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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法治论衡走向民主的时代第11辑

  2020-06-17 00:00:00  

清华法治论衡走向民主的时代第11辑 节选

研讨
  渐进政治改革与民主的政治转型
  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基本思路:混合民主政体
  关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目标模式,一些学者进行了深人的思考,提出了不少富有启发性的改革思路。
一是咨询型法治政体说。潘维先生认为,“政治改革的导向有两种选择,一是民主化,二是法治化。二者总有先有后,世界上从未有哪个国家能够二者同时兼得。民主与法治是可以兼容的,但民主化和法治化两个过程却从未共生,因为二者的操作方向不同,无法兼容……以法治为导向、以吏治为核心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比较适合中国特点。”他高度推崇同为华人社会的香港和新加坡的政治体制模式并将其概括为“缺民主的法治政体”,认为未来中国政体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咨询型法治政体,后者是一个由五大支柱构成的制度安排。这五大支柱是:中立的文官系统,自主的司法系统,独立的反贪机构,以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广泛的社会咨询系统,受法律充分保护的言论、出版、集会和结社自由。他将这种咨询型法治政体的特点概括为五个方面:(1)强调“法律”做主(rule of law),拒绝“人民”做主(rule of the people);(2)强调法的正义性,因而特别重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强调严格执法的重要性,刻意增加立法的难度;(4)强调限制政府的职能和规模,造就有限政府保障社会经济生活的自由,从而鼓励民族的创造力;(5)强调追求符合中华传统的秩序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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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法治论衡走向民主的时代第1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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