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风险防范 本书特色
企业面临着双重风险,商业风险与法律风险。商业风险无可回避,法律风险却可
防范。本书作者立足于法律的理论与实践,从企业经营者的角度入手,采用大量翔
实的案例,全面深入地分析了企业所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并提出了法律风险的化
解之道,是中国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必读之书。
——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
我们的企业家在创业和发展的方方面面都有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那就是法律风险。
可以说,中国的企业经营者不乏发现商机的天赋,但却缺少对法律和法律风险的充
分认识。相信这套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丛书的出版,对中国企业的法律风险意识传播,
以及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的提高,都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著名法学家,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
一名资深律师带领一个团队,亲身实践企业的经营管理,并以法律人独特的思维,
深邃地思索研究中国企业所面临的1400余项法律风险,凝结形成了这一系列丛书,
相信能够为中国法制建设贡献一份力量和智慧。
——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方 向
虽然大多数企业家都不愿意违法,但是又有多少企业家因违法而置身大牢;虽
然很多企业都貌似合规经营,但是又有多少企业*终遭致破产清算。这就是企业面
临的法律风险。相信本套丛书的出版能够提高广大企业家的法律风险意识,能够帮
助中国企业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著名管理培训专家,巨思特(北京)管理顾问公司董事长李强
今天这个社会里,我们不缺乏商业风险的培训和管理,我们的企业家也完全有
能力把握商业风险。但是,我们却真的缺乏法律风险管理的教育,我们的企业家也
真的缺乏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我们相信这套丛书能够给中国企业界带来福音。
——著名企业家,钰泰国际集团总裁黄朝阳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风险防范 节选
业法律风险防范丛书》总序
企业法律风险,并不是一个新的名词。而关于企业法律风
险的研究,我也听到和看到一些,无论是国外的还是国内的。
但是,很多或者处于起始研究阶段,或者是仅仅局限于某一个
领域的研究,或者仅仅是立足于法律人的视角进行的研究。
今天,我很高兴地看到了由一位资深律师所带领的团队完
成的《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报告》,以及陆续出版的系列图
书,在这份长达200多万字的研究报告中,我仿佛看到了中国
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之“软科学”体系已经初步创建。这,无
疑对于我们的法律界和企业界,都应该是一件值得庆贺的
事情。
那么,为何这么一个紧迫的课题研究,到今天才问世呢?
我想,这从我们社会中存在的职业壁垒说起,或许可以得
出一些结论。
以往,我们看到了,也参加了太多的“法律人”之间的研
讨会或交流会。当然,我们也同样看到了太多的企业家或企业
经营管理人员之间的研讨会或交流会。但是,相对而言,我们
却很少看到上述二者之间的真正交流和研讨。
这,就是职业壁垒。
事实上,上述二者确实需要真正的交流,并且还应该碰撞
出“火花”来!因为,这是一个法商结合的时代。从一定程
度讲,“法”只有在“商”中才能发挥作用和进一步的完善,
而“商”只有在“法”中才能得以合法安全和进一步的健康
发展。
可能,正是由于这一职业壁垒,导致很少有人能够兼顾
“法”与“商”的综合研究,也由此导致有关企业法律风险的研究寥寥无几。
今天,我同样很高兴地看到,一名资深律师做到了这一点,他用长达六
年的亲身“法商”之旅,带领一个团队,亲身实践企业的经营管理,并以法
律人独特的思维,深邃地思索研究中国企业所面临的1400余项法律风险
领域。
在这份研究报告和书稿中,我没有看到机械的文字堆砌,也没有看到空
洞的法律说教,我所看到的是一个个真切的案例解析和可具体操作的法律
实务。
在这份研究报告和书稿中,我没有感到法律条文固有的晦涩,也没有感
到云雾缭绕的理论玄虚,我所感受的是字里行间的轻松惬意,和不经意中对
一个个精深法律难题的豁然顿悟。
我想,这应该是本书的魅力。
我相信,本套丛书的出版,对中国企业的法律风险意识传播,以及法律
风险防御能力的提高,都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企业法律凤1哈防范丛书》总前言
近几年来,中国企业在经营中所遭遇的法律风险,越来越
引起世人的瞩目。
从西门子在德国抢注“HiSense”商标并要求海信支付4000
万欧元商标转让费案件,到长虹与美国APEX公司因高达40多
亿元的贸易纠纷而背负多年困局案。
从华为——思科的号称“中美IT知识产权**大案”,华
为公司不得不宣布暂时停止部分被指侵权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
销售,到中国**只生产彩色显像管的红光实业虚报利润1亿
多元骗取股票上市资格,其公司多名高管及相关中介机构遭受
行政处罚和司法追究案。
从有着“中国500强”之称的天发集团,因盲目扩张引发
背后长期潜伏的产权纠葛,*终陷入资不抵债艰难重组的境地,
及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龚家龙因涉嫌经济犯罪而被逮捕,到同样
多年有着“中国500强”美誉的“三九集团”,因管理混乱和盲
目扩张欠下债务107亿元之巨,以及多名高管相继被捕并追究
刑事责任而终结。
从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因为投机石油衍生合同交易而遭受5.5
亿美元重大损失,并面临着股东集体诉讼、内幕交易民事赔偿
以及相关的刑事指控困境,到曾经有“中国上市公司100强”
之称的“郑百文”因连续3年亏损被上交所PT而被迫重组和相
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案。
从具有垄断经营权利而被称为*安全的上市公司——东北
高速股份,因股东控制权之争而引起的管理混乱,投资亏损,
甚至出现3亿元巨额资金银行失踪案,到猴王股份因盲目扩张
和投资失误*终走上破产还债程序并被终止上市案。
从成都联益虚假重组案,“广东飞龙”在仅付出800万元就将成都联益股
票进行质押融资获得5100万元贷款,以合同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到拥有
系列上市公司和庞大产业帝国的“德隆系”,因并购重组而招致高达570亿元
的负债,以及核心人物唐万新因刑事犯罪被捕入狱和整个企业的破灭案。
据统计,欧美企业的平均寿命是40年,日本企业的平均寿命为30年,而
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7.3年,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9年,中
国每年约有100万家民营企业破产倒闭。
很显然,上述案件的产生,无一例外都是法律风险引起,并且这些法律
风险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有的甚至是颠覆性和毁灭性的。
上述种种,都不禁让人疑惑:
中国企业和企业家们到底怎么啦?
难道这些一定是中国企业不可逃脱的“劫数”?
难道中国的企业家们还处于“幼稚期”?
还是中国的企业家们真的没有认识到企业的法律风险……
事实上,如果纵深审视中国经济的发展全过程,不难得出上述法律风险
的症结答案之所在。
中国的经济发展,大约经历了计划经济、产品经济、市场经济和今天的
法治经济等几个阶段或者几个阶段性特征。在计划经济下,谁拥有“计划”
的权力,谁就顷刻间拥有财富;在产品经济阶段,产品还处于非常匮乏的阶
段,谁能抓住机会生产出产品,则也能够拥有财富;在市场经济阶段,只要
拥有足够的胆识和商业智慧,同样可以拥有财富。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必然要走向法治经济,如
果此时中国企业和企业家不熟悉或不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外国
法和国际惯例,则必然要承受巨大的法律风险。
从中国企业和企业家面临的风险种类来分析,无外乎两大风险:**是
商业风险,如资金短缺风险、决策失误风险、管理不当风险、市场变化风险,
等等。第二就是法律风险。事实上,法律风险是企业面临的*大风险,因为
企业所面临的商业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法律风险,或者*终将以法律风
险的形式进行体现,二者是密不可分的。
但是,法律风险又不同于商业风险,商业风险可能存在于企业经营管理
的某一个阶段,但在一定程度上是企业家能够初步判断和识别的。而法律风
险却贯穿企业经营的各个领域和各个阶段,且由于隐密性极强而不易被识破,
并且一旦爆发对企业产生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
在目前法商结合的时代,商业活动必须依靠法律的规范及应用,法律也
不断影响着商业,企业寻求自己利益*大化的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轻视法
律风险并不像企业选择承担商业风险那样是勇气和魄力的问题,法律风险带
来的否定性评价,往往是企业所不能承受之重。这正如谚语云:“即使犯罪能
够带来丰厚的回报,但理性的人都不会选择这种方式去寻求经济利益。”
但是,遗憾的是,我们的某些企业家们,却*终忽视了这些基本的常识。
可以说,我们的企业家不缺少发现商业机会的天赋,却缺少对法律和法律风
险的充分认识,有的甚至是对法律和法律风险的漠视,往往还带着侥幸的心
理来规避和逃避法律。
这里的一组数字可以说明问题。据统计,美国企业支出的平均法律风险
防范费用占企业总收入的1%,但是中国企业实际投入只有0.02%,美国企
业投入是中国的50倍。事实上,中国大部分企业家只有在“打官司”时才有
可能想到法律,因为对法律风险防范费用支出为零的企业依然是大多数。
如此,产生诸多法律风险,或者法律风险频繁爆发也就不足为怪了。
综合分析,我国企业的法律风险成因比较复杂:一方面是属于外部法律
环境的问题,如国内法制环境不是很健全、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严重以及国际
法律环境不是很熟悉等原因;另一方面是企业内部自身原因所引起的。
我们通过研究发现,之所以我国企业频繁遭受法律风险,其具体原因表
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我国企业对法律风险的认识不足,没有充分意识到加强企业法律风
险分析和防范的重要性。如很多企业根本就没有专职的法律顾问,很多企业
还认为律师的作用仅仅是事后的“救火队员”。
二是我国企业在法律风险管理方面投入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些重大
投资决策、重大经营活动或企业改制工作等前期工作仍缺少专业法律人员的
参与,并且企业内部法律工作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是一些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不够,或因法律意识淡薄不自觉地违法经
营,或认为只要是为了公司的利益就可以不顾法律约束,或存在钻法律空子
的侥幸心理,有意打“擦边球”。
四是广大法律服务人员没能很好地系统研究中国企业所可能面临的法律
风险,并由此导致服务的项目比较少,服务也不能专业化和系统化。很多律
师也仅仅为适应企业的“打官司”需要,成为一个专业的“讼师”。
五是由于没有人进行系统化的研究,也就没有专业人士对企业进行很好
的法律风险教育与引导。这就如一项不为大众所知晓的新产品一样,如果不
去做消费教育引导,则大众将很难购买这项产品。对于企业法律风险治理也
是一样,没有人去做法律风险教育引导,企业就不会认识到法律风险的严重
性,当然也就不会主动购买这种法律服务。
六是企业缺少强有力的法务人员,也是导致企业频频产生法律风险的重
要原因。虽然,我国在几年前已经开始建设企业法务制度,尤其是首先在中
央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中建立法务制度,但是与之相配套的培训制度却远远
没有建立。同时,对企业法务人员能力和素质的考试也不是很系统,导致很
多法务人员很难胜任企业对法务的实际需求,或者法务人员不能够对企业法
律风险防范提供很好的法律建议。
虽然,企业的每一步经营活动都有法律风险相伴,但是,法律风险并不
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能够及早认识到法律风险,正确的识别评估,并采取相
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就能够避免法律风险,或者能够将法
律风险降低到*低的水平。
通过研究,我们发现中国企业所遭遇的法律风险呈现如下几个方面的
特点:
1.法律风险发生频率高:这是国内企业法律风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
近来一些大的企业都遭遇过或经常遭遇这样或那样的法律风险。
2.法律风险巨大:类似长虹与APEx合作案件等,给企业带来的法律风
险几乎是毁灭性的,近乎是一场灾难。
3.法律风险范围广泛:研究发现,企业无论在法人治理、海外上市、融
资、兼并收购,还是在技术服务、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存在很多
法律风险,范围十分广泛。
4.法律风险复杂:企业在实际运营中所遭遇的法律风险,往往不仅仅涉
及一个法律关系,或者不仅仅涉及一个法律关系下的一个法律风险,其法律
风险往往是多种法律风险的组合。
5.法律风险治理成本高:正是由于企业法律风险的发生频率高、范围广、
风险复杂等特点,导致其法律风险的治理成本比较高,因此,需要企业经营
管理人员能够事先正确认识企业法律风险,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6.法律风险隐蔽性强:很多法律风险都藏在“合法”的外衣下,具有一
定的隐蔽性,不容易被非专业人士所发觉和认识,所以导致目前很多企业不
重视事先的预防和防范,而仅仅是事后的补救。
7.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突出:由于科技的进步,知识产权在企业总的资产
中比例日趋增大,如此多的资产特征构成,必然导致其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
突出。
九、明星是怎样坠落的
——周益明案刑事法律风险分析
智维律师按
周益明是一位传奇的商人,29岁时就进入福布斯富豪百强榜,旗下明伦
集团也成为商界的一颗新星。但是在收购四川明星电力过程中,周益明漠视
法律,为实现自身目的而实施了涉嫌犯罪的行为,*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06年4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周益明以合同诈骗罪被判
处无期徒刑。
周益明的结局,无疑给人们深深的震撼。无期徒刑这样严厉的判罚,让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
法律。合法经营。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当刑事责任来临的时候,就为时
已晚。
一、案情简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涌现出一大批生机勃勃的企业,不
少企业还走向世界,成为中国的骄傲。这些企业是在一批精英企业家领导下
发展起来的,而且他们中很多都很年轻。他们发挥自己的才智,推动中国的
企业不断发展。
但是,有成功也有失败,在滚滚前进的浪潮中,也有很多人落水而去。
而这些人中,不少则是因为遭遇了刑事指控而导致*终失败的。
可以说,我们的企业家不缺少发现商业机会的天赋,却缺少对法律和法
律风险的充分认识,有的往往是漠视法律和法律风险,甚至还带着侥幸的心
理来规避和逃避法律。
“即使犯罪能够带来丰厚的回报,理性的人都不会选择这种方式去寻求经
济利益。”但是,我们的企业家往往不能深刻领会这一含义。犹如一颗冉冉升
起的明星的周益明和他的明伦集团,就因为涉嫌合同诈骗而导致快速坠落,
给人们留下了深深的思索和启示。
(一)明星的升起与坠落
2003年,年仅29岁的周益明凭借10亿元身价,进入福布斯富豪百强榜;
3年后,他却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周益明是如何如明星般崛起,又
如何如流星般坠落的呢?
1.进入防雾灯领域,掘出人生的**桶金
1974年5月,周益明出生在浙江宁波市慈溪市逍林镇张丁村。1993年,
高中毕业、年方19岁的他,就只身闯京城,成为“北漂”一族。
刚到北京的周益明,被应聘到中关村附近的一个商场卖小电子产品。在
商场干了1年多后,周益明渐渐摸透了小电子产品的供销渠道,并建立了一
批比较固定的客户。
但是周益明的理想绝不仅限于此,他开始筹划自己的事业。于是,他开
始人生的**次转折——辞职单干。
首先,他从广东、福建、浙江等地进货,将小电子产品运到北京,然后
对商场一家一家地推销。就这样,周益明在商海中锤炼,并逐渐发展起来。
在经商中,周益明认识到知识的重要性,因此他还考入浙江宁波甬江财经学
院,主修金融及会计。
经过几年的摸爬滚打,周益明经过几年商海的磨砺,积累颇丰,终于由
小做大,有了自己的公司。1995年,周益明在北京创建了自己的公司——北
京盛源科贸有限公司,自任总经理。
1996年,周益明获得一条重要信息:公安部要在全国范围内对汽车安装
防雾灯,以减少安全事故,防雾灯业务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
周益明敏锐地感觉到“汽车防雾灯”生意有很大的前景。于是,周益明
迅速找到合伙人,南下担任广东全安沙汽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很
快研制出了防雾灯。在他的争取下,公安部公开招投标时,该公司一举中标,
成为公安部在粤定点生产汽车防雾灯的**家企业。当时做这个产品的一共
有17家,其中16家亏损,而只有他的公司是唯一赚钱的企业。汽车防雾灯
这个项目一下子就赚得利润超过1000万元,时年23岁的周益明就此掘得第
一桶金,完成了*初的原始资金积累。
2.四处出击,快速扩张
周益明的抱负很广大,在积累到**笔资金后,周益明并没有满足,并
且开始了更为远大的计划。1997年前后,周益明南下广东开创事业新天地。
周益明于1997年,成立了明伦光电,之后,他先后密集收购、创办了十
多家企业。
同时,1997年6月至1999年3月间,周益明出任广东全安汽车科技有限
公司总经理。在这期间,他认识了三九药业的董事长赵新先。周益明将千万
元资金全部投入三九集团,成为三九股东。他从赵新先身上,学到了很多商
海经验,包括许多资本运作的方法。之后,赵新先把三九电脑公司作价1000
万元卖给了周益明。
2001年1月,明伦参股的三九电脑公司以8000万元买下现在的明伦科技
园。三九电脑公司改名为明伦电脑技术有限公司,专注于VOIP产品研发和
生产。
周益明清晰地认识到,如果仅靠自身事业发展积累,明伦的发展速度会
比较慢,而只有将资本运作与产业运作结合起来,才能使明伦集团实现低成
本地快速扩张。
从2002年开始,一直专注于电子实业和贸易的周益明,先是以5000万
元控股中国四大名酱园之一、拥有著名商标“致美斋”的广州致美斋食品有
限公司。当年食品行业的毛利率在40%左右,发展颇为稳健,而高科技行业
风险很大,周益明的扩张主要是为了公司稳健经营,获得持续发展能力。
很快,周益明策划收购香港特区主板上市公司联大集团(0346)。香港特
区主板上市公司联大集团原是从事化工原料贸易行业,而且业绩也长期亏损。
2002年8月,周益明通过ChaneeProfit以5666万港元的代价收购了在香港特
区上市的联大集团,并更名为“明伦集团”。尽管2002年9月底,该集团赢
利仅658.9万港元,较2001年同期下降了61.2%,但该股股价摸高到1.08
港元,比收购时的市价0.77港元上涨了约50%,而周益明的身价也达到1.44
亿港元,翻了1倍多。
同年,从光电技术、信息网络高科技产业又转向传统的金融领域的明伦
集团又以6000万元成为三九集团控股的深圳金融租赁公司的第三大股东。
2002年12月,周益明组建明伦集团时,注册资金已达到5750万元,明
伦也从*早做LED(发光二极管)的小公司,逐步发展成为涉及光电技术、
食品、国际贸易、信息网络、能源、金融的集团型企业。
3.弄虚作假,吞下“明星”
此时的周益明,把目光放得更远,他开始把自己的触角延伸到了更大的
目标上,开始在资本市场寻找更大的目标。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风险防范 作者简介
p>作者简介
陈晓峰,资深律师,智维律师(中国)联盟主席,北京市智维律师事务所主任.高
级合伙人。
在长达二十年的职业生涯小,一直关注中国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并带领一个
团队亲身实践于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经历了长达六年的“法商”之旅,并以法律人
独特的思维,深邃地探索、研究中国企业法律风险课题,完成了长达200多万字的《中
国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报告》,涉及中国企业的1400余项法律风险领域,绘制出小国企
业首张“法律风险地图”,并创建了中国企业法律风险}乎估体系,所带领的智维律师团
队致力于中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的相关工作,秉承“分析法律风险、评估法律
风险、防范法律风险、治理法律风险”之原则,创立了独其特色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体系。
目前,已经出版了《公司法人治理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