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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表象及其私法处置规则(善意取得和表见代理制度为中心考察)

  2020-06-17 00:00:00  

权利表象及其私法处置规则(善意取得和表见代理制度为中心考察) 目录

总序张序孙序摘要导言一、拟研究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目标的整体描述二、研究目标的学术价值和实现研究目标的方法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不足四、主要研究方法**章 权利表象及其表现形式引子:问题的提出**节 权利表象第二节 权利表象的表现形式第二章 对权利表象的私法处置规则概说——问题的界定**节 两种处理模式第二节 权利表象规则与邻近概念第三章 权利表象规则的价值与理论基础**节 权利表象规则的价值第二节 权利表象规则的理论基础第四章 权利表象规则的构成要件**节 对权利表象的合理信赖第二节 权利表象形成过程中的可归责性第三节 实施法律行为第五章 权利表象规则的法律效果第六章 权利表象规则的适用界限第七章 权利表象规则适用时的举证责任分配

权利表象及其私法处置规则(善意取得和表见代理制度为中心考察) 节选

权力表象是私法中的常见现象,私法本身必须对此做出回应,从而形成独具价值的权利表象规则。该书集中探讨对权利表象的私法处置,特别是将权利表象视为真实的处置方式,从其功能及理论基础、法律构造等方面进行研究。作者吴国喆现任西北师范大学教授,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的教学和研究。

权利表象及其私法处置规则(善意取得和表见代理制度为中心考察) 作者简介

吴国喆,男,1970年生,甘肃静宁人。法学博士,西北师范学大副教授、研究生导师,兼甘肃省人大地方立法研究员,兰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4年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政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2006年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分获民商法硕士、博士学位。

权利表象及其私法处置规则(善意取得和表见代理制度为中心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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