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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卷-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

  2020-06-17 00:00:00  

公司卷-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 内容简介

   《*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公司卷》分特殊的公司主体;揭开公司面纱;股东出资和公司资本;股东权利;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司担保;股权转让;产权变动与清算;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合伙;企业挂靠;资产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共十二章,深入、系统的阐述了公司法领域的典型案例裁判规则及实务应用难题,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实务工作人员学习工作**参考。

公司卷-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 目录

    **章特殊的公司主体
规则1公司筹备处可以对外签订民事合同,并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规则2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并不因未申报登记而免除民事责
    任
规则3公司分支机构于法人变更中是否被注销,不影响公司承担其分支机构的民
    事责任
规则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依法设立、具有一定的运营资金和行为能力,属于民事
    诉讼法规定的其他组织,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规则5同一人兼任多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不同私章分别代表不同的企业法人,
    属内部区别,对外无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揭开公司面纱
规则6关联公司在借款关系中存在借款人身份混同的事实,两者之间构成了共同
    债务人关系。应共同承担偿还该笔贷款的法律责任
规则7多个公司法人表面上虽然彼此独立,但实质上构成人格混同,损害债权人合
    法权益的,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卷-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 作者简介

  江必新1956年生,湖北枝江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何东林男,1966年生,湖南慈利人,法律硕士,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1984年至1994年在湖南省慈利县江垭、溪口等人民法庭、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1994年至2008年在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执行裁判庭副庭长;2008年7月至今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与人合著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担保卷)、(公司卷)、(合同卷一)、(合同卷二)、《存单纠纷审判实务及判例研究》、《民事再审程序新问题裁判标准》等著作。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判解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李延忱男,辽宁丹东人,法律硕士。曾在辽宁省高级法院工作,现供职于最高人民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论著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公司卷)(合著),在《立案审判指导与参考》发表论文近十篇。

公司卷-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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