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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新法令(1901-1911 第十卷 点校本)

  2020-06-17 00:00:00  

大清新法令(1901-1911 第十卷 点校本) 本书特色

《大清新法令(1901-1911)点校本:第10卷》是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

大清新法令(1901-1911 第十卷 点校本) 内容简介

《大清新法令》将“新政”十年生效的法律法规按照类别汇编,使得湮没于浩繁奏章中的成文法公之于众,这包含近代法精神的举措竞出自一民间出版机构,它无疑独领了那个时代的政治风骚,至1911年已连续五次再版,所引起的轰动是可想而知的;同时,全部55册300余万字的图书规模,在今天激光照排、胶版印刷、装订联动的时代的确不算什么大的工程,而考虑到一百年前铅与火的出版条件,其工程的系统庞杂和操作难度是我们今天难以想见的。这皇皇巨著一经问世,就成为我们这个民族长久拥有的一笔精神财富,它给我们的启示在于,一百多年来中华民族艰难复兴的鲜明历史基点就是:始终需要保有一份对外开放,向先进学习的心态。与清政府那半推半就的改制形成鲜明对比,那一代商务人表现出的社会责任和文化担当,是中国社会一百多年来虽多经磨难但终能於汝于成的真正原因所在。

大清新法令(1901-1911 第十卷 点校本) 目录

**卷  光绪新法令①   
第二卷  光绪新法令  
第三卷 光绪新法令
第四卷  光绪新法令  
第五卷  宣统新法令②  
第六卷  宣统新法令  
第七卷 宣统新法令 
第八卷 宣统新法令  
第九卷  宣统新法令 
第十卷  宣统新法令  
第十一卷  宣统新法令

大清新法令(1901-1911 第十卷 点校本) 节选

《大清新法令(1901-1911)点校本:第10卷》是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

大清新法令(1901-1911 第十卷 点校本) 作者简介

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商务印书馆,中国第一家现代出版企业。1897年由夏瑞芳、鲍咸恩、鲍成昌、高凤池创立,已成立113年。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商务印书馆所属的翻译、编纂、编辑机构,与印刷所、发行所共为商务印书馆早期的三大机构之一。第一任所长蔡元培(1868-1940),后由张元济(1867-1959)续任。

大清新法令(1901-1911 第十卷 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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