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质权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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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7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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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质权制度研究 内容简介
对质权,即被告人面对并质询不利于自己的证人的权利,虽然源于当事人对抗式刑事司法制度,但其近年来被认为是公平刑事审判的普遍特征和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得到国际公约和两大法系国家的广泛认同。对质权既是有效质证、辨别真伪的需要,也是使被告人受到公平审判的*低保障标准之一,还是超越法系和诉讼构造差异的基本人权。然而,这项权利要求的理论和具体司法实践,却有很多需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目前,作为普遍承认的基本权利和公平审判*低保障标准之一的对质权在我国需要确立并贯彻落实,而学界对这一制度的研究也需要加强。作者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本书以权利保护为视角,从基本概念入手,概括了对质权的核心要素;揭示了对质权发展演变的基本过程;探讨了对质权的正当根据、理论基础和诉讼价值;对有代表性的司法辖区关于对质权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分析比较,探究其间的异同及产生差别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对对质权制度进行比较系统、全面的研究,探讨如何对其合理内容进行很好的借鉴,如何在中国坚持贯彻*低限度的刑事司法国际标准,实现一种*低限度的基本人权保障。这种探索对我国对质权制度的确立有一定参考价值。
对质权制度研究 目录
前言 **章 作为被告人基本权利的对质权 一、概述 二、术语和概念 (一)对质的含义 (二)对质权与交叉询问权 三、对质权的核心要素 (一)面对面 (二)接受质询者的诚实义务 (三)对抗性质询 第二章 对质权的产生和发展 一、罗马时代的对质权 二、中世纪教会法中的对质权 三、中世纪中后期的对质权 四、在英国和美国的起源 五、在国际上和欧洲大陆的发展移植 第三章 对质权的正当根据、理论基础和诉讼价值 一、对质权的正当根据 (一)防止政府滥权 (二)符合人类内心的公平道德情感,体现公平审判的象征意义 (三)具有程序主体性原则的人本基础 二、对质权在诉讼中的理论基础 (一)对质权的主要理论基础及其简评 (二)建立在对基本权利全面保障基础上 的对质权理论 三、对质权的诉讼价值 (一)发现真实,防止错误定罪 (二)平衡刑事诉讼中的政府权力与辩方权利,维持基本的程序公开、公正 (三)维持并促进对抗审判制度,促进庭审实质化 (四)有助于贯彻无罪推定原则和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 第四章 对质权制度在欧洲人权法中的基本内容——以欧洲人权法院判例为中心 一、《公约》有关刑事诉讼和证据的几个一般原则 二、对质权在欧洲人权法上的基本内容 (一)证人概念 (二)对质的时机 (三)对质的方式 (四)对质权的范围和充分性 (五)对质权的保障 (六)对质权的补偿 三、对质权的限制和例外 (一)缺席证人 (二)匿名证人 (三)软弱证人 第五章 对质权制度在美国的基本内容 第六章 美国和欧洲人权法对质权制度的比较分析 第七章 对质权与中国刑事诉讼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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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ook.00-edu.com/tushu/sh1/202006/257087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