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科学证据的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 本书特色
《刑事诉讼中科学证据的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的导论由何家弘执笔;**篇由刘晓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执笔;第二篇由黄星(云南警官学院教授)执笔;第三篇由李学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执笔;第四篇由刘品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执笔。何家弘和张晶负责本书体例的确定和初稿的审读修改。在本课题通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之后,何家弘和张晶又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全部书稿进行了修改润色。
刑事诉讼中科学证据的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 目录
导论:科学证据的审查与采信
一、科学证据的审查认定
二、科学证据的审查规则
三、科学证据的采信标准
**篇 dna证据的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
**章 dna证据概述
第二章 dna证据的审查规则
第三章 dna证据的采信标准
第二篇 指纹证据的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
**章 指纹证据概述
第二章 指纹证据的审查规则
第三章 指纹证据的采信标准
第三篇 笔迹证据的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
**章 笔迹证据概述
第二章 笔迹证据的审查规则
第三章 笔迹证据的采信标准
第四篇 电子证据的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
**章 电子证据概述
第二章 电子证据的审查规则
第三章 电子证据的采信标准
后记
刑事诉讼中科学证据的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 作者简介
何家弘,男,满族,1953年5月出生于北京市。1969年去“北大荒”,务农8年;1977年返回北京后当过两年建筑工人。198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在美国西北大学获法学博士(SJD)学位,1996年评为教授,1998年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曾经在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任客座教授;1999年入选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4年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何家弘在业余时间还为“普法”而撰写法学小说和推理小说,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他创作的四部“犯罪悬疑小说”已经被翻译成法文在法国出版,并有一部被译成意大利文在意大利出版,颇受好评;英文译本也将由企鹅出版公司于近期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