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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通论

  2020-06-17 00:00:00  

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通论 本书特色

      《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通论》由吴大华、潘志成、王飞著,作为一项以少数民族习惯法为对象的系统研究,是我国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相关研究人员对我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内涵、表现形式、性质特点、结构功能、发展变迁、遗存状态及未来发展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研究。

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通论 目录

前言
上篇  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总论
  第1章  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概况
    **节  国内研究概况
    第二节  国外研究概况
  第2章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产生与演衍
    **节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产生
    第二节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演衍
  第3章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性质与特征
    **节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性质
    第二节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特征
  第4章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功能与意义
    **节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功能
    第二节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意义
中篇  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分论
  第5章  少数民族社会组织习惯法
    **节  家族及氏族习惯法
    第二节  地域组织习惯法
  第6章  少数民族社会治安习惯法
    **节  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习惯法
    第二节  维护地方经济秩序的习惯法
  第7章  少数民族婚姻家庭习惯法
    **节  婚姻习惯法
    第二节  家庭习惯法
  第8章  少数民族财产习惯法
    **节  土地习惯法
    第二节  财产权利变动习惯法
    第三节  财产继承习惯法
  第9章  少数民族纠纷解决习惯法
    **节  纠纷解决模式
    第二节  民间的纠纷解决者
下篇  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未来发展
  第10章  激变与顿挫:习惯法的近代变迁及遗存
    **节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变迁
    第二节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遗存
  第11章  传统与现代:习惯法的发展困境
    **节  习惯法的双重性
    第二节  习惯法的负面影响及当下畸变
  第12章  回应与调适:习惯法背景下的民族法治建设
    **节  民族地方立法的完善
    第二节  传统权威作用的发挥
  第13章  传承与维系:现代化语境下的习惯法发展
    **节  习惯法发展的可能
    第二节  习惯法发展的动因
    第三节  习惯法发展的途径
参考文献
后记

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通论 作者简介

     吴大华:男,侗族,1963年出生,湖南新晃人,法学博士、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贵州民族学院院长、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专家组成员、中国法学会理事等。曾被评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教育部第四届“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全国第三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贵州省十大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贵州省省管专家。出版《民族法学通论》等专著6部;合著《新刑法罪名通论》等29部;主编《民族法学讲座》等21部。在《中国法学》、《法学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译)文110篇;主持《西部大开发法律制度建设研究》等国家级课题5项,主持《依法治省方略研究》等省部级课题7项。 潘志成 男,1981年生,汉族,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兼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法律史学、民族法学。主要社会兼职: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出版有《西南民族传统法文化的历史与现状考察》、《清代贵州苗疆的法律控制与地狱秩序》等著作2部,合著或副主编7部,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5项。 王飞 男,1973年生,汉族,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法学博士,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民族法学、刑事法学、地方法制。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出版《犯罪与矫正——对两所监狱少数民族服刑人员的法律人类学考察》专著1部,发表《论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自主发展与人权保障》、《关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的思考》等学术论文20余篇。

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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