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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自由行为研究-以醉酒的人犯罪为中心

  2020-06-17 00:00:00  

原因自由行为研究-以醉酒的人犯罪为中心 本书特色

传统理论在醉酒的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上,研究不深入,无法为司法实践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由于受到传统理论的强大影响,以及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求知上的懒惰情绪,司法实践错误地把“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理解为法律拟制,以至在认定行为人责任上陷入迷惘、茫然,把罪责的判断简单等同于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时的故意、过失判断,导致认定犯罪与量刑上的恣意性。而这些正是本书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

原因自由行为研究-以醉酒的人犯罪为中心 目录

导论**章  外国处罚醉酒的人犯罪的立法例与司法实践  **节  英美法系刑法处理醉态犯罪的一般原则  第二节  大陆法系刑法处罚醉酒的人犯罪的立法例及理论 第二章  原因自由行为的成立范围  **节  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否定说  第二节  自陷完全无责任能力与自陷限制责任能力  第三节  故意的原因自由行为与过失的原因自由行为  第四节  是否包含不作为的原因自由行为第三章  原因自由行为可罚性理论述评   **节  概论  第二节  构成要件模式  第三节  责任模式说  第四节  扩张模式说  第五节  综评第四章  间接正犯类似说的重塑  **节  对原因自由行为理论的反思  第二节  务必保证类比前提的可靠性:间接正犯理论的反思  第三节  基本结论第五章  醉酒的人犯罪的刑法处断  **节  原因自由行为的主观归责上的困惑  第二节  总则  第三节  分则:醉酒驾驶的刑事责任第六章  结论   **节  本书的基本结论  第二节  本书的创新之处参考文献

 

原因自由行为研究-以醉酒的人犯罪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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