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 本书特色
《民法总论》是整个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的基础,对物权、债权、人身权、亲属、继承等民法分论内容具有指导和统帅作用。主要内容包括民法的调整对象、本质和任务;民法基本原则、具体表现形式;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及权利;民事主体之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客体之物、法律行为;民事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和期限等内容,并以此概括出民法基本理论框架。通过《民法总论》内容的学习,不仅能够使学生掌握民法的基础理论知识,从而为学习民法具体知识打下**的基础,而且可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民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基本分析方法,熟悉民法作为私法的基本理论,对于深刻认识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实质,把握民事法律运行的基本规律具有重要作用。
民法总论 目录
**章 民法绪论 **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 第三节 民法的编制体例 第四节 民法的发展与历史沿革 第五节 民法调整的对象 第六节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 第七节 民法的渊源 第八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九节 民事法律规范的解释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各项具体的民法基本原则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 第四节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第四章 自然人 **节 自然人概述 第二节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 第三节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第四节 监护 第五节 自然人的户籍和住所 第六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第五章 法人 **节 法人制度概述 第二节 法人的分类 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四节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 **节 非法人组织概述 第二节 非法人企业 第三节 非法人经营体 第四节 事务型非法人组织第七章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概述 第二节 物 第三节 物的分类 第四节 货币和有价证券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为 **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 民事行为的成立及有效 第三节 无效民事行为 第四节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第五节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第六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九章 代理 **节 代理概述 第二节 代理权的行使 第三节 法定代理 第四节 委托代理 第五节 无权代理 第六节 表见代理第十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节 时效制度概述 第二节 诉讼时效 第三节 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止、中断和延长 第四节 取得时效 第五节 期限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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