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年最新修订-含草案说明 本书特色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通过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并通过反间谍法。此次行政诉讼法的首次大修主要有如下亮点:
亮点一:多方面修改力撑民告官。扩大受案范围,明确可以口头起诉,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强化受理程序约束,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起诉时当场予以登记,并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等。
亮点二: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望入法。“民告官却见官难”是行政诉讼一直存在的突出问题。本次大修,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终于有望入法,成为刚性的法律规定。
亮点三:可诉条件取消具体行政行为限制。草案将现行行政诉讼法中对“具体行政行为”可提起行政诉讼,修改为“行政行为”,并赋予法院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亮点四:适当扩大行政诉讼案件调解范围。草案将现行“绝对不适用调解”改变为“相对不适用调解”,为适用调解打开了法律的口子,适当扩大了行政诉讼案件的调解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年最新修订-含草案说明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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