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认同中的法律与政策研究-以新疆为视角 本书特色
多民族国家通常会遇到族群政治带给国家认同 的困扰。国家基于统一政治体的追求,在宪政体系 中对各族群权利的法权安排实质上是以国家认同为 目标的有意识的制度建构。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 制度”确立了以民族为基础的“国家与少数民族” 建设方案。该方案以56个民族共同缔造了统一的 中华民族为前提,以民族团结、民族平等为基本原 则和目标,用特别优待少数族裔群体的方式帮助其 发展,以期*终实现全民族的共同发展和繁荣。
结合中国共产党有关民族平等理论与民族政策 的历史演进路径来看,实现各民族间的事实平等一 直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重要目标。基于相对处 于优势地位的汉族与相对处于劣势地位的少数族裔 群体这一客观事实,国家设置了一系列的以“民族 身份”为界分的民族优惠政策,以实现各民族间事实 上的平等。
在这些系列政策的推行过程中,少数族裔群体的身份 认同意识 特别是民族认同意识和国家认同意识一起被建构起来 了。
张建江编著的《身份认同中的法律与政策研究-- 以新疆为视角/新疆大学法学文库》分为导论、主体 与结论三部分。
第1章导论部分主要包括:研究缘起及意义,研 究综评,研 究范围、基本概念和研究方法。
主体部分共分为3章。第2章从比较法的视野就族 群联邦、 多元文化、民主宪政三种国家认同观下的少数族裔群 体的法权 设置的比较分析,揭示出国家认同的建构不仅是同一 性和差异 性的结合,还是一个持续的,个人自我认同、集体认 同、政治 认同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过程。我国在统一的 多民族国 家建设过程中,一方面通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少数 民族固有 的基于血缘与地缘基础的身份认同开始发生了转变, 其对国家 的认同感开始逐渐建立并得到了强化;另一方面,国 家基于 “还债”心理围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形成的一系列 基于“民族 身份”的民族优惠政策,制度化了民族类别以及公民 个人的 “民族成份”。
第3章追踪历史,分析了王朝时代下多重性帝国 与多元性帝 国对边疆的“因俗而治”,民国时期国族建构下的新 疆治理以及 新中国时期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设下的新疆地区国家 认同建设。
第4章选取当代新疆少数民族法权设置中与国家 认同建设 关联度密切的教育、宗教、民族文化以及经济方面的 法律、政 策的制度供给进行分析,通过这些制度与国家认同、 民族认同 的关系进行比较,指出以民族为基础的“国家与少数 民族”建设 方案忽略了现代国家凝聚民众认同的*重要一环—— 公民政治建 设,这导致了不同族群之间公共交往和平等对话空间 的缺失, 使得边疆地区形成了“民汉二元区隔”,“民族问题 ”成为难以 触碰的敏感问题。
第5章是结论部分,认为在多民族国家,公民才 是各族群* 大的公约数,公民平等是实现一切平等的基础。新疆 地区少数 民族法权设置应当以“差异性公民权”为理论基点, 以包容差 异、寻求认同为目标,建构以公民为链接的民族团结 法律机制。
因为只有国家公民资格才能超越和统合国家共同体内 不同族群、 宗教、语言等多元文化共同体的差异。这其中,在具 体分配公 民权利、义务时,需要理解和调适成员之公民认同的 强度,承 认少数族群要求主流族群承认自己在民族一国家体系 中应得的 权益和福利。
身份认同中的法律与政策研究-以新疆为视角 目录
内容摘要第1章 导论 1.1 研究缘起及意义 1.2 已有研究综述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第2章 国家认同理论与少数族裔群体法权 设置 2.1 认同理论综述 2.2 国家认同理论在法律空间中的安排:若干 国家少数族裔群体法权设置比较 2.3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认同建设与中国少数 民族法权设置 2.4 本章小结第3章 新疆地区国家认同建设的历史考察 3.1 多元单一主义:王朝时代新疆地区的“帝国认同” 建设 3.2 民族国家设想下的国族建构:中华民国时期的新疆 地区国家认同建设 3.3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设:新中国新疆地区国家 认同建设 3.4 本章小结第4章 当代新疆地区少数民族法权设置与国家认同建设 4.1 民族团结:实现新疆各民族国家认同的基本保障 4.2 宗教信仰自由:建构新疆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 切入点 4.3 促进新疆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经济、文化、教育、 语言等方面的具体建制 4.4 本章小结第5章 新疆地区促进国家认同的民族法律、政策的 发展与完善 5.1 差异性公民权:新疆地区少数民族法权设置的 理论基点 5.2 以公民为链接的民族团结建制——新疆地区国家认同 建设的基石 5.3 以促进新疆地区国家认同建设的文化、教育领域的 民族政策改进方案 5.4 以促进新疆各民族国家认同为目标的经济领域 法律与政策探索 5.5 本章小结附录a 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认同意识调查问卷附录b 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认同意识调查分析报告参考文献后记
身份认同中的法律与政策研究-以新疆为视角 作者简介
张建江 女,1971年出生,新疆乌鲁木齐人,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5年毕业于新疆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就读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师从何海波先生攻读宪法与行政法学方向,2008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就读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师从王晨光先生攻读法理学方向,201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主治宪政理论与行政法学,尤其关注边疆各族群现代化过程中与固有生活调适过程中的各种法律问题,孜孜以求于宪政理论对“边疆社会”现代重构性的阐释,寻求边疆各族群彼此尊重、彼此包容、安然共处的法律格局,探究法律理性与人文精神的统一,追求学术的人道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