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各论 本书特色
刘淑波主编的这本《民法各论》是根据教育部高 教司颁布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基本教 学要求》编排的民法学教科书。全书共分为四编,分 别为物权法、债权法、人格权法和侵权责任法,内容 充实,体系完整。本书试图尽量做到满足培养学生法 律能力的需要,回答学生在研习法律过程中可能存在 的疑问。同时在编写方式上做了大胆尝试,采用了平 实的述讲风格,尽量做到知识结构层级化,重视实例 分析与剖析,融汇、凝练了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著作 者们对民法学教育的阶段性思考和实践。
民法各论 目录
序
**编 物权法
**章 物权总论
**节 物权概述
第二节 物权的效力
第三节 物权的变动
第四节 物权的保护
第二章 所有权
**节 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四节 相邻关系
第五节 共有
第三章 用益物权
**节 用益物权概述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第五节 地役权
第四章 担保物权
**节 担保物权概述
第二节 抵押权
第三节 质权
第四节 留置权
第五章 占有
**节 占有概述
第二节 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第三节 占有的效力
第四节 占有的保护
第二编 债权法
第六章 债法基本理论
**节 债之关系的结构分析
第二节 从债权角度观察债之关系
第三节 从债务角度观察债之关系
第四节 债之关系的有机体性及程序性
第五节 债法的体系与任务
第六节 债的发生原因
第七节 债的分类
第七章 债的履行
**节 债的履行概述
第二节 债的履行规则
第八章 债的担保与保全
**节 债的担保
第二节 债的保全
第九章 债的移转与消灭
**节 债的移转
第二节 债的消灭
第十章 无因管理之债
**节 无因管理概述
第二节 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第三节 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第十一章 不当得利之债
**节 不当得利概述
第二节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和排除
第三节 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
第十二章 合同之债
**节 合同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合同法中的请求权与抗辩权
第五节 合同责任
第六节 合同的相对性
第七节 各种合同
第三编 人格权法
第十三章 物质性人格权
**节 生命权
第二节 健康权
第三节 身体权
第十四章 精神性人格权
**节 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二节 肖像权
第三节 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四节 隐私权和性自主权
第四编 侵权责任法
第十五章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体系
**节 侵权责任概述
第二节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第三节 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的关系
第十六章 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节 我国归责原则的体系
第二节 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概述
第三节 损害
第四节 因果关系
第五节 违法性
第六节 过错
第十七章 多个侵权主体的责任形态
**节 共同侵权责任
第二节 按份责任——兼论我国共同侵权责任的体系问题
第十八章 特殊责任主体的侵权责任
**节 监护人责任
第二节 雇主责任
第三节 网络侵权责任
第四节 安全保障义务的特殊主体责任
第五节 教育机构责任
第十九章 特殊侵权责任
**节 产品责任
第二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三节 医疗损害责任
第四节 环境污染责任
第五节 高度危险责任
第六节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七节 物件损害责任
参考文献
民法各论 作者简介
刘淑波,1966年生。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吉林省法学会民法学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社科院客座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