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文化对西方的影响 本书特色
季羡林作为一代国学大师,从理论的角度严谨地阐述了中国文化与法律千丝万缕的联系及其对国外法律制度的影响,语言精辟,视角独特。
中国法律文化对西方的影响 内容简介
我在上面说过,中国人不但能“拿来”,也能“送去”。在历史上的“送去”,可能是无意识的。但是,在今天的情况下,我们认为,既然西方人不肯来拿,我们只好送去了。想要上纲上线的话,我们可以说,这是我们的国际主义义务,我们必须认真完成的。我们必须把中华民族文化中的精华分送给世界各国人民,使全世界共此凉热。简短一句话,我们编纂这一套丛书的目的,就在这里。
本书所涉英国、法国、德国和美国的学者,基本上没有到过中国。他们主要的凭靠着传教士、商人和游历者对中国的描述,并参照西方版本的中国经典来完成自己的认识过程的。公允地说,传教士东来,对于中国法律文化的西传,意义尤大。
中国法律文化对西方的影响 目录
**章 中国法律文化对英国的影响
**节 坦普尔爵士与孔子学说
第二节 中国故事与英国的政党斗争
第三节 哥尔斯密的《世界公民》
——从中国士大夫的角度看英国的政治法制度
第四节 亚当·斯密:用经济的眼光看待中国长期停滞的原因
一 停滞于农业和农业的停滞
二 对工业和商业的轻视
三 中国的法律制度已到了极限
第二章 中国法律文化对法国的影响
**节 孟德斯鸠:对中国法律文化的批判与提取
一 对中国知识的获得
二 对中国专制主义法律文化的批评
三 对中国法律文化的提取
第二节 崇尚中国典章制度的魁奈
一 欧洲的孔子
二 魁奈及其门徒推崇中国的政治、经济的原因
三 《中国的专制制度》
四 重农学派的自然秩邓思想与中国古代自然法学说的联系
五 魁奈的理想:中国的开明专制制度
六 土地单一税理论与中国古代税法思想及其制度的关系
七 财产所有权观念与中国对财产所有权的特殊保护
第三节 伏尔泰:宣扬中国德治主义法律文化的*著名代表
一 在东方发现了一个完全新的道德世界
二 中国道德与政治、法律相结合,成了公正与仁爱的典范
第三章 中国法律文化对德国的影响
**节 莱布尼茨:认识中国文化对于西方文化发展的重要性之**人
一 为何倾心于儒教
二 对儒教政治与道德的赞美
三 中国文化对于西方文化具有互补作用
第二节 沃尔弗:孔子的殉道者
一 沃尔弗的道德政治论与儒教的关系
二 一切道德政治,都不能与中国人的原则相比拟
第三节 赫尔德:在一切领域反中国癖
一 历史哲学中的东方文化
二 中国没有大发展的原因——缺乏个性自由
三 中国人的立法与道德是人类理智幼稚的尝试
……
第四章 中国法律文化对日本的影响
第五章 中国法律文化对美国的影响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中国法律文化对西方的影响 节选
按理说,“前言”应该先写,可我却是在其他部分完成后才考虑它的。这样做,是一能早早进入“角色”、切入正题,二可将正文无法安排的内容前置,作个弥补。说实在的,当结束全书的写作再来提笔时,又是别样的一番心情。思来想去,认为有三件事须向读者说明。(一)对“西方”的界定一开始,本想把中国法律文化对西方的影响限定在英国、法国、德国和美国这4个国家,也就是于历史地理概念的意义上使用“西方”一词。越到后来,发现中国对于日本的陶冶更加明显,弃之不论实在可惜。在矛盾心情的伴随下,翻看了多本以“西”字打头的书,找见日本竟也明列其中,此乃在政治地理概念的意义上理解 “西方”的结果。于是,在受到中国法律文化影响的队伍里,便“名正言顺”地有了日本的位置,甚或给人以“喧宾夺主”的感觉。确实,日本对中国法律文化的承继,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是其他国家无法相比的。
中国法律文化对西方的影响 相关资料
书摘第二节崇尚中国典章制度的魁奈 魁奈(Francols Quesnay,1694—1774)是法国经济学家,重农学派的领袖。他以《经济表》(1758)归纳出其政治经济学体系,因发表《中国的专制制度》(1767)被尊为“欧洲的孔子”。他把中国作为理想王国而执著追求,并强烈感染了重农学派的其他成员,向欧洲人灌输中国的政治法律精神。 一、欧洲的孔子 魁奈出身于农村家庭,读的第一本书也是《农家》,引起他对农艺技术的浓厚兴趣。他将注意力转向农业国中国以寻找他的理想王国,除了受推崇中国的时尚影响外,这一身世背景也有一定关系。 魁奈真正置身于崇尚中国的旋流中心,是在1749年以御医身份住进凡尔赛宫以后。他居住在那里的15年间,宫廷内风行的中国时尚,尤以中国狂庞巴杜夫人之迷恋中国之物,更加激发了他久已孕育的对中国文化的倾慕之情。他曾通过庞巴杜夫人劝说路易十五于1756年模仿中国古代举行“籍田大礼”,证明早在他写作《中国的专制制度》一书前11年,法国宫廷中已有与中国传统有关的重农学说的议论。此后,他一直以举行籍田仪式①作为理想君主的重要标志,并以中国皇帝的这一形象来劝导皇太子,于是,这位皇太子也于1768年6月15日在凡尔赛宫举行典礼,亲自拿着用丝带装饰的耕犁模型在众人面前炫示。这一举动曾得到画家的宣传和诗人的赞颂,被后人称作是“对重农主义的流行性疯狂的一个贡献”。由此可见魁奈以中国皇帝作为典范来诱导法国王位继承人的良苦用心。此事件当时在欧洲其他国家也很有影响,如翌年8月19日,奥地利的约瑟夫皇帝在摩拉维亚地区亲自驾犁耕地,就是效法中国皇帝的又一显著例证。 魁奈尤为赞赏孔子学说。他专门以“孔子的简史”为题,撰写了十余页有关孔子生平的概要,原来包括在他所著《中国的专制制度》手稿中,以后在此著正式发表时不知何故被删去。由于这部分内容对于考察魁奈学说的思想来源,颇为珍贵,所以不妨将其主要论点摘引如下。魁奈写道: 孔子用传授的方式,在他自己的时代形成一群知识界的灿烂明星。他属于继泰勒斯之后,包括毕达哥拉斯、梭伦以及稍后的苏格拉底在内的那一代人。与希腊人相比,他的学说在其生活的时代未曾得到广泛传播。但他的“荣耀却随着年代的推移而增长,他的学说完全植根于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帝国,而这个帝国的持久与显赫,也正归功于他的学说”。孔子不像希腊人,他从不沉迷于枯燥乏味的推理,孔子考虑的只是活生生的人,并且从中认
中国法律文化对西方的影响 作者简介
史彤彪,1962年生,山东昌邑人。1981年至1988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读法律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至今,法学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理教研室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律史和比较法律文化。著有:《威严与尊严——中西法律文化宏观比较》(1998年)、《中国法律文化对西方的影响》(1999年)。其他成果主要有:《西方人权思想史》(合著,1998年)、《西方法律思想史》(副主编,2000年),专业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