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通义 本书特色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刑事诉讼法》是中国法制史上**部以法命名的现代刑诉法典,其所确立的基本制度框架,迄今依然影响着我国台湾地区的刑事诉讼制度与实践。本书是对1928年《刑事诉讼法》的详尽阐释。除绪论部分简要探讨刑事诉讼法的意义、主义、地位、效力与解释外,该书在本论部分按照刑事诉讼法典顺序,逐条排列,先解释条文术语文义,再阐述立法理由,*后梳理并附录中华民国*高法院(1927年以前称“大理院”)所作的判决例、解释例以及相关法令。在解释每一条文时,作者融入了自己的理论积累和实务知识,从而使得本书在通俗形式下也蕴含了相对比较丰富的刑事诉讼法理论内容。作为一本法解释学著作,该书对于当时乃至于现代中国的司法实践、法律教育均具有重要价值。
刑事诉讼法通义 内容简介
《刑事诉讼法通义》写作于1929年,是关于中国近代刑事诉讼法的释义类读本,也是对中国近代刑事诉讼法律知识进行普及的有益图书。 全书分绪论与本论两部分。绪论讲述刑事诉讼法的意义、主义、效力和解释。本论共九编,讲述总则、法例、管辖、证据、回避、辩护、裁判、期限;*审、二审、三审程序;上诉、抗告、非常上诉;再审;简易程序;执行;附带民事诉讼等20章内容。逐条解释1928年刑事诉讼法513条。解释例包括:文意、理由、解释、判例、令。 本书的特色,就国家法律系统整体而言,《刑事诉讼法通义》是国家刑事审判基本制度的组织法,书中详解了刑事审判的法院管辖、法院职员回避、辩护、裁判,*审程序公诉与自诉、上诉程序的第二审和第三审、抗告、非常上诉、再审、简易程序、执行、附带民事诉讼。同时,本书也对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问题做了专门概要性导读,包括刑事诉讼之意义、主义、地位、效力和解释。所以,本书再版可为现代中国法律学者了解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必读书。
刑事诉讼法通义 作者简介
徐朝阳,字鸣昌,1905出生于浙江永康。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历任上海商务印书馆任编辑、浙江永康中学校长、浙江警校教官、南京中央警校教官、浙江省民政厅视察、陆军第32集团军总司令部军法处上校处长等职。抗战胜利后在上海开办律师事务所,1979年逝于上海。主要著作有《中国亲属法溯源》《中国刑法溯源》《中国诉讼法溯源》《刑事诉讼法通义》等,均由上海商务印书馆以单行本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