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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之根本趋势

  2020-06-17 00:00:00  

现代法学之根本趋势 本书特色

本书译自施塔姆勒1923年以三期连载形式在《密歇根法律评论》上刊发的作品,是20世纪自然法运动的重要代表作。全书依历史次序条分缕析地叙述了从启蒙运动至20世纪初各大法学派的基本思想和原则,结合新康德主义自然法理论的宗旨予以批判性评述,*后一章特别以回应吴经熊《霍姆斯大法官的法哲学》为契机集中表述了自己法哲学和法学方法论的一般原理。如果说《正义法的理论》是以体系化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现代法学之根本趋势》则以历史化的方式推导出根本正义的核心理念。本书对于日益关注社会正义问题的当代中国政治法律建设而言,其理论裨益是显而易见的。

现代法学之根本趋势 内容简介

《现代法学之根本趋势》是施塔姆勒晚年的法哲学代表作之一。1937年本书的张季忻先生的中文译本在商务印书馆出版。张的译本语言沉着老道,但很多译法毕竟不为当代读者熟悉,且也存在一些翻译上的硬伤。本书的此次重译和出版,希望能够弥补一些遗憾。

现代法学之根本趋势 作者简介

施塔姆勒,德国著名法学家,新康德主义法学派宗师,20世纪自然法复兴运动的重要代表,与当时新黑格尔主义法学家约瑟夫·柯勒同为德国法哲学领军人物。其是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吴经熊的老师。施塔姆勒的代表作包括《论历史法学的方法》《从唯物史观论经济和法》《正义法的理论》《法学理论》《现代的法理论与国家理论》《法哲学教科学》《现代法学之根本趋势》等。 译者简介:姚远,执教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西方法哲学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

现代法学之根本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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