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察研究-(第1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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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7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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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研究-(第1卷) 本书特色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加强调查研究是一个工作方法问题,也是一个关系检察事业发展的大问题。近年来,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广泛探索,检察机关的办案实践,为河南省检察机关开展检察调研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河南检察研究》集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成果之精华,为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工作大局提供了有益的理论指导和制度借鉴。
河南检察研究-(第1卷) 目录
检察改革研究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研究一、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概述(一)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概念与特征(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依据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发展历程(一)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二)检察官责任制改革探索中遇到的问题三、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域外考察(一)域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度概况(二)域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度对我们的启示四、完善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建议(一)推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原则(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制度架构结语检察职权优化配置与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的实践与思考一、当前检察职权配置及内设机构设置存在的问题二、各地基层检察院检察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三、检察职权优化配置与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的基本思路(一)检察职权的重新界定(二)确保检察职权的有效运行(三)科学设置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试论省以下检察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下实行司法警察在市分院统一管理的可行性一、当前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基本情况(二)存在问题二、实行司法警察在市分院集中统一管理的必要性(一)更符合准军事化“部队”的特点和管理规律,便于强化法警队伍的服从力和执行力(二)有利于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党对司法警察队伍的绝对领导(三)有利于更好地开展集中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素质(四)有利于优化警力配置,充分保障办案部门用警,有效服务检察工作大局(五)有利于适应检察工作需要,促进司法警察工作更加科学发展三、实行司法警察在市分院集中统一管理的可行性(一)党中央对检察改革的重视和支持为司法警察队伍管理改革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二)我国政治、经济发展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管理体制的改革创造了必要条件(三)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迫切需要通过检察领导体制的改革,有效激发活力(四)实行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司法改革,为检察机关法警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作出了铺垫,提出了期待性要求(五)检察工作的现实需要,为实行司法警察在市分院集中统一管理改革提供了前提条件和动力支持(六)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之后的警力配置,为实施法警集中管理的变革提供了现实可行性四、实行司法警察在市分院集中统一管理所面对的问题(一)人事编制问题即对司法警察队伍的领导体制问题(二)基层院处置突发事件用警问题(三)现有司法警察去留问题(四)50岁以上司法警察转岗问题五、实行司法警察在市分院集中统一管理所面对问题的解决思路六、实行司法警察在市分院集中统一管理的几点建议(一)有条件分步骤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二)建立专门的办案基地(三)按照规定配齐司法警察(四)招聘协警,解决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七、实行司法警察在市分院集中统一管理的总体思路涉检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研究——以探索建立涉检信访工作终结机制为视角一、信访与涉检信访概述(一)信访的概念(二)涉检信访的概念二、涉检信访功能与反思(一)涉检信访的功能(二)涉检信访的功能反思三、涉检信访工作现状——以开封市检察机关为例(一)情况概述(二)涉检信访现有制度介绍四、开封市检察机关三年来涉检信访案件分析(一)信访案件特点及存在问题(二)处理模式及典型案例(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五、相关改革建议(一)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自身的涉检信访工作机制(二)改革完善检察机关外部的工作机制检察理论研究人权保障视野下的检察权研究一、人权与人权保障(一)人权的概念(二)人权思想的历史演进(三)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四)人权保障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二、人权保障与检察权(一)人权的国内保护(二)人权的国际法保障三、人权保障视野下的检察权行使(一)检察权的概念(二)检察权的地位(三)检察权的行使与人权保障的关系四、人权保障视野下的检察权内容(一)人权保障视野下的侦查权(二)人权保障视野下的逮捕权(三)人权保障视野下的公诉权(四)人权保障视野下的审判监督权(五)人权保障视野下的监所检察权五、检察权的边界及行使(一)检察权的边界(二)检察权的行使结论中国刑事检察制度研究一、中国刑事检察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一)清末刑事检察制度及其影响(二)新中国刑事检察制度的初建(1949—1978年)(三)中国刑事检察制度的重建(1978—1987年)(四)中国刑事检察制度的初步完善(1987—2000年)(五)刑事检察制度的深入发展时期(2000年至今)二、刑事检察制度现状及影响因素(一)我国刑事检察制度的发展现状(二)影响我国刑事检察制度发展的主要因素三、中国刑事检察制度的完善(一)侦查措施的完善——技术侦查制度(二)刑事强制措施的完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三)逮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四)公诉制度的完善——庭前会议制度(五)社区矫正监督制度的建立及完善(六)特别程序制度的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司法改革背景下行政检察制度完善研究一、行政检察制度概述(一)行政检察制度的概念(二)行政检察制度的历史演变(三)探索行政检察制度的必要性二、探索行政检察制度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一)当前行政检察工作的实践(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三、《行政诉讼法》修改及行政检察的完善(一)新《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检察制度的完善与不足(二)行政检察制度的完善建议检察实务研究刑检部门新增检察职能运行情况调查报告一、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一)法律依据(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运行情况(三)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四)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建议二、非法证据排除工作(一)法律规定(二)非法证据排除工作运行情况(三)非法证据排除工作存在的问题(四)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三、庭前会议工作(一)法律规定(二)庭前会议工作运行情况(三)庭前会议工作存在的问题(四)完善庭前会议工作的对策建议四、简易程序出庭工作(一)法律规定(二)简易程序出庭工作运行情况(三)简易程序出庭工作存在的问题(四)完善简易程序出庭工作的对策建议五、强制医疗工作(一)法律规定(二)强制医疗工作运行情况(三)强制医疗工作存在的问题(四)完善强制医疗工作的对策建议六、未成人社会调查工作(一)法律规定(二)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运行情况(三)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四)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的对策建议七、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一)法律规定(二)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运行情况(三)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存在的问题(四)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的建议八、刑事和解工作(一)法律规定(二)刑事和解工作运行情况(三)刑事和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四)完善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构想关于对我省检察机关近年来非法证据排除情况的调查报告一、我省检察环节证据合法性审查的整体情况及特点二、该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非法证据”界定难(二)“非法证据”调查难(三)“非法证据”证明难(四)“非法证据”排除难三、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排除工作的几点思考(一)认识和观念需要进一步转变(二)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三)建议完善法律、司法解释和相关工作制度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研究一、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开展状况二、影响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开展的原因分析(一)“严打”思维的惯性及人权保障意识的不足(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刚性和可操作性有待增强(三)羁押替代性措施的控制力不足(四)相关的检察管理没有同步跟进三、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的途径(一)更新司法理念,强化人权保障意识(二)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规则(三)完善羁押替代措施,为羁押必要性审查拓展空间(四)完善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相配套的检察管理机制结论网络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研究一、引言二、网络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的含义及特征(一)网络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的含义(二)网络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的特征三、网络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应用四、网络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的构建(一)创建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网络共享(二)构建侦查技术和技术侦查机制,提升侦查力(三)创建电子证据运用机制,为职务犯罪侦查提供新的证明方式(四)开辟网络反腐阵地,探寻职务犯罪新线索结语检察建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以河南省某市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为切入点一、检察建议运用现状(一)应用范围广,增长幅度大(二)回复率高,社会认可度较高(三)两极分化严重,“多发”与“少发”并存(四)建议对象集中,法律监督类建议多,社会综合治理类建议少(五)个案检察建议多,类案检察建议少二、实践中检察建议存在的问题(一)缺乏法律“支撑”,影响检察建议的权威性(二)定位不清晰,影响适用检察建议的积极性(三)督促措施乏力,制约检察建议监督的力度(四)文书质量不高,制约检察建议的效果(五)内外部配套机制不完善,影响检察建议规范化(六)考核制度不合理,影响检察建议的适用三、完善检察建议工作的对策(一)完善立法规定,确定法律地位(二)端正思想,激发干警能动性(三)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化(四)多措并举,提高文书质量(五)完善制约督促,加强建议落实(六)健全评价考核体系,促进工作全面开展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研究引言**章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概述一、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的基本内涵(一)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的概念(二)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的对象(三)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的法律特征二、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的价值分析(一)实体价值——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利(二)程序价值——构筑权力的有效制约(三)目的价值——实现刑罚的根本功能三、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的历史沿革及比较法分析(一)我国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历史沿革(二)比较法视野下的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第二章我国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制度问题评析一、立法层面存在的问题(一)缺乏系统性,存在矛盾和冲突(二)监督方式单一,力度不强(三)规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二、司法实践层面存在的问题(一)检察机关参与度低,监督存在盲区和空白(二)检察机关监督手段有限,监督效果不理想(三)检察机关对庭审活动缺乏实体监督,容易流于形式第三章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的完善一、法律规范的完善(一)确立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裁定的抗诉权(二)赋予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审核权(三)赋予检察机关随时介入刑罚变更执行过程的监督调查权二、工作机制的完善(一)转变监督方式,建立同步监督工作机制(二)规范监督程序,明确各个环节的监督重点(三)精细监督内容,突出三类犯罪的监督(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督主体自身的能力职务犯罪二审改判研究一、职务犯罪二审改判案件的基本情况(一)改判的基本特点(二)改判的基本类型(三)职务犯罪二审改判案件检法之间的主要分歧点二、职务犯罪二审改判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检察机关侦查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二)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三)审判机关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三、解决二审职务犯罪案件改判存在问题的建议(一)解决侦查部门存在问题的建议(二)解决审查起诉部门存在问题的建议(三)解决审判机关存在问题的建议结语未成年人在刑事案件中的心理干预机制研究一、涉罪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的国外法律规定及作用(一)国外涉罪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的法律规定及成功经验(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引入心理干预机制的重要作用二、我国检察机关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心理干预的现状及必要性(一)我国检察机关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心理干预的现状(二)检察机关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心理干预的应当性、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三、心理干预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程序设计(一)开展心理初诊,把脉未成年人心理问题(二)实施心理调查,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及人格形成因素(三)进行心理测量,量化分析主观心理(四)进行诉前心理矫治,干预心理危机(五)健全考察帮教制度,“私人定制”帮教方案(六)建立第三方出庭机制,为量刑提供参考依据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之构建与完善**章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基本理论一、刑事强制医疗之概念界定二、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之概念界定及其特征(一)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之概念界定(二)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之特征三、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之基本原则第二章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域外考察一、大陆法系国家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之考察(一)德国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二)俄罗斯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二、英美法系国家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之考察(一)英国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二)美国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第三章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立法构建一、启动程序二、审理程序三、执行程序四、监督程序(一)对审理程序的监督(二)对执行程序的监督五、复议程序第四章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反思与完善一、鉴定程序二、启动程序(一)扩大适用对象范围(二)适用条件明确化(三)完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三、审理程序(一)刑事责任能力判断权的归属(二)专家辅助人制度四、执行程序(一)执行场所的完善(二)定期评估制度的完善五、监督程序(一)对公安局不当移送案件的处理(二)对临时性保护性措施的监督(三)检察建议制度的完善(四)派驻检察制度的完善六、复议程序(一)建立上诉审制度(二)救济模式的转变结语关于检委会宏观业务指导作用的实证研究一、强化检委会宏观业务指导职能的价值需求(一)强化检委会宏观业务指导职能的历史进程(二)强化检委会业务指导职能的现实需要(三)强化检委会业务指导职能的必然要求二、当前检委会宏观业务指导作用弱化的主要表现(一)混淆与党组会、院务会职责界限(二)检委会委员构成不合理、素质不高(三)检委会忽视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四)检委会对全局性问题研究不多(五)检委会业务决策职能发挥不充分(六)检委会业务指导能力欠缺(七)检委会例会制度执行不到位(八)办事机构没有发挥好指导作用三、检委会宏观业务指导职能弱化的原因分析(一)检委会行政化影响了指导的专业性(二)研究具体案件过多影响指导职能发挥(三)检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不明确(四)检委会对宏观业务指导职能不够重视(五)办事机构人员少、事务多、无暇顾及(六)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和制度不健全(七)检委会信息传递、反馈渠道不畅(八)检委会决定的效果和质量不高四、强化检委会宏观业务指导职能的实践探索(一)保障检委会宏观业务指导职能的制度已基本确立(二)努力探索强化检委会宏观业务指导的有效途径(三)不断优化检委会对检察业务管理的决策指导(四)专家咨询制度为检委会议事提供高质量的参谋五、强化检委会宏观业务指导职能的对策措施(一)厘清检委会与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关系(二)加强检委会对检察业务管理的指导(三)明确检委会审议重点,提炼宏观业务指导成果(四)加强检委会委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五)提高检委会把握全局和发挥宏观指导能力(六)建立业务问题动态反映机制和指导性案例制度(七)强化检委会委员学习培训和绩效考核工作(八)完善检委会宏观指导有助于主任检察官改革刑法个罪研究风险社会视野中食品安全刑法保护研究**章风险社会视角下的刑法范式转化一、风险社会概述二、风险社会之刑法范式转化(一)范式以及法学研究之范式转移(二)传统社会刑法保护范式(三)风险社会刑法保护范式三、风险社会之刑事责任根据问题四、风险社会之刑事违法根据问题第二章风险社会语境中食品安全概述一、风险社会语境中的食品安全解读(一)食品安全犯罪的成因分析(二)食品安全刑法规制的必要性二、风险社会语境中食品安全刑法保护的原则(一)宽严相济原则(二)法益提前保护原则第三章我国食品安全犯罪之现状及其刑事立法一、我国食品犯罪之现状二、我国食品安全刑法保护之立法现状(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三)食品监管渎职罪第四章风险刑法理论视野中食品安全刑法保护之困境及因应一、我国食品安全刑法保护存在的缺陷(一)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体系不统一(二)我国现有食品犯罪罪名体系存在的问题(三)传统因果关系在食品安全犯罪认定中的困境(四)食品安全犯罪刑罚体系缺乏有效性(五)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立法不足与适用困境二、食品安全刑法保护的完善(一)构建食品安全犯罪附属刑法体系(二)重构食品安全犯罪罪名体系(三)适度淡化食品安全犯罪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四)完善食品安全犯罪刑罚体系(五)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完善建议结语非法经营罪理论与实践若干问题研究一、非法经营罪的扩张(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修改补充(二)相关司法解释(三)具体的司法适用中,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行为二、非法经营罪的理论分析(一)非法经营罪的客体(二)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方面三、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一)《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修正案(七)》)颁布后的非法传销行为与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关系(二)超越许可范围的经营行为(三)哄抬物价、牟取暴利行为(四)无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擅自招生,设置专业并收取费用,进行经营性办学活动行为(五)收取医保卡,划卡套取各种药品后进行销售的行为是否属于非法经营(六)民间高利贷是否属于非法经营(七)非法经营行为与无证经营、无照经营行为的界限(八)非法经营保安业务是否属于非法经营(九)城市违法建设出售行为是否属于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罪若干问题研究一、寻衅滋事罪的本质特征(一)寻衅滋事罪的历史演化(二)寻衅滋事罪的本质特征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类型(一)殴打型寻衅滋事罪(二)挑衅型寻衅滋事罪(三)强取型寻衅滋事罪(四)哄闹型寻衅滋事罪三、寻衅滋事罪的共同犯罪问题(一)关于共同寻衅滋事中造成他人死亡、重伤的定罪问题(二)关于寻衅滋事罪实行犯的实行过限问题(三)关于寻衅滋事罪承继的共犯问题四、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及立法完善(一)寻衅滋事刑事责任的认定(二)准确把握“纠集”与“多次实施”(三)应当完善罚金刑检察人才培养研究预备检察官训练制度研究一、试行预备检察官训练制度概述(一)探索预备检察官训练制度面临的形势(二)当前新任检察人员的培训要求(三)当前新任检察人员培训存在的问题二、比较国外预备检察官的做法及经验借鉴三、探索预备检察官训练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一)探索预备检察官训练制度的必要性(二)探索预备检察官训练制度的可行性四、我省试行一年期预备检察官训练制度的初步设想(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二)方法步骤(三)保障措施(四)探索预备检察官制度与当前法律规定的衔接团队式教学与检察教育培训师资队伍优化问题研究一、“团队式教学”概述(一)公诉实训的精髓就是倡导“团队式教学”模式(二)开展“团队式教学”的理论依据(三)“团队式教学”的特点二、检察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三、“团队式教学”在促进检察教育培训师资优化培养过程中的作用(一)“团队式教学”为实现培训教师可持续发展提供路径(二)“团队式教学”重视培训需求调研机制和导向作用,增强培训效果的针对性(三)“团队式教学”将若干培训要素有机结合,为优质培训课程的开发指明方向,有效破解当前检察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四)“团队式教学”对受训学员团队的组建要求,符合成人学习的特点,能很好地解决学员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五)团队式教学能促使教师突破专业限制,以多视角、综合性学科知识为支撑开展合作四、尝试“团队式教学”,优化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建设的几点思考(一)组建培训项目管理团队,拟订工作方案,试行培训教学一体化模式(二)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开展“团队式教学”初步成果的基础上,为“团队式教学”的深入开展提供平台(三)尽快完善全省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库建设,整合检察培训师资力量(四)举办检察师资培训班,推广“团队式教学”理念(五)以2014年省院调研课题的合作开发为良好开端,以科研课题带动培训课程的开发检察类高等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一、检察类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理性认识(一)检察类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界定(二)检察类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构成要素(三)检察类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论基础二、检察类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一)学历教育层次低,培养目标比较笼统和单一(二)专业设置特色不够突出(三)课程体系建设力度不够(四)师资队伍建设滞后,优化程度不够(五)评价制度不健全,体系有待完善三、检察类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进建议(一)建立具有检察特色的人才培养目标体系(二)建立服务检察工作需要的专业体系(三)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四)不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五)健全检察类高校人才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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