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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法研究

  2020-06-17 00:00:00  

航运法研究 本书特色

  本书以探究航运的经济功能为起点,以我国经济法学、法理学等法学基本原理为理论依据,结合航运实践,论证航运法的经济法部门属性,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探讨航运法的基本范畴、基本运行法律制度等航运法本体制度内容。通过分析、总结国内航运立法实践状况和经验,借鉴部分外国航运立法成果,论证我国将来航运法的立法定位及其基本法律制度构建,为我国全面、深入开展航运法研究提供基础理论和制度框架参考。

航运法研究 目录

**章航运概述**节航运的概念一、航运的定义二、航运的要素三、航运的种类四、航运市场及其分类第二节航运的性质与特点一、航运的经济性质二、航运业的特点三、航运的比较优势四、航运的比较劣势第三节航运的功能一、航运与国民经济的一般关系二、航运在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的地位与作用第四节航运的一般规律一、航运的从属性二、航运的周期性三、航运的综合性四、航运的负外部效应五、航运的自然垄断性第二章航运法概述**节航运法的概念一、 航运法概念的逻辑结构二、 航运法概念的内涵三、 航运法概念的外延四、 航运法律体系第二节航运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一、航运法与航运领域其他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界定二、航运法与经济法部门其他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界定三、航运法与经济法部门以外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界定第三节航运法的基本范畴一、航运法基本范畴的研究意义二、经济法基本范畴研究方法的启示三、确立航运法基本范畴体系的路径四、航运法基本范畴体系的构成第三章航运法的部门法属性**节中国部门法的划分一、部门法划分的意义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部门法第二节基于当代中国经济基础的经济法部门的形成一、中国经济改革背景下的公法私法化与私法公法化二、中国经济法从“纵横统一说”到“国家调制说”的嬗变第三节确立经济法部门的客观标准一、部门法划分之调整对象标准二、部门法划分之调整方法标准第四节航运法的经济法部门属性论据之一:调整对象一、经济法调整对象二、航运法调整对象三、结论第五节航运法的经济法部门属性论据之二:调整方法一、经济法调整方法二、航运法调整方法三、结论第四章航运法主体法律制度**节航运法主体概述一、经济法学理论下航运法主体概念的推演二、航运法主体的特点第二节航运市场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一、航运市场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衍生的法理逻辑二、航运市场规制主体的特点三、航运市场受制主体的特点第三节航运市场宏观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一、航运市场宏观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衍生的法理逻辑二、航运市场宏观调控主体三、航运市场宏观调控受体第四节关于航运非营利组织的航运法主体地位一、非营利组织的起源及国内外发展比较二、非营利组织兴起的原因三、中国航运非营利组织的定义及其种类四、航运非营利组织在航运市场中的独特作用五、航运非营利组织的航运法主体地位辨析第五节国外航运法主体制度及启示一、美国航运法主体制度二、欧盟航运法主体制度三、日本航运法主体制度四、韩国航运法主体制度五、新加坡航运法主体制度六、国外航运法主体制度的启示第五章航运市场规制法律制度**节航运市场规制法律制度概述一、航运市场规制的法定性、强制性和微观性二、航运市场规制的构成第二节航运市场准入法律规制一、航运市场准入概念与特征二、航运市场准入的基本类型三、航运市场准入法律规制的意义四、内资航运市场准入五、外资航运市场准入第三节航运市场竞争法律规制一、航运市场垄断与航运市场不正当竞争二、航运市场竞争结构分析三、航运市场竞争的基本模式四、航运市场竞争法律规制五、航运市场反垄断竞争法律规制六、航运市场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第四节航运市场价格法律规制一、从计划管理到市场规制的形成二、市场决定性作用下的航运市场价格法律规制三、航运市场价格法律规制的特殊性第五节国外航运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及启示一、美国航运市场规制法律制度二、欧盟航运市场规制法律制度三、日本航运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四、国外航运市场规制法律制度的启示第六章航运市场宏观调控法律制度**节航运市场宏观调控概述一、航运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的关系二、航运市场宏观调控的概念和特点三、航运市场宏观调控的基本方法四、航运市场宏观调控的总体目标第二节航运计划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一、航运计划宏观调控的意义二、航运计划宏观调控的基本方法第三节航运财政宏观调控一、财政宏观调控的概述二、航运财政宏观调控的基本方法第四节航运税收宏观调控一、中国航运税收法律和政策现状二、中国航运税收现状的评析三、中国航运税收宏观调控的基本方法第五节航运金融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一、航运与金融的关系二、航运融资的特殊性三、航运金融宏观调控的基本方法第六节国际航运领域的特殊宏观调控一、国际航运的特殊性及实施宏观调控的必要性二、国际航运宏观调控目标三、国际航运宏观调控的基本方法第七节国外航运市场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及启示一、美国航运市场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二、欧盟航运市场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三、日本航运市场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四、国外航运市场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启示第七章航运责任法律制度**节航运责任概述一、经济法责任辨析二、经济法责任的特征三、航运法律责任的概念四、航运法律责任的特征五、经济法理论关于经济法律责任独立性的探讨六、航运责任的形式种类第二节航运责任主体一、航运责任主体的特点二、航运法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及困境第三节航运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航运责任的构成要件分析二、航运责任的构成要件的特点第四节航运责任的形式一、航运责任形式的特点二、航运经济责任三、航运非经济责任第五节国外航运责任制度及启示一、美国航运责任制度二、欧盟航运责任制度三、日本航运责任制度四、国外航运责任制度的启示第八章中国航运法之构建**节中国航运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中国航运法律体系的现状二、中国航运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三、航运主体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四、航运市场宏观调控方面存在的问题五、航运市场规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六、航运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二节国外航运立法及启示一、美国航运立法二、欧盟航运立法三、日本航运立法四、国外航运立法对中国的启示第三节中国《航运法》的立法定位一、《航运法》在航运法律体系中的核心价值定位二、《航运法》经济法部门定位第四节中国《航运法》应当确立的主要内容一、《航运法》应然结构的法学逻辑二、航运法主体制度三、航运法行为制度四、航运法责任制度第五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法(送审稿)》的修改建议一、明确航运法立法定位、宗旨和目标的建议二、完善航运法主体制度的建议三、完善航运法行为制度的建议四、完善航运法责任制度的建议结论参考文献附录一中国航运法律体系图解和说明附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法(送审稿)》附录三中国现行航运立法规范附录四中国现行主要航运立法规范摘录后记

航运法研究 作者简介

  李光春,1972年生,安徽肥西人,法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律师,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调解员。分别于1998年、2003年毕业于安徽大学,2013年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曾长期在政府航运管理部门从事海事、港口、航道、船舶检验、水路运输等航运法规政策研究工作。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副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海商法、航运法研究工作。

航运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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