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最新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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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7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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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最新修订 本书特色
“水工程建设流域综合规划审批”
不再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但该项审批仍须在开工前完成,未经批准开工建设的,由负责审批的部门各负其责,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依法加强监管。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最新修订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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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ook.00-edu.com/tushu/sh1/202006/256396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