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教育的“系统集成”改革 本书特色
本书是“东方青年学人文库”丛书之一,作者聚焦于当前中国法学教育中的问题、挑战和突破口,认为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衔接需要更为合理地分配资源,以法学教育考核的实效化为切入点,应当把法学院高级法律职业教育的入口作为甄选法律适才适性者的起点,让法学院承担起一般性胜任力的培养,并相应地享有实际的资格评估权力,*终建立起学科教育、一般职业教育、定向职前教育与司法考试的环节衔接。
中国法学教育的“系统集成”改革 内容简介
本书聚焦于当前中国法学教育中的问题、挑战和突破口, 认为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衔接需要更为合理地分配资源, 以法学教育考核的实效化为切入点, 应当把法学院高级法律职业教育的入口作为甄选法律适才适性者的起点, 让法学院承担起一般性胜任力的培养, 并相应地享有实际的资格
中国法学教育的“系统集成”改革 目录
法科院校的“系统集成”改革何以可能(自序)// 001**章 中国法学教育的问题、挑战和改革突破口// 001**节 两大传统的核心问题// 002一、 粗放扩张与质量滑跌的逆向性// 002二、 法科教育体制设计的承载之困// 004第二节 法治中国建设提出新的挑战// 005一、 以“人本”为中心的改革新范式// 006二、 “认知偏差”和“体制缺陷”的辅正// 008三、 谋求国际化的涉外法科人才培育// 010第三节 法科院校的布局及软实力之弊// 010一、 缺乏“比较优势”的法科院校布局// 011二、 作为体制内标杆的法科院校// 012三、 承袭传统与新秀崛起的法学院速写// 013第四节 下一轮法学教育改革的关键// 015一、 寻找深水区改革的可选项// 015二、 以法律职业导向为改革突破口// 016三、 “法律职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区别// 018四、 回应三个典型的质疑// 019第二章 以职业主义为导向的法学教育论证与命题// 021**节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之间的共性分歧// 023一、 欧美文献的两大阵营// 023二、 亚太拉美研究的三条进路// 026三、 “朗代尔的疑问”与法学教育的共性分歧// 030第二节 法学教育技术性与公共性的两难困境// 030一、 “技术性”导向的法学教育质疑// 030二、 “公共性”的法学教育路线误区// 033第三节 法学教育的“自反性现代化”思路// 037一、 两难困境背后简单的现代性// 037二、 走出困境的自反性现代化// 040第四节 职业与社会契约理论在法学教育领域// 041一、 系统 /环境:功能分化的维度// 042二、 “共变”的其他子系统// 043第五节 当下中国法律职业教育的若干命题// 048一、 “职业胜任力”的低层化波及效应// 048二、 法律人才培养忽略的“机会成本”// 050三、 “学科为壑”的大学单一培养建制// 051四、 多元化的“改革可选项”亟待整理// 052五、 “建制化”培养涉外型的法律人才// 054第三章 法律家一流的卓越胜任力结构// 055**节 法律职业教育何以转向胜任力目标// 057一、 现代职业角色认知的偏颇// 057二、 什么是“胜任力结构”// 059三、 胜任力结构转向的优越性// 060第二节 法律职业的九项胜任力特征// 062一、 个人效能(personal effectiveness)// 063二、 认知能力(cognitive ability)// 064三、 过程执行(working with process)// 065四、 人际影响(interpersonal influence)// 068第三节 法律职业适才适性者的胜任力甄选// 069一、 胜任力特征的区别对待及意义// 069二、 甄选的依据:绩效结论与更多胜任力的复合// 070三、 更多胜任力的甄选方法// 072第四节 胜任力结构形成的基本路径// 073一、 借入“动机获得理论”// 073二、 跨越伦理的一般性// 075三、 问题假设的方法// 076四、 更多的法学经典阅读// 078五、 并非“例证”或“虚拟”的判例研讨// 082六、 模拟事务所及其慎用// 083七、 狭义地使用诊所教育// 084第四章 法律家培养与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的耦合// 089**节 法律职业准入的模式比较及甄别// 091一、 法律职业准入的模式// 091二、 决策的机会成本在哪里// 093三、 资源优化配置的因应之道// 094第二节 法律职业教育考核的实效化// 097一、 从“关卡”到“过程”的转变// 097二、 法学院胜任力考核的机会成本// 098三、 甄选的提前和“大学考试”的权重设计// 099四、 避免一些错误的倾向// 100第三节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两段化”与胜任力的阶段培养// 101一、 资格考试的弊端及法学教育的必要回应// 101二、 推行资格考试“两段化”的机会成本// 103三、 两次资格考试的差别性定位// 104第四节 两段式资格考试中的研修教育// 106一、 法律家一元化的“破局”// 106二、 配套“短期特色研修”与机会成本的削减// 107三、 研修的方式和机构的配置// 107第五章 法律家培养与一流综合性大学的基石// 111**节 “院系林立”格局的瓶颈及体制突破// 112一、 一流文科标准:问题导向、定量倾斜与国际评估// 113二、 学科建设改造:“复合”与“专精”的平衡// 116三、 过程结构优化:“专业延后”和“二次选择”// 119第二节 中国“通识”的尴尬、冷观和前行// 121一、 法律家的卓越与多元、纯粹的通识教育// 121二、 法科生们遭遇的“通识”之忧// 122三、 通识对法学教育专业化的“局部修正”// 124第三节 拔尖法科人才的跨越式培养// 127一、 拔尖文科生源的甄选机制// 128二、 非同一般的人文素养基础的炼成// 130三、 比较视域的更深层、多元和体制性介入// 132四、 贯通机制下的连续专精化训练// 133第六章 “三三制”:法学教育改革模式的可选项// 137**节 法律职业教育改革的基本模式// 138一、 施行高级法律职业教育的可选项// 138二、 以推行“贯通本硕”为切入点// 139三、 以“三三制”作为改革实施方案// 141四、 职业主义改革的精英打造目标// 141第二节 职业主义导向改革的关键内容// 142一、 通过遴选程序保证优质生源// 142二、 按照职业主义标准调整课程设置// 143三、 改良传统的教学方法和过程// 145四、 配备适才师资和职业主义教材// 146第三节 改革课程的设计及生源的遴选// 147一、 课程规划设计的九个原则// 147二、 进阶式的基本课程设计方案// 149三、 法律职业适才适性者的遴选框架// 150四、 生源的选拔机制// 151第四节 改革方案的普适性修正和扩展// 152一、 重拾法律人的“士”的精神// 152二、 逐步放大课程改革计划的“韧性”// 154三、 渐次开设较为成熟的新型课程// 156四、 增列新的企业法务方向培养目标// 157第七章 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的蓝图和路线// 159**节 法科院校走向国际化的类型及格局// 162一、 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的两大方向// 162二、 法科院校国际化办学的四种类型// 163三、 正在变化的国际化法律人才需求// 167四、 国际化法科办学的错位及协同// 169第二节 法科院校国际化观测及挑战之应对// 173一、 国际化办学评估的维度和精度// 173二、 扭转国内法科领域的“留学赤字”// 179三、 国内法律服务市场放开后的磨砺// 182第三节 法科院校国际化办学的技术面改革// 185一、 国际性法科师资的引智和分工// 185二、 涉外法科人才培养的方案设计// 188三、 留华法科优质学位的建制化方案// 191附录一职业主义导向的法律专题特别讲义范例// 195附录二职业主义导向的真实案例深度研讨范例// 231
中国法学教育的“系统集成”改革 作者简介
杨力,1974年生,法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副院长。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交大SMC-B“晨星学者”。2005年进入凯原法学院,2006年破格晋升副教授,2007-2008年在最高人民法院访问,2009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出站,2010-2011年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杜克大学访学。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社会学、司法制度和法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