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郊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研究 本书特色
本书以京郊社区矫正适用程序作为研究对象,以其变更程序的司法化为研究主线对京郊社区矫正适用程序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京郊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研究 目录
目 录绪 论 001一、社区矫正的现实意义 001二、社区矫正国内外研究现状 002三、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的研究意义 006**章 京郊社区矫正概述 011**节 社区矫正概述 011一、社区矫正起源与发展 011二、社区矫正概念 014三、社区矫正的内涵 015四、社区矫正的特征 016五、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 017第二节 京郊社区矫正概述 018一、社区概述 018二、京郊社区概述 019第三节 社区矫正理论基础 023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 023二、提高刑罚执行效益 026三、符合罪犯再社会化原理 028第二章 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概论 030**节 刑事执行变更程序之解读 030一、刑事执行制度概述 030二、刑事执行变更制度概述 034第二节 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之权属解读 047一、刑事执行权及刑事执行变更权的权属性质 047二、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司法化的界定 056第三章 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司法化之理论基础 060**节 刑罚理论基础 060一、刑罚目的之特殊预防 061二、刑罚个别化理论 073第二节 恢复性司法理论 079一、恢复性司法的含义 080二、恢复性司法解读 081三、恢复性司法的价值追求 083四、恢复性司法为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司法化提供了理论依据 084第三节 正当程序理论 087一、正当程序理论解读 087二、正当程序的构成要素 093三、正当程序是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司法化的理论基础 095第四节 被害人学理论 097一、被害人学理论的产生 098二、被害人学与传统刑法理论 099三、被害人学与被害人权利保障 099四、被害人学理论为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中被害人地位提供了理论依据 102第四章 域外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之司法化借鉴 106**节 域外减刑、假释制度之司法权特征 106一、减刑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106二、假释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108三、域外减刑、假释制度之司法特征及对我国的借鉴 116第二节 域外减刑、假释决定机关之司法机关特征 118一、域外减刑、假释程序的权力主体 118二、域外减刑、假释程序的决定主体 120三、域外减刑、假释决定主体之司法机关特征及对我国的借鉴 133第三节 域外减刑、假释具体适用程序之司法化特征 136一、申请或建议程序 137二、对申请或建议的审查程序 141三、审理或听证程序 143四、域外减刑、假释程序之司法化特征及对我国的借鉴 156第五章 京郊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之司法化程序构建 160**节 现行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之司法化 160一、我国现行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的立法与实践 160二、现行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之“非司法化”评析 175三、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司法化改造的必要性 179第二节 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之司法化构建 180一、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的司法化模式选择 180二、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司法化中的裁判主体 189三、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司法化中的参与主体 192四、社区矫正变更执行具体程序的司法化构建 198京郊社区矫正适用情况调研报告 220一、对“受调查人基本情况以及对社区矫正的基本了解情况”分析 222二、“受调查人对京郊社区矫正机制相关看法”的数据的分析 226京郊社区矫正适用调查问卷 238参考文献 244
京郊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研究 作者简介
宋桂兰,女,山东省招远市人,法学博士,北京农学院文法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商法学院访问学者,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副局长(挂职)。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刑法学,主持*科研项目两项,北京市级科研项目两项,参加多项*、市级科研项目。已出版专著两部,在《学术论坛》《西部法学评论》《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所发论文曾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