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故意认识因素研究 本书特色
长期以来,以意志本位与结果本位为核心的我国刑法故意理论对认识因素研究影响颇深。对认识因素的研究尚未引起刑法学界应有的重视。本书从认识因素的内容、认识因素的程度、认识因素的认定等方面对犯罪故意认识因素予以全方位阐述,对正确理解和界定认识因素,并对确定行为人的罪过形式以及准确追究其刑事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犯罪故意认识因素研究 目录
目录
导论
一、研究的理论背景及意义
二、本书的研究方法
**章认识因素概述
**节认识因素的内涵
一、哲学意义上的认识因素
二、心理学意义上的认识因素
三、刑法学意义上的认识因素
第二节认识因素的特征
一、认识因素是以具有意志自由为前提
二、认识因素是心理事实与规范评价的统一
三、认识因素是主观心理与客观事实的统一
第三节认识因素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一、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
二、认识因素与情感因素
三、认识因素与行为意思
第二章事实性认识
**节事实性认识内容的比较研究
一、德国、日本刑法理论:从构成要件理论展开
二、中国刑法理论:认识内容的法律规定、
理论现状和判断标准
三、小结
第二节事实性认识的具体内容
一、对行为事实的认识
二、对行为结果的认识
三、对行为主体的认识
四、对行为客体的认识
五、对“情节严重”“情节恶劣”要素的认识
六、对法定刑升格条件的认识
七、对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的认识
八、对无违法阻却事由的认识
第三节事实性认识不需要认识的内容
一、对因果关系不需要认识
二、对结果加重犯的加重结果不需要认识
三、对客观处罚条件不需要认识
四、对空白刑法之补充法规不需要认识
第四节特殊犯罪类型的事实性认识
一、共同犯罪中共同故意的认识因素
二、不真正不作为犯的认识因素
三、持有型犯罪的认识因素
第三章违法性认识
**节对有关国家和地区违法性认识立法的考察
一、德国《刑法》中有关违法性认识的规定
二、日本《刑法》中有关违法性认识的规定
三、意大利《刑法》中有关违法性认识的规定
四、俄罗斯《刑法》中有关违法性认识的规定
五、我国台湾地区“刑法”中有关违法性认识的规定
六、我国刑法中有关违法性认识的规定
第二节违法性认识的内涵
一、大陆法系国家有关违法性认识内涵的观点
二、我国刑法理论对违法性认识内涵的看法
三、本书的观点
第三节违法性认识与犯罪故意的关系
一、国外的主要学说及其评析
二、我国的主要学说及其评析
三、现实的选择——违法性认识与社会危害性认识择一说
第四节违法性认识的理论定位
一、违法性认识与违法性认识可能性
二、违法性认识是责任要素
第四章认识程度
**节认识程度理论的域外考察
一、德国故意理论中有关认识程度的学说
二、俄罗斯《刑法》中有关认识程度的理论
三、日本《刑法》中有关认识程度的理论
第二节对“明知”的理解
一、“明知”内涵之争
二、对“明知”内涵的重新诠释
三、“可能知道”的刑法界说
第三节对“会”的理解
一、“必然会”与“可能会”的辨析
二、对“明知必然(肯定)会发生……而放任发生”的
新诠释
第四节认识程度的界分
一、预见可能性问题
二、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认识因素的比较
三、有认识的过失与间接故意认识因素的比较
第五章认识因素的认定
**节认识因素的认定概述
一、认识因素认定的概念
二、认定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二节事实性认识的认定
一、证明的明知
二、推定的明知
第三节违法性认识的认定
参考文献
犯罪故意认识因素研究 作者简介
张蔚伟,男,湖南岳阳人,1984年9月22日出生,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中南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后,中南大学法学院刑法所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