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人格权法律条文建议附理由 本书特色
本书是2010年教育部立项的一般课题。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立法任务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鉴于人格权独立成编在学界存在严重分歧,决定暂不列入一编,在总则、侵权责任编规定人格权保护。现民法总则草案仅在民事权利章用一条列举人格权,侵权责任已进入由学者提出建议,待2017年3月通过总则后由立法机关起草。我认为,总则仅用一条列举规定自然人、法人人格权是不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总则草案时有常委也发表了这样的批评意见,主张将宪法中的公民权利在民法总则民事权利章逐条加以详尽规定。我认为依2002年民法草案,成编更为可行。否则,在民法总则中必须对各种人格权作专条具体规定。基于以上情况考虑,我们将本课题调整为提出人格权法律条文建议稿并附立法理由,供立法部门参考。如若不成编,建议将现草案民事权利部分改为*节一般规定,设第二节各种人格权,每种人格权规定一条,本成果各章关于各种人格权涵义的规定可供参考,余者供侵权责任编及今后制定特别法和司法解释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人格权法律条文建议附理由 目录
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格权法律条文建议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格权法律条文建议附理由**章 一般规定第二章 生命权 健康权 身体权第三章 姓名权 名称权 肖像权第四章 名誉权 荣誉权第五章 隐私权第六章 其他人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人格权法律条文建议附理由 作者简介
刘士国: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民法总论、民法解释学、侵权行为法,专著有《现代侵权损害赔偿研究》、《中国民法典制定问题研究》,主编有《法解释的基本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