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如何解释法律 本书特色
在普通法系国家,富有智慧的法官会援引先例确立的法律规则审理案件,对此我们都很熟悉。问题是,解释成文法和宪法时,能用这种普通法思维模式吗?斯卡利亚大法官通过一篇诙谐、犀利的文章,对这个问题给出了否定答案。在探讨成文法解释方法的过程中,斯卡利亚大法官极力主张:法官不应运用立法意图和立法史来解释法律,而应专注于法律文本自身。本书包括戈登·伍德、劳伦斯·却伯、玛丽·安·格兰顿和罗纳德·德沃金四位专家从不同视角作出的评论,而斯卡利亚大法官对这些评论也一一作了回应。
联邦法院如何解释法律 内容简介
安东宁·斯卡利亚大法官是美国联邦*人民法院保守主义阵营中的中坚人物,在他看来,“文义解释者需要信奉的信条是,法官无权探寻法律中过于宽泛的立法目的,更无权创制新的法律”。联邦法院在宪法和法律的解释中究竟起到什么作用?在《联邦法院如何解释法律》一书中,读者可以充分体会斯卡利亚大法官的观点和智慧,更为可贵的是,本书是众多智慧锋芒的碰撞,戈登·伍德、劳伦斯·却伯、玛丽·安·格兰顿和罗纳德·德沃金四位专家从不同视角作出的评论同样精彩,而斯卡利亚大法官对这些评论也一一作了回应。在这些交锋中,相信读者对于本书的主题会有深刻的理解。
联邦法院如何解释法律 目录
中文导读 / 张泰苏 1序言 / 埃米·古特曼 1联邦法院在解释宪法和法律中的作用 安东宁·斯卡利亚 1评论·一 / 戈登·伍德 67评论·二 / 劳伦斯·却伯 91评论·三 / 玛丽· 安· 格兰顿 131评论·四 / 罗纳德·德沃金 163回应 / 安东宁·斯卡利亚 183索引 213致谢 243
联邦法院如何解释法律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安东宁·斯卡利亚美国法学家,曾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1986年由里根总统任命,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保守主义阵营中的中坚人物,也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服务时间最长和最资深的大法官。之前曾任职于哥伦比亚特区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并执教于弗吉尼亚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毕业于乔治城大学,获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16年2月13日去世。译者简介:蒋惠岭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黄斌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校者简介:张泰苏 耶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