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给付受益权的司法保护研究 本书特色
在行政模式由秩序行政向服务行政转化的过程中,行政主体实施授益性行政行为的方式和种类越来越多,行政给付便是其中重要的一类授益性行政行为。在服务行政时代,行政给付受益权成为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给付领域所享有的重要公法权利。行政给付受益权能否实现,与针对该权利的司法保护制度有密切关系。
本书是一部对行政给付受益权的司法保护进行研究的法学专著,既注重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对行政给付受益权司法保护的确立、司法保护的限度、司法保护的实现作了较为深入的论述;也关注当代中国的现实问题,对当代中国行政给付受益权司法保护的现实境遇作了分析,并提出了对当代中国行政给付受益权司法保护制度进行完善的具体建议。
行政给付受益权的司法保护研究 目录
总序1
导论1
一、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的意义1
二、 已有相关研究文献综述2
三、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12
**章 行政给付受益权司法保护的确立15
**节 行政给付受益权的现代内涵15
一、 行政给付受益权的权利基础15
二、 行政给付受益权的传统内涵20
三、 行政给付受益权的现代内涵24
第二节 行政给付受益权司法保护的正当性30
一、 行政给付受益权具有可诉性31
二、 基于司法权监督行政权的正当性34
三、 基于公共财政理论与成本效益理论的正当性39
第三节 当代中国寻求行政给付受益权司法保护的必要性41
一、 落实人权保护的需要41
二、 推动服务行政发展的需要45
三、 调节 公权利与公权力互动关系的需要48
第二章 行政给付受益权司法保护的限度51
**节 行政给付受益权司法保护的特殊性51
一、 司法保护惠及的对象拓展至不特定的社会公众51
二、 司法保护的功能具有二维性54
三、 与立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相比所具有的特殊性56
第二节 行政给付受益权司法保护有限性的缘由60
一、 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决定司法保护是有限的60
二、 社会权保障需要合理的区间63
三、 司法保护功能与司法审查的有限性66
第三节 行政给付受益权司法保护限度的具体体现71
一、 司法保护的层次论:基于行政给付受益权的依据等级71
二、 司法保护的领域论:基于行政给付受益权不同领域保护需求的限度80
三、 司法保护的平衡论:基于利益分配的角度86
第三章 行政给付受益权司法保护的实现92
**节 行政给付受益权司法保护的条件92
一、 先决条件:存在明确的行政给付义务主体92
二、 实质条件:具有明确的行政给付内容95
三、 程序条件:提出行政给付申请或者穷尽其他救济措施97
第二节 行政给付行为司法审查的适用原则99
一、 国家辅助性原则99
二、 正当程序原则103
三、 信赖保护原则105
四、 比例原则108
第三节 行政给付受益权司法保护的机制110
一、 准司法保护机制110
二、 宪法诉讼制度113
三、 行政诉讼制度117
四、 行政给付民营化下的诉讼制度安排122
第四章 中国行政给付受益权司法保护的现实境遇127
**节 行政给付受益权的立法基础薄弱127
一、 行政给付受益权的权利意识淡薄127
二、 行政给付实体立法内容欠缺且位阶不统一129
三、 行政给付程序立法欠缺135
第二节 行政给付受益权司法保护的功能尚未有效发挥137
一、 行政诉讼的重点尚未转型138
二、 司法保护的行政给付领域非常有限142
三、 司法审查局限于以合法性审查为主143
第三节 行政给付受益权司法保护缺乏有效的制度支撑146
一、 缺乏完善的一般给付诉讼制度146
二、 缺乏行政公益诉讼制度147
三、 缺乏应对行政给付民营化的诉讼制度安排151
第五章 中国行政给付受益权司法保护的制度完善154
**节 完善行政给付受益权的立法基础154
一、 培育行政给付受益权的权利意识155
二、 完善行政给付受益权的实体立法156
三、 完善行政给付受益权的程序立法164
第二节 完善与行政给付受益权有关的行政诉讼制度167
一、 完善行政给付行为的合理性审查制度167
二、 完善一般给付诉讼制度170
三、 发展行政公益诉讼制度173
第三节 完善应对行政给付民营化的诉讼制度安排177
一、 重新检视行政给付民营化下的三边法律关系177
二、 充分利用现有的民事诉讼制度179
三、 改革:引入担保国家理论183
四、 探索:借鉴揭穿公司面纱理论186
结语189
参考文献192
后记204
行政给付受益权的司法保护研究 作者简介
李幸祥,男,1978年2月出生,浙江杭州人。2001年6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6月,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15年6月,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10年9-10月,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4年7月起,任职于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从事地方立法、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参与过十余部上海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核工作。兼任上海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在《南京大学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近十篇论文。执笔或参与执笔的课题曾获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内部调研成果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