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极其解决机制研究 本书特色
当前中国西部农村地区,因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利益诉求日益多样、利益心态日益复杂而引发的社会冲突不断加剧,各种结构型矛盾、群体性纠纷日益增多,妥善解决、有效化解这类纠纷成为关乎农村稳定和改革成败的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关键问题。本书从立法规定与社会现实出发,综合运用文献研究、规范分析、实证调研、个案解剖等研究方法,通过理论阐述、背景介绍、文本解读、数据分析并辅之以详细的案例描述,再现了法学与社会学双重视野中我国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及其解决机制运作的真实图景,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操作性的改革构想。
我国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极其解决机制研究 内容简介
以实证的视角,细致描述和分析我国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我国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极其解决机制研究 目录
目录
**章绪论
**节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第二节研究的基本路径
第三节研究的主要方法
一、文献研究法
二、统计分析法
三、案例分析法
第二章我国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及其解决机制的基本理论
**节相关概念之界定
一、西部地区
二、农村
三、群体性纠纷
四、纠纷解决机制
第二节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的概况
第三节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的特点
一、突发性与长期性兼具
二、组织性与自发性并立
三、暴力性与非暴力性共生
四、多元性与多样化突出
五、负向性与正向性同在
第四节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的类型
一、利益驱动式
二、抗争维权式
三、情绪宣泄式
第五节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的产生原因
一、经济原因
二、政治原因
三、社会原因
四、文化原因
第六节完善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必要性
第三章我国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的立法分析
**节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之立法规定
一、民商事仲裁
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
三、行政裁决
四、行政复议
五、信访
六、人民调解
第二节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之立法规定
一、民事诉讼
二、行政诉讼
三、刑事诉讼
第三节两类纠纷解决机制的立法缺憾
一、两类解纷机制的定位存在偏误
二、非诉解决机制的法治化程度不高
三、诉讼解决机制的针对性不强
四、两类解纷机制之间衔接不够
五、两类解纷机制与外部配套机制脱节
第四章我国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及其解决机制的统计分析
**节调研之设计
第二节调研之实施
一、调研的实施过程
二、调研对象之概况
第三节关于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的统计分析
一、群体性纠纷的数量
二、群体性纠纷的类型
三、群体性纠纷的当事人
第四节关于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的统计分析
一、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的认知与适用
二、群体性纠纷解决中党委政府、法院的作用
三、群体性纠纷的持续时间
四、群体性纠纷的解决过程
五、群体性纠纷的解决结果
第五章信访视角下的农村环境群体性纠纷个案分析
**节导论
一、问题之提出
二、研究方法与素材
第二节西部地区农村环境群体性纠纷的常见样态
一、选址问题型纠纷
二、长期污染型纠纷
第三节环境群体性纠纷信访处理机制的运作
一、纠纷处理方式:行政执法与调解并用
二、纠纷处理策略:从压制到妥协
第四节对环境群体性纠纷信访处理机制的反思
一、信访处理机制尚未建立:加害者—牺牲者模式
二、信访处理机制初步形成:多重加害者—牺牲者模式
三、信访处理机制逐步完善:多重利害相关者简单模式
第五节完善环境群体性纠纷信访处理机制的初步分析
第六章非诉视野中四川凉山地区彝族的纠纷解决机制
**节问题之提出
第二节初步的分析框架
一、纠纷解决过程的类型轴
二、纠纷解决参与者的位置结构
三、纠纷解决的权威来源
第三节凉山地区彝族的纠纷状况
一、民族地区纠纷的特点和成因
二、凉山地区彝族纠纷的类型
第四节凉山地区彝族的纠纷解决样态
一、德古调解
二、官方主导的调解
第五节问题与完善
一、预设之前提
二、存在的问题
三、完善之进路
第七章我国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的立法展望
**节完善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应考虑的因素
一、可接近性
二、公正性
三、及时性
四、综合性
第二节完善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应遵循的原则
一、效率原则
二、弱势群体保护原则
三、司法*终解决原则
四、以人为本原则
第三节完善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基本思路
一、改造非诉制度,强化行政的纠纷解决地位
二、变革诉讼制度,提升司法的纠纷解决能力
三、健全配套机制,净化纠纷解决的外部环境
附录一:调查问卷与访谈提纲
“我国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及其解决状况”调查问卷(一)
“我国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及其解决状况”调查问卷(二)
“我国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及其解决状况”访谈提纲
附录二:四川部分地区群体性纠纷及其解决情况调研报告
一、绪论
二、四川部分地区群体性纠纷及其解决情况的数据分析
三、四川部分地区群体性纠纷及其解决情况的个案分析
四、结语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我国西部地区农村群体性纠纷极其解决机制研究 作者简介
吴卫军,湖北潜江人,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95年、1998年,先后毕业于四川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7月至今,执教于电子科技大学法律系,其间曾于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从事访问学者工作,现为电子科技大学政管学院政府法治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等职务。近年来,先后在《中国法学》《中共中央党校学报》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九十余篇,出版《司法改革原理研究》等学术专著十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省部级以上课题八项,科研成果曾获全国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等多项奖励。冯露,四川成都人,法学博士、副教授。2005年、2011年,先后毕业于四川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博士学位(提前攻博),其间曾先后访学于台湾中正大学法学院、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2011年7月至今,执教于电子科技大学法律系,现为政管学院副教授、法治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四川省法学会能源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务。近年来,先后公开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十余篇,出版专著五部,其中两部荣获“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两项,省部级课题三项。徐岩,黑龙江大庆人,法学硕士、副研究员。199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至今,就职于电子科技大学,现任该校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法治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近年来,先后在各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七篇,出版《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探索》等著作,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省部级课题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