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最新修正版 本书特色
《反恐怖主义法》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该法对恐怖主义作出明确定义,即"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根据该法,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最新修正版 内容简介
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学习读本、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读本! 对恐怖主义作出明确定义 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作出明确规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作出修改:(一)删去第四十条第二款。(二)将第六十五条中的"民政等"修改为"医疗保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最新修正版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