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品市场清算所风险的法律规制-以中央对手方为中心 本书特色
《衍生品市场清算所风险的法律规制:以中央对手方为中心》以风险控制为主线,以中央对手方清算所为载体,从法律规制角度就中央对手方清算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信用风险、运行风险和法律风险进行了系统研究,从商法理论和法哲学角度就中央对手方清算所风险控制的理论基础进行了探讨,比较了场内与场外衍生品市场中央对手方清算所风险控制制度的差异,并从实证角度对中央对手方清算所的历史演变、治理结构、制度建设等进行了全面分析。在对中央对手方法律地位、保证金法律属性、清算法律关系,以及终止净额结算、清算责任、违约瀑布序列、紧急贷款救助、跨境监管、有序清算等主要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境外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对完善我国中央对手方清算所风险控制提出制度设计。
衍生品市场清算所风险的法律规制-以中央对手方为中心 目录
导言
**章从运行机制看中央对手方清算所功能与风险
**节中央对手方清算所的历史演变
第二节中央对手方清算所的主要功能
第三节中央对手方清算所的风险厘定
第二章中央对手方清算所法律风险的法律规制
**节中央对手方清算所法律规制框架
第二节中央对手方法律制度构建
第三节终止净额结算法律制度构建
第四节中央对手方清算所跨境清算法律风险规制
第三章中央对手方清算所信用风险的法律规制
**节中央对手方清算所清算法律关系
第二节中央对手方清算所的清算责任
第三节中央对手方清算所预防清算会员违约的法律规制
第四节中央对手方清算所清算会员违约的法律规制
第四章中央对手方清算所运行风险的法律规制
**节境外主要中央对手方清算所治理结构
第二节境外中央对手方清算所运行风险的法律规制
第三节我国中央对手方清算所运行风险的法律规制
第五章中央对手方清算所系统性风险的法律规制
**节中央对手方清算所系统性风险实证分析
第二节境外中央对手方清算所系统性风险的法律规制
第三节我国中央对手方清算所系统性风险法律规制的完善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衍生品市场清算所风险的法律规制-以中央对手方为中心 作者简介
赵国富,辽宁黑山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经济法专业金融法方向。曾任教于吉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06年至今在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工作,参与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公司分类管理规定》《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期货市场重要法律文件起草工作。目前兼任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理事并任期货及衍生品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兼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届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