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法律评论-第2辑 本书特色
《东亚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法律评论(第2辑)》由中国政法大学东亚企业并购与重组法制研究中心与大成律师事务所破产部共同编著出版。继2015年8月出版*辑后,本次出版第二辑。本辑专门组稿日本、韩国金融机构破产相关案例以及制度分析、全新法规等,对各国制度实施背景、适用中遇到的问题、在金融机构破产中主要采用的救济模式,以及风险预防机制作了系统梳理。
东亚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法律评论-第2辑 目录
日本破产法、民事再生法概论
[日]山本克己著 崔延花译 金春监译
日本金融机构的债务有序处理框架
[日]山本和彦著 崔延花译
日本金融危机之制度背景及应对
[日]木下伸行(Kinoshita Nobuyuki)著
人寿保险公司的破产(大和人寿保险股份公司)
[日]阿部信一郎著 席修举译
关于不良金融机构和概算给付金制度的研究
——以储蓄银行为中心
[韩]吴承坤 金世皖 洪正孝著 李锦珠译
保险公司破产时发达国家存款保险机构的保险金给付案例研究
[韩]柳谨玉著 李锦珠译
重整程序中有关房地产信托委托人的法律问题
[韩]南东熙著 李慧璟译
韩国金融机构破产制度研究[韩]吴世庸
保险公司破产中投保人利益保护 李锦珠
韩国破产法*新修改动态 陈景善
附:中韩破产法单词对照表
东亚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法律评论-第2辑 作者简介
陈景善,女,1969年7月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政法大学学报副主编,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兼任北京市破产法协会常务理事,东亚破产再建协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协会理事,银行法协会理事,北京市比较法协会理事。代表性的专著以及译著:《资本制度的现代化与理念冲突研究》;《中国公司法》(中翻日,国家社科资助);《公司法改革--公开股份公司法的构想》(日翻中,中国证监会境外法律译丛项目)。
研究方向: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保险法,金融法,侧重于东亚比较法研究,精通日语,韩语。
张婷,女,汉族,1978年5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开始担任律师,现为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重整、破产清算、债务重组、解散清算及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国际破产协会会员、中国政法大学破产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东亚企业并购与重组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大PE联盟困境基金委员会首席研究员、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理事。是国内承办公司重整案件最多的律师之一。近年来承办了夏新电子、银广夏、江苏中达、四川金顶、石岘纸业、北生药业、丹东化纤、辽源得亨等上市公司重整案;海鑫钢铁、无锡尚德、淮矿物流、群星纸业、吉林德大等重大非上市公司重整案;中钢集团、江苏熔盛重工等多家公司债务重组项目;以及其他多家公司解散清算、破产清算、改制重组等。 陈景善,女,1969年7月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政法大学学报副主编,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兼任北京市破产法协会常务理事,东亚破产再建协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协会理事,银行法协会理事,北京市比较法协会理事。代表性的专著以及译著:《资本制度的现代化与理念冲突研究》;《中国公司法》(中翻日,国家社科资助);《公司法改革--公开股份公司法的构想》(日翻中,中国证监会境外法律译丛项目)。研究方向: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保险法,金融法,侧重于东亚比较法研究,精通日语,韩语。张婷,女,汉族,1978年5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开始担任律师,现为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重整、破产清算、债务重组、解散清算及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国际破产协会会员、中国政法大学破产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东亚企业并购与重组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大PE联盟困境基金委员会首席研究员、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理事。是国内承办公司重整案件最多的律师之一。近年来承办了夏新电子、银广夏、江苏中达、四川金顶、石岘纸业、北生药业、丹东化纤、辽源得亨等上市公司重整案;海鑫钢铁、无锡尚德、淮矿物流、群星纸业、吉林德大等重大非上市公司重整案;中钢集团、江苏熔盛重工等多家公司债务重组项目;以及其他多家公司解散清算、破产清算、改制重组等。专注于金融机构风险处置领域,参与健桥证券行政清理、民安证券行政清算、新疆证券行政清理、新华证券及河北证券破产清算案等证券公司风险处置项目。长期参与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相关立法修订及课题研究,向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公司、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等机构提供了数十万字的研究报告及专家咨询意见。理论功底深厚,出版了《困境公司如何重整》《公司重整制度中的股东权益问题》《公司重整:角色与规则》等专著,发表多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