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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管理模式比较研究

  2020-06-16 00:00:00  

司法鉴定管理模式比较研究 内容简介

  为了深入地探讨和研究司法鉴定的管理模式,主持人组织了从事司法鉴定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专家学者对课题的有关问题进行研讨和调研,《法庭科学文化研究丛书:司法鉴定管理模式比较研究》通过对研究和探索能够进一步明确以下问题:一是为什么要研究司法鉴定管理模式;二是关于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内涵;三是司法鉴定管理的基本定位;四是改革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目标要求。

司法鉴定管理模式比较研究 目录

作者简介
编写说明
绪论
一、研究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动因
二、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内涵
三、司法鉴定管理基本定位的思索
四、改革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目标要求

**章 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理论解析
**节 司法鉴定管理模式概述
一、司法鉴定的概念与特征
二、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界定
三、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构成
四、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类型
第二节 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价值理念与基本原则
一、司法鉴定管理模式改革完善的价值理念
二、司法鉴定管理模式改革完善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司法鉴定管理模式与诉讼模式的互动
一、职权型诉讼模式下的司法鉴定管理
二、对抗型诉讼模式下的司法鉴定管理
三、混合型诉讼模式下的司法鉴定管理
四、两者互动关系的评价与借鉴

第二章 我国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演变
**节 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萌芽时期
一、新中国司法鉴定管理产生的历程考察
二、萌芽时期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特点
第二节 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形成时期
一、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形成的初期
二、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形成中的变动
三、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形成中的改革
第三节 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发展时期
一、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发展中的困难
二、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在改革发展中走向完善
第四节 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发展趋势
一、目前司法鉴定管理模式趋势的理论预设
二、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发展趋势

第三章 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比较
**节 比较对象与方法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考察与分析
一、管理模式中的主体
二、管理模式中的客体
三、主客体关系
四、模式归属
第三节 英美法系国家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考察与分析
一、管理模式中的主体
二、管理模式中的客体
三、主客体关系
四、模式归属
第四节 两大法系国家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发展动态及前瞻
一、司法鉴定管理权是司法行政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政府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互为补充
三、管理方法和内容

第四章 国内相关行业管理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节 相关行业管理模式概况
一、相关行业管理模式的分类
二、相关行业管理的具体职责
第二节 相关行业管理模式的比较
一、总体比较
二、行业组织的产生与发展
三、行业组织的主要职能
四、行业组织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五、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六、协会的组织形式
第三节 我国司法鉴定他律与自律结合管理机制的展望
一、基础分析
二、管理模式涉及观点的争鸣
三、构建司法鉴定相结合管理模式的路径选择和相关背景

第五章 我国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现状与检视
**节 我国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规定比较原则与认识分歧
二、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实践中的问题
第二节 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下的管理模式的现状
一、法律授权的统一管理模式
二、法律授权与政策授权相结合的双重管理模式
三、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相结合管理模式
四、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兼容衔接管理模式
第三节 改革完善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目标与要求
一、建立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
二、建立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的预期
三、构建统一管理模式的制度框架
第四节 构建司法鉴定统一管理模式的制度设计
一、统一管理的主体
二、统一管理的范围
三、统一鉴定程序
四、统一行业鉴定标准
五、实现全行业、全过程、动态化的统一管理

第六章 健全完善我国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基本蓝图的架构
**节 我国司法鉴定制度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中的定位
一、适应建设公正、权威、高效司法制度的价值要求
二、满足诉讼制度、审判方式和证据规则改革的要求
三、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机制
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鉴定需求
五、适应当代科学技术水平日新月异的发展现状
第二节 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改革目标和未来方向
一、深化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要求
二、进一步推动司法鉴定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建设
三、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制度
第三节 构建司法鉴定统一管理新型模式的探索
一、建立完善统一管理制度的模式体系
二、建设中国特色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思考
第四节 完善我国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基本结构
一、统一管理的基本要求
二、统一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三、统一管理的工作平台
四、统一管理的预期

第七章 司法鉴定科学管理模式的远景与理想模式
**节 面向科学与真相的司法鉴定管理模式
一、科学技术维度中的司法鉴定管理模式
二、构建与事实认定相匹配的科学司法鉴定管理模式
第二节 面向建设法治中国的司法鉴定管理模式
一、司法鉴定管理的规范化
二、司法鉴定管理统一化的未来走向
三、完善司法鉴定管理职能与诉讼职能的分立分设
四、司法鉴定管理的科学化
五、司法鉴定管理的明确化
第三节 面向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司法鉴定管理模式
一、司法鉴定管理与和谐社会的全面需求
二、法治国家的核心价值与司法鉴定管理
三、时代进步的长远趋势与司法鉴定管理
第四节 面向未来的司法鉴定管理理想模式
一、构建司法鉴定管理理想模式的深远意义
二、从立法到司法的转向:构建完善司法鉴定管理的理想模式
三、构建司法鉴定管理理想模式的未来方向

附录
附录一 德国司法鉴定专题考察报告
附录二 日本司法鉴定专题考察报告
附录三 我国台湾地区司法鉴定专题考察报告
附录四 韩国司法鉴定专题考察报告
附录五 澳大利亚司法鉴定专题考察报告
附录六 荷兰司法鉴定专题考察报告
附录七 俄罗斯司法鉴定专题考察报告
附录八 美国司法鉴定专题考察报告

司法鉴定管理模式比较研究 节选

  3.国家主管部门与机构主管部门相配合的管理机制。对于《决定》予以保留的侦查机关所设置的鉴定机构,侦查机关对人、财、物的具体管理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全行业统一管理相互配合。在资格准人方面,对这些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实行登记备案制,即侦查机关自己负责这些鉴定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无需司法行政部门的审核登记,但在设立、变更和终止时这些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要到相应的司法鉴定主管机关登记备案,纳入统一的鉴定名册,司法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侦查机关的部门管理相互配合,共同规范。  (四)司法鉴定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按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提出的建立责任型、服务型、法治型政府和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和改革要求,我国的司法鉴定管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公共权力运行机制。同时,还要依据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和社会治理结构调整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分工合作机制。因此,在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指导思想上要把握三个方面:一是要在现代司法理念指导下,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二是要转变传统管理观念,从直接管理向问接管理转变;三是管理的手段要从单一的行政管理手段向多元(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手段转变,在分工专业化和职能资源有效配置的背景下,充分发挥两结合管理机制和双重管理机制的作用。[’]具体而言,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的方法和手段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法律层面的规范管理。法律层面的规范管理明确了管理主体、管理客体以及主客体之间管理与被管理之基本关系。《决定》从基本法的高度确立j7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全国司法鉴定活动主管机关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司法鉴定管理的对象和范围。  2.行政层面的规范管理。行政层面的规范管理是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员以及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规范管理,具体包括如下方面:  (1)制定统一、完善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管理制度。对此需要明确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名册登记和公告、资格审查与撤销、司法鉴定人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司法鉴定人员诚信等级评估制度、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等级评估制度,等等。目前,司法部已经制定和发布了《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2)制定司法鉴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业行为规范和执业责任制度。司法鉴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业行为规范和执业责任是现代司法鉴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司法鉴定活动的规范、公正、有序和高效具有重要作用,其内容主要包括司法鉴定活动中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业责任和执业责任保险等。司法鉴定职业道德是从职业道德这一宏观角度对司法鉴定这一特定社会职业进行伦理上的规范的。执业行为规范、执业纪律和执业责任规定了从事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具体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纪律规范和法律义务规范,以及违反后所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执业责任保险则是为分担损失,降低司法鉴定执业活动风险而确立的一种社会职业保险制度。司法鉴定职业道德是指司法鉴定作为一种特殊的执业活动本身所要求和应当具有的道德规范。就广义而言,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包括了非强制性的道德要求和具有强制性的纪律要求,以及相应的惩戒机制。就狭义而言,司法鉴定职业道德仅指非强制性的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道德要求。司法鉴定执业纪律是司法鉴定主管机关和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在司法鉴定职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的具有强制性的管理规范,它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约束力,是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和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进行管理、处罚的直接依据。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适用的对象既包括司法鉴定人也包括司法鉴定机构,也就是说,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承担主体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  ……

司法鉴定管理模式比较研究 作者简介

  霍宪丹,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教授。兼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试指导委员会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医学会顾问、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和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教授。曾任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院长、第一届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主要研究法学教育、法律职业、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和社会系统工程。2002年以来主持司法部、中国科协等部级课题6项;主要著作:《中国法学教育反思》、《中国司法鉴定制度研究》、《法律教育:从社会人到法律人的中国实践》等;主编高等院校教材:《司法鉴定通论》、《司法鉴定学》、《司法鉴定管理概论》等;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中国司法》、《中国司法鉴定》等法学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

司法鉴定管理模式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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