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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庭审和文书制作规范与技巧

  2020-06-16 00:00:00  

人民法院庭审和文书制作规范与技巧 内容简介

  《人民法院庭审和文书制作规范与技巧》为进一步完善以庭审和裁判文书制作为重点的司法能力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巩固和深化“两评查”活动成果,实现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我们将徐州市两级法院各审判条线“两评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规范要求、制定的规范意见汇编成册,作为“两评查”活动的重要成果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有益参考,以飨读者。

人民法院庭审和文书制作规范与技巧 目录

**章 庭审规范
**节 庭审评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规范要求
一、民事审判条线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规范要求
二、商事审判条线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规范要求
三、行政审判条线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规范要求
四、少年案件审判条线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规范要求
五、审判监督抗诉案件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规范要求
第二节 审判条线庭审规范
一、刑事庭审规范
二、刑事公诉案件**审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范意见
三、民事审判庭审规范意见
四、民商事审判系统庭审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三节 庭审中专门问题的规范
一、刑事庭审中的法言法语
二、刑事庭审常见突发情形及处置对策
三、民商事审判争议焦点的归纳方法
四、行政审判中行政行为的审查要点
五、民商事审判庭审记录中应注意的60个重要环节

第二章 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节 裁判文书评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规范要求
一、刑事审判条线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及规范要求
二、民事审判条线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及规范要求
三、商事审判条线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及规范要求
四、行政审判条线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及规范要求
五、少年案件审判条线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及规范要求
第二节 审判条线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一、刑事审判条线一审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二、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指南
三、民商事裁判文书制作过程中*易出现错误的40种情形
四、民商事审判裁判文书说理参考100条
五、裁判文书主文中容易引起执行歧义的50种情形
六、在民商事审判中注意防范容易引发违法调解的50种情形
第三节 类案专项评查报告
一、民间借贷案件和医患纠纷案件裁判文书评查报告
二、商事审判条线集中开展融资租赁案件专项评查活动
三、徐州市基层法院商事裁驳案件专项评查通报
四、徐州市基层法院涉建设工程商事案件专项复查报告
五、商事审判系统保险案件复查报告
六、2011年度徐州市法院管辖异议案件专项评查报告

第三章 “两评查”活动亮点工作
**节 抓住“四个结合”推进“四项同步”徐州法院创新“两评查”工作机制成效显著
第二节 同命题裁判文书制作竞赛
一、司法能力建设的“一体两翼”新模式
二、评查“两结合”,沙场秋点兵
三、徐州法官“打擂”:看谁的判决*“漂亮”,*能避免涉诉信访同命题裁判:看法官素质促能力“嬗变”
第三节 地方人大参与“两评查”
一、人大评查员在行动:徐州泉山区人大参与“两评查”活动见闻
二、新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两评查”工作
三、泉山区人大代表参与泉山法院“两评查”活动,力促审判工作提升
第四节 “假如我是本案审判长”活动
第五节 庭审和裁判文书存在问题实证分析

第四章 规范性文件法官行为规范(节录)(2010年12月6日)
*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庭审评查指导标准(2012年4月26日)
*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庭审评查指导标准(2012年4月26日)
*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庭审评查指导标准(2012年4月26日)
*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评查指导标准(2012年4月26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制作裁判文书有关技术要求的规定(试行)(2004年5月)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管理与审判行为规范细则(节录)(2006年5月25日)
徐州市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实施细则(2009年1月10日)
徐州市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评定标准(2009年1月10日)
徐州市法院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实施方案(2012年4月21日)

人民法院庭审和文书制作规范与技巧 节选

  **节 庭审评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规范要求  一、民事审判条线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规范要求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问题1:争议焦点归纳不清晰、不准确。这是此次庭审评查中出现*多的问题。  具体表现:一是主审法官归纳的焦点为“当事人的某请求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是主审法官将当事人已无异议的事项又归纳为争议焦点;三是主审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不具体、不明确等。  原因分析:一是主审法官庭前准备不足,对案情把握不够。二是主审法官未结合庭审情况及时调整已经确定的争议焦点,而在庭审小结阶段也没有及时对争议焦点进行调整。  问题2:庭审小结不准确,且位置不一致。这也是此次庭审评查出现较多的问题。  具体表现:一是庭审小结应当放在哪个阶段为宜;二是庭审小结不够准确。  原因分析:一是主审法官对庭审小结的意义理解不足;二是主审法官未能及时根据庭审情况进行总结;三是庭审小结不准确。部分主审法官在证据质证过程中未对有争议的证据保留意见,而在庭审小结中却变相对争议的证据进行了认定,造成了庭审小结不准确。  问题3:对调解的把握不足。主审法官均较为注意调解问题,但对调解的把握略显不足。  具体表现:一是主审法官在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情况下未能及时进行法律释明,而仅是简单讯问后即草草结束调解程序;二是主审法官在当事人对调解内容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未能适时提出调解方案,致使调解未能成功。  原因分析:一是主审法官在证据认证过程中未能及时进行证据采信。  ……

人民法院庭审和文书制作规范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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