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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法之治的乡土实践-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源流与嬗变

  2020-06-16 00:00:00  

软法之治的乡土实践-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源流与嬗变 内容简介

  《法治中国研究文库:软法之治的乡土实践 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源流与嬗变》是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接受广东省惠州市司法局、惠州市普法办、惠州仲恺高新区社会建设创新咨询委员会委托,在该区实施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调研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编著而成。该研究经过了较为广泛的走访调查和较为深入的实证分析,其综合考虑了惠州市“法制副主任”制度的经验和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深入研究了其他地区开展村(居)法律服务的情况和经验,提出了完善村(居)委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具有很好的理论创新性和实践可行性。

软法之治的乡土实践-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源流与嬗变 目录

**部分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调研报告
关于推行村(居)委法律顾问制度,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
报告——以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推行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为视角

第二部分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理论研究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为规范和完善“四民主工作法”注入新的活力
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指导下的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完善
律师参与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建设的动力和展望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助力基层政府治理
“法制副主任”制度对基层法律需求的回应
担任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实现法律人的社会担当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称谓之争
律师团队服务给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注入新的活力

第三部分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乡土实践
我的分红方案村民和干部都接受
村集体和村民理性维权需要社会律师的引导和介入——代理某村
小组诉某市国土局征地补偿纠纷一案的工作札记
细雨潜入土,化作满园春——村小组法律顾问工作掠影
走基层办实事巧调解化纠纷
“法制副主任”工作日记——也有风雨也有晴
律师“上山下乡”,服务基层群众
“法制副主任”巧化闹丧矛盾
权利启蒙与利益平衡
关于“法制副主任”工作内容、流程、考核方法的建议稿

第四部分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传媒报道
张苏军在广东惠州调研时指出:村居“法制副主任”工作制度实现法律专业服务普遍化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要参与决策把关
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对惠州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经验调研评估
从管理到治理,变善政为善治——惠州市委书记陈奕威代表谈基层民主管理
基层治理与软法之治

第五部分 附件
惠州市推行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大事记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推行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制度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推行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制度方案
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守则
惠州市法制宣传志愿服务总队章程(试行)
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聘用合同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样本)》的通知

后记

软法之治的乡土实践-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源流与嬗变 作者简介

  杨择郡,管理学博士,一级律师,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主任,惠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长期从事律师实务工作,曾公开发表《外嫁女法律问题研究》、《发明人≠专利权人》、《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制实施中的民意考量》、《律师对社会管理法治化的贡献》等文章。    王利军,法律硕士,资深律师,长期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现为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惠州市第七届青年联合会常委、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红旗村“法制副主任”,曾公开发表《发明人≠专利权人》等文章。

软法之治的乡土实践-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源流与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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