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的法律治理及其典型案例 本书特色
《高校的法律治理及其典型案例》在就高校管理过程中的理论问题(如学校管理工作的法律属性、法律关系)进行探讨的基础上,针对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法律制度的梳理,就多发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并就高校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
本书可以作为法律工作者、高校教职工、高校学生研究高校法律治理理论与实践的读本。
高校的法律治理及其典型案例 内容简介
《高校的法律治理及其典型案例》共分六章,**章高校管理的基本原则及法律关系;第二章高校管理的具体内容;第三章高校教学管理中的典型案例分析;第四章高校科研管理中的典型案例分析;第五章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典型案例分析;第六章高校后勤管理中的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 《高校的法律治理及其典型案例》在就高校管理过程中的理论问题(如学校管理工作的法律属性、法律关系)进行探讨的基础上,针对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法律制度的梳理,就多发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并就高校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 《高校的法律治理及其典型案例》可以作为法律工作者、高校教职工、高校学生研究高校法律治理理论与实践的读本。
高校的法律治理及其典型案例 目录
**章 高校管理的基本原则及法律关系 **节 高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治校的原则 二、以人为本的原则 三、程序公正的原则 第二节 高校管理中的法律关系 一、高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 二、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三、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四、大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二章 高校管理的具体内容 **节 高校教学管理中的相关制度 一、学业证书制度 二、学位证书制度 三、学生惩戒制度 四、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节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的相关制度 一、知识产权概述 二、专利权相关制度 三、著作权相关制度 四、商标权相关制度 第三节 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相关制度 一、聘用人员的相关制度 二、非聘用人员的相关制度 第四节 高校后勤管理的具体制度 一、高校后勤管理概述 二、当前我国高校后勤管理的典型模式 三、我国高校后勤实体的法律制度 第五节 学生伤害事故的具体制度 一、学生伤害事故的定义 二、学生伤害事故的分类 三、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 四、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第三章 高校教学管理中的典型案例分析 一、学生于教室中打斗受伤 二、学生伙同校外第三人伤害其他学生 三、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致伤 四、导师组织调研造成学生伤害 五、学生自杀 六、没有通知学生办理入学手续致使其丧失人学资格 七、学生考试作弊开除权的行使 八、拒绝资助符合生源地的受助标准的学生 九、心理辅导人员泄露学生隐私第四章 高校科研管理中的典型案例分析 一、确认专利所有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二、教师辞职或退休及调动工作后的专利权归属 三、高校对教师以相关公司名义将课题成果申请专利权的相关权利 四、学生参加科技竞赛的发明专利权属 五、课题的总结资料引用参与研究的学生毕业论文内容 六、参与的合作作品的另一方的发表权 七、改编或翻译已有作品 八、数字图书馆使用他人作品 九、非经许可使用高校商标 十、课题人员虚报课题第五章 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典型案例分析 一、离退休返聘人员及短时聘用人员与高校间的关系 二、教师违反教师道德 三、丢失职工档案 四、与无受聘岗位人员的关系 五、教师出国逾期不归 六、人事关系文件虚假 七、相对人违法解除聘任合同 八、内部规章的约束力 九、未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十、用工中的事实劳动关系 十一、接受劳动派遣的责任 十二、与外籍专家的劳动合同第六章 高校后勤管理中的典型案例分析 一、高校对学生在宿舍突发疾病死亡的相关责任 二、高校对学生未按时回宿舍就寝而发生意外的相关责任 三、高校对学生在宿舍违规使用电器受伤的相关责任 四、高校对学生在宿舍从上铺坠落受伤的相关责任 五、高校对宿舍楼红砖脱落砸伤学生的相关责任 六、高校宿舍管理员检查宿舍涉及学生隐私权的相关问题 七、高校对其食堂中食物中毒事件的相关责任 八、高校因饭菜中有异物而遭学生投诉应承担何种责任 九、高校对其清真食堂用油用料的相关责任 十、高校对其保洁人员未设警示牌致使学生受伤的相关责任
高校的法律治理及其典型案例 节选
《高校的法律治理及其典型案例》: (二)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双重性分析 我们认为,基于高校不同的法律地位以及高校与学生间的不同行为类型,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呈现出行政与民事双重属性。 1.行政法律属性 高校在对学生实施管理的过程中,依法行使的单方行为是行政行为,而高校与学生之间必然存在行政法律关系。 首先,高校是依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属于行政主体,大学生为行政相对人。所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因此确定行政主体的关键是某一机关、机构或组织是否具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资格并能否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权的组织或机构等,由于法律、法规规定或被授予的行政职权,都具备实施行政管理的法律资格。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高校对在校大学生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简称《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诉讼的被告既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也包括由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权的组织。这也从另一个角度体现出高校在与大学生的法律关系中所扮演的行政主体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