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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平等就业法律救济机制研究

  2020-06-16 00:00:00  

农民工平等就业法律救济机制研究 内容简介

  《农民工平等就业法律救济机制研究》共分四章。第1章“平等就业的国际标准与国内实践”,向我们揭示了国际劳工领域平等就业的法律标准以及平等就业在我国的法律发展与具体实践,指出我国在消除就业歧视方面与国际标准之间的差距及未来的努力方向,展示了本课题研究的国际、国内大背景;第二章“农民工平等就业及其法律救济机制的完善”,着重对我国农民工平等就业的推进过程以及现状进行分析,对农民工就业歧视法律救济机制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具体表现,探索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平等就业法律救济机制的具体路径与措施;第三章“农民工平等就业的司法救济”,针对法律救济机制中的手段——司法诉讼的各种类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为进一步畅通农民工平等就业的司法救济渠道、拓展司法救济范围,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第四章“农民工平等就业法律援助”,以一个农民工法律援助实际工作者的视角,对我国农民工平等就业法律救济过程中*急需、现实中却较为薄弱的环节——农民工法律援助,进行了极具实践意义的分析,并对如何进一步壮大农民工法律援助组织以及增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针对性与操作性都非常强的改进建议。

农民工平等就业法律救济机制研究 目录

卷首语
前言
管理类、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写作考试大纲
题型一 论证有效性分析

**章 拨云见日审源头,论证为本敢质疑
**节 大纲解读,揣测题旨
第二节 评分标准,明晰定位
第三节 直面论证,质疑为本
第四节 两类歧途,逃离误区

第二章 七类漏洞皆在手,三遍阅读速成文
**节 阅读三遍,条分缕析
第二节 考漏洞,七大分类

第三章 真知灼见展明思,外加套路得人心
**节 结构设计,典型框架
第二节 模板在手,灵活善用
第三节 常用词汇格式
第四节 标点使用格式

第四章 宝剑锋从磨砺出,真题精练助升华
**节 管综历年真题汇编
第二节 经综历年真题汇编
第三节 全真模拟自测评估
题型二论说文

**章 横看成岭侧成峰,题型多变有方向
**节 大纲解读,评分标准
第二节 五重分类,三大方向

第二章 不畏浮云遮望眼,审题立意稳准狠
**节 立意要领,规避歧途
第二节 三大技巧,审题有方

第三章 独具匠心巧构思,行文表达寄深意
**节 结构设计,典型框架
第二节 巧分论点,提纲挈领
第三节 六大手法,生动论证
第四节 模板在手,灵活套用

第四章 宝剑锋从磨砺出,真题精练助升华
**节 管综历年真题汇编
第二节 经综历年真题汇编

第五章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
**节 名言警句,提亮文章
第二节 名人实例,旁征博引
第三节 时事热点,辣评析

**章 平等就业的国际标准与国内实践
一、平等就业国际劳工标准的历史沿革
二、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国际劳工标准的主要内容
三、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国际劳工标准的实施
四、我国禁止就业歧视立法的历史沿革
五、我国禁止就业歧视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六、我国就业歧视的主要现象及产生原因
七、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平等就业在我国的变化和进步
八、我国平等就业制度建设与国际劳工标准的差距及改进对策

第二章 农民工平等就业及其法律救济机制的完善
一、我国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历史形成
二、农民工平等就业的积极推进
三、农民工平等就业现状及法律救济机制评价
四、完善法律救济机制,促进农民工平等就业

第三章 农民工平等就业的司法救济
一、农民工平等就业的行政诉讼救济机制
二、农民工平等就业的民事诉讼救济机制
三、农民工平等就业的劳动争议诉讼救济机制
四、农民工平等就业的社会法诉讼救济机制

第四章 农民工平等就业法律援助——以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为例
一、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十年问的变化
二、依托专职专业律师向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模式
三、农民工法律援助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推动农民工法律援助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农民工平等就业法律救济机制研究 节选

  《农民工平等就业法律救济机制研究》:  “截至2015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451万人,其中农民工总量27747万人,比上年增长1.3010。外出农民工16884万人,增长0.4%;本地农民工10863万人,增长2.7%。”——国家统计局《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2012年中共十八大报告  2014年,仅有38%的外出农民工与雇主或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超过85.4%的外出农民工周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农民工参加“五险一金”的比例没有超过30%,欠薪案件依然存在。——国家统计局《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农民工是中国过去三十多年来诞生的一个特殊群体,其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作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农民工群体自产生以来一直处于城市的边缘状态,受到社会的排斥,基本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特别是在劳动就业领域,受到劳动力市场准人限制、就业限制、不签劳动合同、同工不同酬、缺乏基本社会保险乃至大范围的工资拖欠等种种歧视,其平等就业权利一度受到普遍甚至严重侵害,以至于2003年“总理为农民工讨薪”。农民工就业歧视不仅影响到上亿农民工及其家庭的生存和幸福,而且关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2003年以来,多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200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把“公平对待,一视同仁”作为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基本原则,规定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提出要“逐步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2008年,国家推出《就业促进法》,明确禁止对进城农民工的就业歧视,广大学者以及社会公益组织更是不遗余力地开展反就业歧视的宣传和倡导,为农民工平等就业呼吁奔走。  ……

农民工平等就业法律救济机制研究 作者简介

  王春光,女,北京农学院文法学院法律系副教授。1988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99年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理学硕士学位。曾任山东烟台大学法学院教师,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科技大学商业与法律学院访问学者,2004年进入北京农学院,从事宪法学以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教学与研究,重点关注反就业歧视以及农民权益保障等问题。  曾主持北京市中青年骨干教师“人才强教”项目及北京市教委重点社科项目“农民工平等就业法律救济机制研究”,曾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与荷兰王国“消除中国的就业歧视”国际合作项目主管兼主要研究人员。  主要研究成果有论文《荷兰反就业歧视研究报告》,全国高等农业院校法学专业教材《法理学》(副主编),专著《平等就业:部分国家和地区反就业歧视的立法与实践》等。

农民工平等就业法律救济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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