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一带一路国家仲裁案例选编 本书特色
《涉“一带一路”国家仲裁案例选编》选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涉“一带一路”国家的18个典型仲裁案例,包括国际建设工程、国际货物买卖、股权转让、合作开发软件等常见的典型争议类型,并组织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资深仲裁员针对案例撰写了评析。《涉“一带一路”国家仲裁案例选编》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2013年以来涉“一带一路”国家的国际商事仲裁典型案例进行的梳理和选编。希望向广大仲裁同业者、企业和社会公众展现当前中国仲裁机构受理的涉“一带一路”国家仲裁案件的基本样貌和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值得关注的法律问题,为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尽一份绵薄之力。同时,借此次仲裁案例编选,推动相关类型国际商事案件审理经验积累和仲裁裁决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推进中外仲裁案例比较研究,促进国际仲裁文化交流。
涉一带一路国家仲裁案例选编 内容简介
《涉“一带一路”国家仲裁案例选编》选取中国靠前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涉“一带一路”国家的18个典型仲裁案例,包括靠前建设工程、靠前货物买卖、股权转让、合作开发软件等常见的典型争议类型,并组织靠前商事仲裁领域的资深仲裁员针对案例撰写了评析。《涉“一带一路”国家仲裁案例选编》是中国靠前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2013年以来涉“一带一路”国家的靠前商事仲裁典型案例进行的梳理和选编。希望向广大仲裁同业者、企业和社会公众展现当前中国仲裁机构受理的涉“一带一路”国家仲裁案件的基本样貌和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值得关注的法律问题,为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尽一份绵薄之力。同时,借此次仲裁案例编选,推动相关类型靠前商事案件审理经验积累和仲裁裁决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推进中外仲裁案例比较研究,促进靠前仲裁文化交流。
涉一带一路国家仲裁案例选编 目录
案例一中国A设计院公司与中国B基金公司、中国D建设公司采购施工合同争议案
一、案情
二、仲裁庭意见
三、裁决
案例评析
案例二中国A石油工程公司与蒙古国B油田公司、中国D石油投资公司钻井工程承包合同争议仲裁案
一、案情
二、仲裁庭意见
三、裁决
案例评析
案例三中国A电站工程公司、印度尼西亚B电站工程公司与印度尼西亚C工程公司承包合同争议仲裁案
一、案情
二、仲裁庭意见
三、裁决
案例评析
案例四中国A化工公司与中国B建筑公司、中国C机械公司建筑施工合同争议案
一、案情
二、仲裁庭意见
三、裁决
案例评析
案例五中国A科贸公司与中国B建筑公司加纳公司、中国C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房地产开发建设争议仲裁案
一、案情
二、仲裁庭意见
三、裁决
案例评析
案例六中国香港A贸易公司与新加坡B能源公司、中国C开发公司采购框架协议争议仲裁案
一、案情
二、仲裁庭意见
三、裁决
案例评析
案例七中国A贸易公司与印度B食品公司销售合同争议仲裁案
一、案情
二、仲裁庭意见
三、裁决
案例评析
案例八韩国A船务公司与中国香港C贸易公司、中国B贸易公司镍矿买卖合同争议仲裁案
一、案情
二、仲裁庭意见
三、裁决
案例评析
案例九中国香港A资源公司与新加坡B公司铁矿石买卖合同争议仲裁案
一、案情
二、仲裁庭意见
三、裁决
案例评析
案例十新加坡A电子公司与中国B电子公司采购招标合同争议仲裁案
一、案情
二、仲裁庭意见
三、裁决
案例评析
案例十一中国A贸易公司与新加坡B贸易公司购销协议、委托代理进口合同争议案
一、案情
二、仲裁庭意见
三、裁决
案例评析
案例十二以色列A旅游公司与中国B旅行社公司、中国C旅行社公司旅游合同争议仲裁案
一、案情
二、仲裁庭意见
三、裁决
案例评析
案例十三韩国A公司与中国B电子科技公司游戏开发合作协议争议案
一、案情
二、仲裁庭意见
三、裁决
案例评析
案例十四中国A网络科技公司与韩国B公司合作协议争议仲裁案
一、案情
二、仲裁庭意见
三、裁决
案例评析
案例十五韩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股权转让争议仲裁案
一、案情
二、仲裁庭意见
三、裁决
案例评析
案例十六自然人A、自然人B与自然人C、自然人D、中国E能源公司、泰国F投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争议仲裁案
一、案情
二、仲裁庭意见
三、裁决
案例评析
案例十七中国A银行与中国B建设开发公司贷款合同争议仲裁案
一、案情
二、仲裁庭意见
三、裁决
案例评析
案例十八中国A银行与中国C担保集团、自然人H货款担保合同关联争议仲裁案
中国A银行与中国C担保集团公司贷款担保合同争议仲裁案
中国A银行与自然人H保证合同争议仲裁案
案例评析
涉一带一路国家仲裁案例选编 作者简介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CIETAC)是世界上主要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之一。贸仲委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国际、国内的经济贸易争议以及国际投资争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总部设在北京,随着业务的发展,目前已在中国内地先后设立了华南分会、上海分会、天津分会、西南分会、浙江分会、湖北分会、福建分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江苏仲裁中心、四川分会和山东分会。贸仲委还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香港仲裁中心,在加拿大温哥华设立了北美仲裁中心,在奥地利维也纳设立了欧洲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名册》中有1441名仲裁员,均为国内外仲裁或其他行业的知名专家;其中,外籍及我国港澳台地区仲裁员408名,分别来自65个国家和地区。现行有效的规则是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