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与生活 本书特色
《刑法与生活》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编写内容比较多,超出规定课时所能讲授的范围,以此给课外自学的同学补充新的知识;二是本书中大量结合司法实例。本书前后引用了100多个实际案例,尽量将理论、法条和司法实践结合起来。这样大大增加了教材的可读性,也增强了对学生课外自学刑法的吸引力;三是虚实结合,既讲解刑法的基本原理,更注重刑法实际应用。对于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所会经常遇到的刑法问题,进行重点讲解,结合实例进行分析,希望能够给公民解答一些生活中常碰到的刑法疑惑。对于与日常生活关系不密切的内容,则少讲或根本不涉及,这正体现本教材通识教育的特点。也正因如此,本书不但能用作高校本科生通识课教材,同时也是广大社会公众了解刑法、学习刑法的参考用书。本书除了主要介绍刑法与生活关系的原理之外,还介绍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和规则、犯罪预防和被害预防的有关知识,因而对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解决可能遇到的一些具体刑事问题也会有所帮助。
刑法与生活 内容简介
《刑法与生活》以培养大学生基本法律素养为目标,将刑法学、犯罪学、刑事诉讼法学等部门法律科学原理相结合,紧扣刑法与公民日常生活关系这一主线,在阐明刑事法基本原理基础上,全面介绍刑法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的相关知识,重点回应公民日常生活中所关切的各种现实刑法问题,帮助公民正确识别和预防刑事风险,学会自觉用刑法保护自己合法利益,避免误入犯罪歧途,降低被犯罪侵害的风险,了解刑事诉讼基本规则,正确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本书理论紧密联系实际,结合对200多个真实刑事案例的分析,将看上去比较抽象、呆板的法律条文变成真实可见的生活行为规则,以更加具体、形象的方式呈现在读者面前,大大增加了教材的可读性。这是一本面向社会公众的刑事法教材,不但能用作大学通识教育,也是每个公民了解我国刑法的良好读物。
刑法与生活 目录
目录
导 言
**编 刑法基本原理
**讲 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刑法的阶级性特征
(二)刑法的法律性特征
二、刑法的机能和任务
(一)刑法的机能
(二)刑法的任务
三、我国刑法的创制和发展
(一)新中国成立以前刑法的产生和演进
(二)新中国刑法的创制和发展
四、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第二讲 刑事司法应遵循的原则
一、保障人权原则
(一)保障辩护权
(二)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三)坚持“疑罪从无”
二、罪刑法定原则
三、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四、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五、 刑事司法需要遵守的其他原则
(一)罪责自负,反对株连
(二)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三)主客观相一致原则
第三讲 犯罪的特征、要件和种类
一、 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二)犯罪是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
(三)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 犯罪成立的共同要件
(一)犯罪客体要件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
(三)犯罪主体要件
(四)犯罪主观方面的要件
三、 几种特殊类型的犯罪
(一)未完成形态的犯罪
(二)共同犯罪
(三)连累犯罪
(四)亲告罪
第四讲 刑罚的种类和制度
一、刑罚的特征、功能和目的
(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二)刑罚的功能
(三)刑罚的目的
二、刑罚功能的局限性
(一)刑罚功能的有限性
(二)刑罚可能的负作用
三、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一)主刑
(二)附加刑
(三)非刑罚处理方法的适用
四、主要刑罚制度及其适用
(一)减轻处罚
(二)自首、坦白、立功
(三)缓刑
(四)减刑、假释
(五)追诉时效
第二编 刑法与合法利益保护
第五讲 刑法与公民个人利益
一、刑法与人身安全
(一)刑法有关侵犯公民人身安全犯罪的惩治规定
(二)刑法保护人身安全方面需要关注的问题
二、刑法与人身自由
(一)刑法有关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惩治规定
(二)刑法有关非法拘禁罪的惩治规定
(三)刑法有关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犯罪的惩治规定
(四)刑法有关诬告陷害罪的惩治规定
(五)刑法有关强迫劳动罪的惩治规定
三、刑法与公民隐私权
(一)刑法有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惩治规定
(二)刑法有关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惩治规定
四、刑法与人格名誉
(一)刑法有关侵犯公民人格名誉犯罪的惩治规定
(二)刑法保护公民人格名誉方面需要关注的问题
五、刑法与婚姻家庭
(一)刑法有关妨害婚姻家庭犯罪的惩治规定
(二)刑法保护婚姻家庭方面需要关注的问题
六、刑法与弱势群体
(一)刑法中增设的保护弱势群体的罪名
(二)刑法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方面需要关注的问题
七、刑法与民主权利
(一)刑法有关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犯罪的惩治规定
(二)刑法保护公民民主权利罪方面需要关注的问题
八、刑法与言论自由
(一)不得利用言论自由实施煽动性犯罪
(二)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策动他人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
(三)不得利用言论自由编造、散布虚假的信息
(四)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故意散发有害信息
(五)不得利用言论自由从事违法游行示威、非法集会等行为
第六讲 刑法与财产性利益
一、刑法与财产所有权
(一)刑法有关非法侵占型侵犯财产罪的惩治规定
(二)刑法有关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惩治规定
二、刑法与知识产权
(一)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发展历程
(二)商标权的刑事保护
(三)专利权的刑事保护
(四)著作权的刑事保护
(五)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
(六)刑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性问题
第七讲 刑法与经济生活
一、刑法与消费者权益
(一)刑法有关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惩治规定
(二)刑法对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犯罪的惩治
(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犯罪之间的关系
二、刑法与外贸管制
(一)刑法规定的走私犯罪的行为类型
(二)关注“海外代购”所隐含的走私风险
三、刑法与市场竞争
(一)刑法有关商业贿赂犯罪的惩治规定
(二)刑法惩治商业贿赂方面需要关注的问题
四、刑法与金融安全
(一)刑法规定的金融犯罪的类型和罪名
(二)关注持有、使用假币的刑事风险
(三)关注高利放贷的刑事风险
(四)关注社会集资过程中的刑事风险
(五)关注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过程中的刑事风险
(六)关注不当使用信用卡所隐含的刑事风险
(七)关注保险理赔中的刑事风险
五、刑法与税收征管
(一)刑法有关危害国家税收征管犯罪的惩治规定
(二)刑法保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方面需要关注的问题
六、刑法与市场管理
第八讲 刑法与公共利益
一、刑法与公共安全
(一)刑法有关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惩治规定
(二)关注涉及枪支、弹药、爆炸物方面的刑事风险
(三)关注交通运输领域的刑事风险
二、刑法与公共秩序
(一)刑法有关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犯罪的惩治规定
(二)关注妨害公务的刑事风险
(三)关注寻衅滋事的刑事风险
(四)注意“扫黑除恶”过程中的刑事法律问题
(五)刑法保护社会秩序方面需要关注的其他问题
三、刑法与禁毒扫黄
(一)刑法有关毒品犯罪的惩治规定
(二)刑法有关卖淫嫖娼犯罪的惩治规定
(三)刑法有关淫秽物品犯罪的惩治规定
四、刑法与环境资源
(一)刑法有关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惩治规定
(二)刑法保护环境资源方面需要重视的罪名
第九讲 刑法与国家利益
一、刑法有关危害国家利益犯罪的惩治规定
(一)刑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惩治
(二)刑法对危害国家司法公正犯罪的惩治
(三)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惩治
(四)刑法对危害国防利益犯罪的惩治
二、刑法惩治危害国家利益犯罪方面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关注涉及国家秘密保护的刑事风险
(二)关注破坏国家司法秩序方面的刑事风险
(三)关注贪污贿赂的刑事风险
第三编 刑法风险的防范与应对
第十讲 犯罪风险之防范
——刑法与犯罪人
一、犯罪行为的发生机制
(一)犯罪原因理论
(二)个体犯罪的形成机制
二、避免误入犯罪歧途
(一)加强自身修养,形成健康向上的良好心理和人格
(二)建立健康的需要体系
(三)训练处世的基本技能,增强融入社会的能力
(四) 选择适合自己的生活、学习、工作、交往环境,远离不良社会因素
(五)培养并且不断提高自己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能力
(六)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正确维护自己的利益
(七)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之心,自觉遵守刑法
(八)学会防微杜渐,从小预防,从早预防
三、设法减轻刑法后果
(一)在犯罪过程中,争取尽早悬崖勒马
(二)在实施犯罪后,冷静妥当处置案发事态,避免加重刑事责任
(三)积极主动自首、坦白、立功,真诚悔罪、认罪认罚
(四)争取被害人谅解,实现刑事和解
四、了解刑事诉讼程序,正确参与刑事诉讼
(一)刑事诉讼的机关
(二)刑事诉讼的阶段
(三)强制措施
(四)自诉程序
(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七)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
第十一讲 被害风险之防范
——刑法与被害人
一、犯罪人与被害人的关系
二、预防被害的主要策略与方法
(一)树立犯罪被害的防范意识,始终保持预防被害警惕性
(二)养成良好心理和行为习惯
(三)慎重选择行动时间、地点,注意避开危险环境
(四)采取适当预防措施,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三、设法减轻被害损失
(一)树立信心,沉着应对
(二)把握好时间,适时进行自救
(三)自救措施应当妥当,避免轻率、盲干
(四)利用环境,及时请求救助
(五)事后立即报案,争取*大限度挽回损失
四、依法行使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一)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
(二)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的诉讼义务
第十二讲 紧急情况下的正当应对方法
一、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二)行使正当防卫权需要关注的问题
二、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成立的前提条件
(二)紧急避险成立的合法条件
三、扭送
(一)扭送的概念和意义
(二)扭送的合法性要件
四、被害人承诺和基于推定的被害人承诺
(一)被害人承诺
(二)基于推定的被害人承诺
后 记
刑法与生活 作者简介
张绍谦,1956年11月生,河南省宜阳县人,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刑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金融法治创新研究基地负责人。全国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曾任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第四届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职。曾两度被评为上海交通大学“*受学生欢迎教师”,连续九年被评为凯原法学院“*受学生欢迎教师”。2017年荣获上海交通大学首届“教书育人奖”个人二等奖和集体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