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研究 内容简介
本书基于我国民间资本的投资现状、非正式金融发展的实际需要,首先,对非正式金融的内涵与外延加以厘清,从公共政策、国家资本、金融脆弱性及金融创新等角度分析非正式金融存在与发展的逻辑机理,从而为主题研究确立了理论基础。其次,从历史的视角,对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进行梳理,从而从制度本身去研究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问题之所在,接着从经济视角探究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规制问题提供了法律与经济的逻辑几点。在前两部分的层层推理下,结合境外有关非正式金融法律桂枝经验的比较分析,确立了非正式金融契约私人治理机制与适度监管的中心观点。进而,本书通过对非正式金融私人治理机制的分析,为政府金融监管介入
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研究 目录
导言 **章 非正式金融及其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分析 **节 非正式金融内涵与外延的界定 一、非正式金融概念的厘清 二、非正式金融类型的界定 三、非正式金融的特性分析 第二节 非正式金融生成逻辑分析 一、二元金融结构与政府“父爱主义” 二、非正式金融:金融抑制政策使然 三、非正式金融:制度动因 四、非正式金融:交易成本分析 五、非正式金融:有利于竞争政策优化 六、非正式金融:个人与企业的选择 第三节 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分析 一、政治学基础:公共利益理论(pubfic interesttheory) 二、经济学基础:金融脆弱性理论 三、法经济学基础:法律制度的普适性准则和制度的供给需求关系 本章小结 第二章 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现实需求 ——我国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发展历程及其问题 **节 我国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发展历程 一、1949~1978年:从提倡私人借贷到绝对禁止 二、1978~1995年:适度宽松,但仍对非正式金融进行抑制 的时期 三、1995~2004年:非正式金融的严格管制期 四、2005~2010年:虽有限制但法律开始松动 五、2010年至今:进一步放宽非正式金融管制 第二节 我国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现状 一、非正式金融的法律地位 二、对非正式金融采取的管制措施与管制主体 三、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我国非正式金融现有法律规制的缺陷 一、管制强度高、绩效低(以非法集资情况、近年来的民间高利借贷情况为例) 二、金融管制理念的偏差 三、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体系的不健全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境外非正式金融发展与法律规制实践及其启示 笫一节 发达国家非正式金融发展、法律规制实践及其启示 一、美国非正式金融向正式金融的成功转型:社区银行 二、充分尊重合作制本色的合作金融法制典范:德国 三、日本轮转基金组织的成功转型:无尽一联合股份公司→互助银行→一般性商业银行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或地区)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规制实践与启示 一、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金融自由化改革——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 一、小型银行典范:孟加拉格莱珉银行 三、强制替代的代表:20世纪50年代的印度、泰国 四、契约治理的典范:我国台.湾地区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我国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构想 **节 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理念之重树 一、效率:非正式金融的私人契约治理机制的有效利用 二、自由:赋予公民、企业融资自由权,即民问自治权的发挥 三、公平:公平信贷权理念的树立 四、安全:适度监管 五、合作:正式规范与民间规范的弥合、非正式金融与正规金融的联结 第二节 我国非正式金融的契约治理 一、契约自由与契约治理 二、非正式金融契约治理机制现状 三、非正式金融契约的法律治理机制对私人治理机制的弥补与矫正——弥合 第三节 非正式金融监管边界的分析 一、监管理论述评 二、非正式金融监管边界设定中的主要假设条件分析 三、非正式金融监管成本分析 四、非正式金融监管的供给强度边界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五、非正式金融监管的需求边界分析 第四节 我国非正式金融监管制度设计 一、非正式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 二、监管权限的设定 三、我国非正式金融监管制度的具体设计 第五章 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的路径分析 **节 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的必要性分析 一、各地民间借贷纠纷、非法集资案件持续走高 二、现行有关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制度的粗疏与滞后 三、监管有效与无效论下的司法介入 第二节 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的路径选择——以“先行先试”和司法能动性为视角 一、地方司法“试错”的可能性 二、能动性下的地方司法(以江浙一带地方司法对非正式金融创新的回应为例证) 三、地方司法与地方行政的良性互动及司法能动性对立法革新的推动 第三节地方司法“试错”边界分析 一、地方司法“先行先试权”的授权合法性 二、地方司法“试错”主体的限定与时间、范围的限制及监督救济 三、司法的能动性不能取代立法 四、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应注意的问题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2011年浙江省温州市涉及“高利贷”跑路与倒闭事件一览表 后记 怀着感激的心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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