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商事公司法 内容简介
德国商事公司包括人合公司中的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资合公司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和登记合作社。本书是德国商事公司成文法的汇编,包括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股份法》和《合作社法》,以及德国《商法典》中关于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部分条文的法律规范。
德国商事公司法 目录
《商法典》
第二编 商事公司与隐名合伙
**章 无限公司/3
**节 公司的设立/3
第二节 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4
第三节 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7
第四节 公司的解散与股东的退出/10
第五节 公司的清算/13
第六节 消灭时效、责任的时间限制/16
第二章 两合公司/17
《有限责任公司法》
**章 公司设立/25
第二章 公司与股东的法律关系/32
第三章 代表与业务执行/39
第四章 公司章程的变更/47
第五章 公司的解散与无效/56
第六章 程序规则、刑罚以及罚款的规定/61
《股份法》
**编 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 总则/67
第二部分 公司的设立/73
第三部分 公司与股东的法律关系/87
第四部分 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99
**章 董事会/99
第二章 监事会/108
第三章 利用对公司的影响/121
第四章 股东大会/122
**节 股东大会的权利/122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24
第三节 讨论记录,问询权/130
第四节 表决权/134
第五节 特别决议/138
第六节 无表决权的优先股/138
第七节 特别审查,赔偿请求权的主张/139
第五部分 年度决算及财务状况变动表的编制与公告,盈余的使用/145
**章 年度决算与财务状况变动表/145
第二章 年度决算审查/149
**节 决算审查人的审查/149
第二节 监事会的审查/149
第三章 年度决算的确认,盈余使用/151
**节 年度决算的确认/151
第二节 盈余使用/152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例会/152
第四章 年度决算的公布/153
第六部分 章程的变更,筹资和减资措施/154
**章 章程的变更/154
第二章 筹资措施/155
**节 以出资进行的增资/155
第二节 附条件的增资/159
第三节 授权资本/163
第四节 以公司财产增资/165
第五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盈余债券/170
第三章 减资措施/170
**节 普通减资/170
第二节 简易减资/173
第三节 通过回收股票减资,无面值股的例外/175
第四节 减资的列示/176
第七部分 股东大会决议和经确认的年度决算的无效,不法低估的特别审查/177
**章 股东大会决议的无效/177
**节一般规定/177
第二节 特定股东大会决议的无效/182
第三节 已确认的年度决算的无效/185
第二章 因不法低估的特别审查/187
第八部分 公司的解散和无效宣告/192
**章 解散/192
**节 解散原因和申报/192
第二节 清算/193
第二章 公司的无效宣告/197
第二编 股份两合公司
第三编 关联企业
**部分 关系企业合同/205
**章 关系企业合同的种类/205
第二章 关系企业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结/206
第三章 公司和债权人利益的保障/210
第四章 存在控制合同和盈余移转合同时外部股东的保障/212
第二部分 企业从属时的管理权和责任/215
**章 存在控制合同时的管理权和责任/215
第二章 欠缺控制合同时的责任/216
第三部分 加入公司/221
第四部分 少数股东的排除/227
第五部分 相互参股企业/229
第六部分 康采恩中的账目公开/230
第四编 特别规定、罚则和附则
**部分 各级政府参股时的特别规定/231
第二部分 裁判解散/232
第三部分 刑罚与罚款规定,附则/232
《合作社法》
**章 合作社的设立/241
第二章 合作社与其社员的法律关系/248
第三章 合作社的组织结构/250
第四章 审计与审计协会/262
第五章 社员身份的终止/272
第六章 合作社的解散和无效/277
第七章 支付不能程序,社员的追加出资义务/283
第八章 担保金额/291
第九章 罚则/292
第十章 附则/294
德国商事公司法 作者简介
胡晓静,女,辽宁义县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1991年至1995年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留校任教。2001年考取吉林大学法理学博士生,2001年至2005年在德国科隆大学留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获得吉林大学法理学博士学位。出版专著Rechtsfragen der chinesischen Corporate Governance—Auf Grundlage eines Vergleichs zwischenDeutschland und China(《中国公司治理的法律问题——以中德比较为基础》,Frankfurt am Main.Peter Lan9,2006)、《公司法专题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3)。在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德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评析》、《德国上市公司中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共同作用》、《公司治理的解析》、《公司社会责任:内涵、外延与实现》、《董事自我交易的法律规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标准的思考》等多篇论文。
杨代雄,男,福建福清人,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五十余篇,出版专著二部、译著二部,主持多项重量和省部级科研项目。2011年评为上海市“曙光学者”,2012年评为第五届上海市十大很好中青年法学家。2012年8月开始在德国科隆大学做为期一年的不错访问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