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与房产法研究 内容简介
《土地与房产法研究》作为研究生教材,与前面两本本科教材存在很大不同,能较好地照顾到研究生教育层次的特点,以专题的形式,进行集中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注重锻炼研究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研究生土地与房产法理论水平,培养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土地与房产法研究 目录
**专题 绪论
**节 土地与房产法制度建设之重大意义
一、政治方面
二、经济方面
三、自然环境方面
第二节 我国土地与房产立法的总体评价
一、立法新
二、效力层次低
三、经济法特色突出
四、立法相对滞后
第二专题 土地管理体制与土地利用管理模式改革
**节 我国土地管理体制改革
一、我国土地管理体制
二、我国土地管理体制存在的不足
三、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思路
第二节 土地利用管理模式改革
一、现行土地利用管理模式
二、现行土地利用管理模式的缺陷
三、土地利用管理模式改革路向
第三专题 土地权利制度建设及发展趋向
**节 我国土地权利制度建设之现状
一、土地权利立法内容及体系架构
二、土地权利制度的特点
三、土地权利制度的不足
第二节 发展趋向之一:地下空间权
一、地下空间权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我国地下空间权归属
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职能管理部门的设置
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促进措施
第三节 发展趋向之二:土地发展权
第四专题 土地发展权制度研究
**节 土地发展权制度来源、运作和意义
一、土地发展权制度来源
二、土地发展权制度运作
三、土地发展权设置的意义
第二节 我国土地发展权设置的价值取向
一、土地发展权设置价值取向的域外考察及启示
二、我国土地发展权设置价值取向的选择依据
第三节 我国土地发展权制度构造
一、土地发展权归土地所有权人所有
二、土地发展权归地方政府所有
三、土地发展权归土地使用权人所有
第四节 我国土地发展权的制度运作
一、土地发展权应用于土地征收制度改革
二、土地发展权与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对接
三、土地发展权与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对接
第五节 土地发展权在我国的实践
一、广东“龙潭租地”模式创新实践
二、“土地发展权转移与交易”浙江模式创新实践
三、“地票交易”重庆模式创新实践
四、“金包银”厦门模式创新实践
第五专题 农民集体土地权利制度改革研究
**节 农民集体土地权利制度弊端及改革取向
一、农民集体土地权利制度的变迁
二、现有农民集体土地权利制度弊端及其影响
三、有关改革思路及评析
四、农民集体土地权利制度改革的取向
第二节 权利流转机制改革
一、土地流转的基本理论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第三节 权利保障机制改革
一、现有权利保障机制的不足
二、权利保障机制改革思路
第六专题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调整
**节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发展和立法现状
一、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和发展
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法与不足
第二节 双层经营体制立法原则
一、贯彻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三、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原则
四、“统”与“分”相结合的原则
五、以稳定承包关系为关键环节的原则
第三节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法律调整
一、家庭承包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法律对策
第四节 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调整
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发展、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对策
第七专题 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与完善
**节 我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的不足
一、缺乏对公共利益目的的立法界定
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
三、土地征收程序行政环节多,司法程序缺失
第二节 科学界定公共利益目的的边界
一、境外土地征收中界定公共利益的经验借鉴
二、对“公共利益”范围界定方式的选择
三、“公共利益”边界范围的合适度
第三节 土地征收的公正补偿
一、境外土地征收补偿立法经验借鉴
二、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改革
第四节 土地征收的正当程序
一、正当程序建设的价值
二、境外立法经验借鉴
三、土地征收的正当程序建设路径
第八专题 房屋征收制度主要内容、不足与完善
**节 我国房屋征收制度主要内容
一、公共利益的界定
二、补偿制度
三、程序制度
第二节 房屋征收制度不足与完善
一、扩大适用范围
二、增强补偿金的协议性
三、进一步明确对土地使用权的单独补偿
四、增加对租赁关系人的补偿
第九专题 物业税法律问题研究
**节 对现行房地产税制的评判
一、现行房地产税制立法
二、现行房地产税制的弊端
第二节 征收物业税的理论与现实基础
一、理论学说
二、现实基础
第三节 开征物业税的制度安排
一、物业税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替代还是并存
二、物业税与土地增值税:替代还是并存
三、物业税课税权的分配:地方还是中央
四、开征物业税与土地产权变革
五、物业税的征收模式:房地分离还是一体
第十专题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研究
**节 预告登记界说
一、预告登记立法溯源
二、预告登记涵义及特征
三、预告登记法律关系解构
第二节 预告登记制度的实体法构造
一、预告登记的性质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
三、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 预告登记制度的程序法构造
一、预告登记的启动
二、预告登记的审查
三、预告登记的记载
土地与房产法研究 作者简介
刘国臻,男,山东莱阳人。中山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导师程信和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商法学博士后(导师梁慧星教授)。现为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房地产法学。先后在《政治学研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学术研究》、《中国行政管理》、《法学杂志》、《法学论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论丛》等发表学术论文六十多篇:有十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经济法学·劳动法学》、《民商法学》、《农业经济导刊》、《公共行政》、《管理科学》等全文转载或转介。在北京大学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等独立或合作出版著作15部。主持或参加重量或省部级等课题1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