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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

  2020-06-16 00:00:00  

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 本书特色

本书立足于图形用户界面和局部外观设计的基础理论, 面向未来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全面探讨了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相关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为知识产权领域相关从业人员以及实务人员提供参考,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 内容简介

本书讨论了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保护相关法律问题,也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 目录

目录 引言 一、研究内容及研究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章图形用户界面和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律界定 **节图形用户界面产生的背景 一、技术背景 二、经济背景 三、人文背景 第二节图形用户界面的概念 一、图形用户界面的定义 二、图形用户界面的特征 三、图形用户界面的分类 第三节局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界定 一、外观设计保护的源起 二、我国外观设计保护模式的历史选择 三、局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概念 四、小结 第二章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法律保护的合理性 **节产业利益的内在要求 一、技术的驱动作用 二、市场的迫切要求 三、竞争的现实需要 第二节图形用户界面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哲学依据 一、劳动说 二、人格说 三、功利主义说 四、市场利益分配说 五、小结 第三章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的优越性 **节传统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图形用户界面的缺陷 一、力不从心的著作权保护 二、无奈之举的商标权保护 三、捉襟见肘的专利权保护 第二节图形用户界面与局部外观设计的契合 一、外观设计保护的本质 二、图形用户界面的设计表达 第三节创设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意义 一、局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特别优势 二、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法经济学效益 三、小结 第四章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授权条件的特殊性 **节实质要件的特殊性 一、装饰性的本质回应 二、新颖性的特质体现 三、创造性到区别性的矫正 第二节形式要件的特殊性 一、名称的确定 二、特别的申请方式 三、相似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四、动态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第三节要件冲突的协调 一、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的冲突案例 二、以产业驱动为导向的协调方法 三、小结 第五章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依附产品的特殊性 **节产品的一般定义 一、概念模糊的产品范围 二、产品分类的意义 第二节其他国家和地区规定对产品界定的借鉴 一、美国: 基于实用主义的灵活界定 二、欧盟: 产品的虚化 三、日本: 妨碍发展的严格限定 四、韩国: 得益于发展的产品界定 五、我国台湾地区: 可选择产品的方式 第三节我国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所载产品的合理界定 一、局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对象 二、局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双重特性 三、产品的法律特征 四、小结 第六章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司法保护 **节侵权判断规则的坚持与革新 一、侵权比对核心的解构 二、侵权判断主体的统一 三、侵权判断方法的矫正 四、间接侵权的判断 第二节侵权赔偿责任的确定 一、苹果诉三星案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问题 二、外观设计损害赔偿“全部利润规则” 所引发的争议 三、我国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损害赔偿责任的抉择 四、小结 第七章我国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法律保护的立法完善 **节外观设计单独立法 一、外观设计在专利法中的尴尬处境 二、顺应时代的单行立法 第二节以产业驱动的思路进行审查和授权 一、关注产业的利益 二、删除对“平面印刷品” 不予外观设计的限制 三、互联网环境下外观设计所附产品的重构 四、废除“非冲突性” 的授权要件 第三节坚持权利保护与限制的利益平衡 一、权利扩张的表现 二、权利限制的类型化 三、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 作者简介

黄细江,法学博士,律师。专业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多年,对知识产权法律和相关案例有深入的研究。本书是他多年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的经验所著。

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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