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文件解读 总第160辑(2018.10) 本书特色
2018年3月8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对涉及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气枪铅弹案件实行差别化的定罪量刑标准,以确保相关案件处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批复规定,对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的行为,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不仅应当考虑涉案枪支的数量,而且应当充分考虑涉案枪支的外观、材质、发射物、购买场所和渠道、价格、用途、致伤力大小、是否易于通过改制提升致伤力,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动机目的、一贯表现、违法所得、是否规避调查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我们邀请*人民法院有关部门撰写了解读文章,介绍了该批复制定的背景与经过、起草中的主要考虑、主要内容等问题,并重点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的定罪量刑以及对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气枪铅弹的定罪量刑进行了详细阐释,便于广大读者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
刑事法律文件解读 总第160辑(2018.10) 目录
【法律与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2018年10月26日修订) *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就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答记者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就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答记者问
【司法解释、司法指导性文件与解读】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2018年3月8日) 解读《*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 *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的通知(2018年7月3日) 【规章性文件】 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2018年8月1日) ……
【地方司法业务文件】 【司法实务问题研究】 【新类型疑难案例选评】 【立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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