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史学文丛中国刑法史讲义:先秦至清代 本书特色
《中国刑法史讲义:先秦至清代》共分十一讲,包括绪论、上篇、下篇三部分,是中国刑法史的古代部分。
*讲,中国古代刑法的起源,是本讲义的绪论。上篇从第二讲到第八讲,依照王朝更替的顺序,系统介绍各朝各代的刑法。其中,每个朝代先介绍刑事立法概况,再具体讲述刑法的内容,包括刑名、罪名、刑法原则和刑法的特点,这种以朝代为经问题为纬的写作方法,是以往一些刑法史通行的方式,如周密所著《中国刑法史纲》,张晋藩主编《中国刑法史稿》等,其优点是线索清晰,缺点是一些问题的产生、发展及演变,往往贯穿几个朝代甚至千年之久,在分朝代论述中就难免显得零散;而有些问题千年不变,各朝各代大同小异,反复论述就显得重复累赘。对此,本讲义又特设下篇作为专题,第九讲,以唐宋律的刑事罪名为核心,介绍中古时期的罪名之制及其演化。第十讲,历代刑法原则的发展、演变,在上篇中因篇幅限制仅介绍了15项比较重要的原则,而在此则增设了中国古代的33条刑法原则,留给读者自己思索求解。第十一讲,刑名之制的演化,即古代以五刑制度为核心的刑罚制度的发展、演变,作为本讲义的尾论。
中国法律史学文丛中国刑法史讲义:先秦至清代 内容简介
作者对中国古代刑法专题问题的探讨,抓住了刑法思想史上特别侧重报应天罚、重刑主义的要害,由此铺陈开来,有点带面,浑然一体。这些刑法特色是中国法律文化中法家法治儒家礼治思想的集中反映,这些特色的归纳为我们研究中国传统法治文化的现代意义留下了诸多思考的空间。同时,也提醒学人诸家,只有切入部门法研究中国法律的历史,才可以更全面地理解中国法律文化的多层面与多向度,也才可以将中国法律文化史研究囿于儒法之维度的内容更加具体化,从而尽快提升上实践的层面,以此,期许改变法律研究一面西化的现状与顽症。
中国法律史学文丛中国刑法史讲义:先秦至清代 作者简介
王宏治,1948年生,原籍湖北武汉。1981年本科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今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后考入北京大学历史系攻读中国古代史专业研究生,师从著名历史学家王永兴教授,专攻隋唐五代史及敦煌学,1984年毕业获硕士学位。毕业后分配到中国政法大学,从事中国法律史教学与研究工作,1999年被评为教授、研究生导师,指导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及中国法制史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科研成果为:《中华文明史》之“法制史卷”,《中华文化通志》之“法学志”,《中国官制通史》之“隋唐五代史”部分,《中国司法制度史》之“隋唐五代。现在是甘肃政法学院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