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稳定视阈下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 本书特色
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世界各国(地区)经济的发展,但也为各国(地区)金融体系带来了巨大的风险。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危机频繁爆发,各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均高度重视金融稳定的维护,世界各国(地区)中央银行法律制度也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即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在许多国家呈现出法定化的趋势。《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具有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一方面,中央银行在金融稳定维护框架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另一方面,中央银行的核心职能也在于充当*后贷款人并维护金融稳定。所以,从维护金融稳定的视角全面审视并完善中央银行法律制度,成为中央银行有效履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的基本制度保障。
金融稳定视阈下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 内容简介
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世界各国(地区)经济的发展,但也为各国(地区)金融体系带来了巨大的风险。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危机频繁爆发,各国政府和靠前金融组织均高度重视金融稳定的维护,世界各国(地区)中央银行法律制度也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即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在许多国家呈现出法定化的趋势。《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具有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一方面,中央银行在金融稳定维护框架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另一方面,中央银行的核心职能也在于充当很后贷款人并维护金融稳定。所以,从维护金融稳定的视角全面审视并完善中央银行法律制度,成为中央银行有效履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的基本制度保障。
金融稳定视阈下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 目录
图表目录
导言
**章金融稳定与中央银行
**节何为金融稳定
一、金融稳定含义:理论的解读
二、金融稳定的法律特征
三、金融稳定的法律限度
第二节金融稳定与货币稳定
一、金融稳定与货币稳定:理论的争鸣
二、金融稳定与货币稳定关系的现实
三、金融稳定与货币稳定关系的法律解读——《中国人民银行法》相关规定评析
第三节中央银行在金融稳定维护中的价值
一、金融稳定维护的整体框架
二、中央银行在金融稳定维护框架中的定位
第二章中央银行的核心职能:维护金融稳定
**节中央银行核心职能的生成:从英格兰银行到美联储
一、古典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核心职能的演变
二、现代中央银行:美联储核心职能的定位
第二节中央银行核心职能的延伸
一、延伸之一: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功能
二、延伸之二:中央银行监管职能
三、延伸之三:中央银行国有化
四、延伸之四:中央银行独立性
第三节现代中央银行核心职能确立
一、现代中央银行核心职能的沿革轨迹
二、现代中央银行核心职能的强化
第三章发达国家(地区)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分析
**节美国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的发展
一、改革的缘由:美国金融法律制度漏洞
二、改革的路径:从“改革蓝图”到《华尔街改革及消费者保护法》
三、《华尔街改革及消费者保护法》中美联储法律规则的变革
四、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后美联储所面临的挑战
第二节英国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发展
一、英国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的基本沿革
二、“后危机”时代英国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的变革
第三节欧洲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发展
一、欧洲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二、“后危机”时代欧洲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的变革
第四节发达国家(地区)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变革特点评析
一、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变革具有发展惯性
二、强化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基本职能
三、强化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能,防范系统性风险
第四章维护金融稳定视阈下我国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的整体分析
**节我国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的沿革与特点分析
一、清末中央银行法律制度与实践
二、民国时期中央银行法律制度与实践
三、新中国中央银行法律制度与实践
四、我国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历史沿革的特点分析
第二节维护金融稳定视阈下我国中央银行法制:从观念到立法之检讨
一、传统观念的束缚
二、现行体制的缺憾
三、基本立法的漏洞
第三节我国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完善:整体的框架
一、《中国人民银行法》法理念的重构
二、完善中国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法律框架
三、强化中国人民银行的透明度
四、重构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
第五章中央银行*后贷款人制度的法律完善
**节基础理论:中央银行*后贷款人制度的理论分析
一、中央银行*后贷款人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二、中央银行*后贷款人制度的基本规则
第二节我们的误读:中国人民银行*后贷款人角色的扭曲
一、中国人民银行职能的异化
二、*后贷款人角色的错位
三、法律规则设计的偏差
第三节制度的匡正:我国*后贷款人规则的法律设计
一、*后贷款人制度的立法方式
二、*后贷款人制度适用原则的确立
三、*后贷款人具体规则的完善
第六章中央银行与其他监管机构法律关系的调整
**节我国金融监管面临的困境:混业的冲动与监管的失衡
一、我国的金融混业的现状分析
二、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系的缺憾
第二节中国语境下的金融生态:必须面对的现实
一、金融企业市场化经营不足
二、政府对金融市场干预的常态化
三、金融监管机构合作意识缺乏与调节能力弱
第三节以中央银行为核心构建金融监管体系
一、好马可吃回头草:一种可行的方案
二、改革方案分析:基于可行性研究的展开
三、改革方案分析:基于博弈理论的检视
第四节变革后监管能效的理论分析:对可能质疑的初步回应
第七章“穿透式”监管与我国中央银行监管框架的变革
**节“穿透式”金融监管:缘起与价值
第二节“穿透式”金融监管的实践:发展与局限
一、金融市场是否需要“全穿透”
二、“穿透式”监管是否能够对金融市场“全穿透”
三、“穿透式”监管是否代表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的趋势
第三节“穿透式”金融监管的发展选择:中央银行目标导向监管框架的构建
图表目录
图1-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8年3月结算美国次贷危机造成的损失
图1-2金融稳定涵盖的基本内容
图1-3金融稳定维护整体架构
图1-4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基本框架
图2-1英格兰银行为巴林银行进行担保样本
图2-2金融风险的形成与金融稳定机制的构建
图3-1目标监管架构
图3-2改革方案对美国金融监管框架的修补
图3-3以英格兰银行为核心的新金融监管框架
图3-4英格兰银行三大政策委员会组织架构
图3-5欧洲中央银行金融稳定机构设置
图3-6“后危机”时代欧盟金融监管体系
图4-1货币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时滞
图4-22009年我国商业银行贷款的行业分布
图6-1不同融资方式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
图6-2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占比
表0-1中央银行是否承担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
表1-1各国或地区《金融稳定报告》中对金融稳定的界定
表1-2各国(地区)中央银行研究人员对金融稳定的界定
表1-31980~2007年部分国家(地区)金融危机爆发前的通货膨胀率
表1-420世纪90年代金融危机中相关国家(地区)货币贬值幅度
表1-5日本维护金融稳定的措施
表1-6维护货币稳定与金融稳定的政策工具
表2-1早期中央银行的建立与功能
表2-2银行监管机构从中央银行分离的国家及其金融监管机构的建立
表2-3有关国家(地区)中央银行法律中金融稳定目标的基本表述
表3-12009~2016年英国金融监管的法律变革方案(节选)
表4-1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与国际大银行的人均盈利能力比较(2005)
表4-2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1994~2005)
表4-3中国人民银行所在区域GDP占全国比重
表6-12005年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基本情况
表6-2“囚徒困境”的一般模型
表6-3人民银行与银保监会合作的“囚徒困境”
表6-4人民银行与银保监会合作的“猎鹿博弈”
金融稳定视阈下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 作者简介
常健,1976年生,河南济源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Edwards访问学者,现为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海南大学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研究员。先后荣获“湖北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湖北五一劳动奖章”“湖北青年五四奖章”“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等荣誉。先后主持国家级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8项;出版著作6部,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其中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50余篇,并有十余篇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科研成果先后荣获武汉市第十六届(2019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八届(2013年)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第七届(2011年) 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1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12年农村社区建设理论研究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