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软件 首页 > 图书 > 人文社科类图书 > 正文 返回 打印

新闻评论案例教程(21世纪新闻传播学案例系列教材)

  2020-05-14 00:00:00  

新闻评论案例教程(21世纪新闻传播学案例系列教材)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承担的“十五”期间“211工程”和“十一五”期间“985项目”新闻传播学案例库的一个子项目,是从已经完成的评论案例中选编出的一部分,其中一些案例已在实际教学中被使用。
新闻评论是新闻体裁中重要的一类,它表达了人们对新闻事件的判断和由新闻引发的对各类社会问题的思考。一篇好的新闻评论,既反映作者认识问题的能力、把握新闻的素质,也反映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有效率地表达观点的能力。这样的能力,是一个新闻工作者应该具备的,也应当是现代公民素质的一部分。
新闻评论教学有着很强的实践性。长期以来的写作实践和丰厚的经验总结、理论归纳,以及大量的作品赏析,虽然为人们理解和掌握新闻评论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却一直没有形成更为贴近教学进程的、理念与经验紧密结合的评论写作和编辑训练模式。这样一种训练模式,今天看来,应该就是一个案例系统,或者说,是一个系统化的案例库。近年来,国内迅猛发展的新闻评论、更开放的评论环境、更多的言论版和更多公共议题的媒体论争,丰富了新闻评论的经验,拓展了观察和研究新闻评论的深度和广度。这是今天编写新闻评论案例库的优越条件。
本书一方面着眼于新闻评论思维、写作训练的基本案例,针对具体情境中的具-体作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背景展示;另一方面,则围绕当前新闻评论一线的组织、策划和典型作品,通过访谈、分析和附录文献等形式,把学习者带入不同媒体的新闻评论编辑、制作过程之中,使其直接领略一线新闻评论工作者所面对的情境、他们的思考以及业务操作的规律。

新闻评论案例教程(21世纪新闻传播学案例系列教材) 目录

**章 新闻评论的形式与思维特征
**节 新闻评论的形式特征
案例1-1 杂文与新闻评论的对比:议论官员的三篇作品
案例1-2 直面新闻做判断
第二节 新闻评论的思维方式
案例1-3 直觉、联想与逻辑:关于抵制恶俗网络歌曲的评论
案例1-4 辩证与逻辑:关于弗吉尼亚校园枪击案的评论
第二章 新闻评论的选题
**节 个人写作选题思考
案例2-1 郭光东是怎么想到“国旗为谁而降”的?
第二节 栏目选题思维
案例2-2 “人民时评”的“中观”选题
第三节 社论选题思考
案例2-3《北京青年报》、《新京报》、《南方都市报》同一天的社论选题:公路超期收费
案例2-4《新京报》:以系列评论推动事件发展--关于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的评论
第三章 新闻评论的论点:不同层面的判断
**节 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
案例3-1 关于小区绿地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
第二节 具体判断与普遍性判断
案例3-2 张天蔚对“人乳宴”的开阔思考
第四章 论证:逻辑方法与论证强度
**节 演绎推理方法的实战运用
案例4-1 章士钊用“三段论”辨析英国“政制”
第二节 归纳推理方法的实战运用
案例4-2 程亚文的观察、积累和判断
第三 节论证的强度与论据的强度
案例4-3从“变更车道,谁该让谁?”的法条看论据强弱
第四节 论证中的谬误
案例4-4 前提不真:康有为论证应以孔子为教主
案例4-5 偷换概念:陈独秀辩护“功利主义”
案例4-6 不相干谬误:一篇关于农民造汽车的消息的评论
第五章 报纸言论版编辑
**节 言论版的内在关系
案例5-1 《今日美国》报的“今日论争”
第二节 中国报纸言论版的创新与拓展
案例5-2 不断创新探索的《南方都市报》的言论版
第三节 言论版的层次与结构
案例5-3 从《新京报》言论版看言论版的层次与结构
第四节 言论版内在的环境、要素与节奏
案例5-4《北京青年报》:较早的“今日社评”栏目与较晚的“每日评论”版
第五节 言论版的个性化
案例5-5 “青年话题”--珍视“小我”表达的草根言论版
第六章 广播评论的真实交流
案例6-1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背景》栏目
案例6-2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专家论坛》
第七章 电视评论的形态演进
案例7-1 从《今日话题》改版看电视述评的特征
案例7-2 《景行长安街》,在交流中表达观点
第八章网络评论专题
案例8-1 从《搜狐视线》看原创性网络评论
参考文献

新闻评论案例教程(21世纪新闻传播学案例系列教材) 节选

第二章 新闻评论的选题
**节 个人写选题思考
  案例作品
  国旗为谁而降郭光东
  东北的灾民早已在雪前住进了温暖的地窨子;九江大堤决口封堵处也于近日开始拆除重筑。洪灾过后,诸多善后事宜有条不紊地进行,但现在回想起来,有件事被忽略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以下简称《国旗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为“九八特大洪灾”的死难者下半旗志哀。
  1990年颁布的《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今年我国发生洪水的河湖之多,时间之长,水位之高,损失之大,为历史罕见,更为《国旗法》颁布以来所仅有,当属“严重自然灾害”;洪灾中,人员死亡达3656人,当属“造成重大伤亡”。尽管《国旗法》对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下半旗规定的只是“可以”,不是“应当”、“必须”。但如果一次灾害死亡3656人还不能适用这一法条的话,不知这一规定几时才能派上一回用场。
  事实上,国旗不仅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象征,也是民族精神和民族凝聚力的体现。而下半旗正是一种由中央政府以全体国民的名义举行的哀悼仪式。它不但能给予死难者的亲人以莫大的精神慰藉,再次体现抗洪斗争中全民族的强大凝聚力,而且更有助于增强每个公民的国家观念和爱国情感,使人真切地感受到自己是祖国大家庭的一员,从而激发为国奋斗的热情。
遗憾的是,我国还从未有过为一般民众下半旗的先例。古代的礼制,其实质是正名分,巩固等级制度。《礼记·曲礼》曰:“礼不下庶人。”这一直是西周以来的一条重要原则。及至现代民主政体确立,“礼”理所应当下及“庶人”,因此我国现行《国旗法》规定,除了国家重要领导人逝世应下半旗外,对国家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逝世,以及因不幸事件、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也应或也可下半旗志哀。这项立法反映了社会进步,无疑使我国的降半旗制度走上了民主化、规范化的轨道。
  ……

新闻评论案例教程(21世纪新闻传播学案例系列教材)

http://book.00-edu.com/tushu/sh1/202005/2262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