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伦理教育的基础与方法 节选
nbsp; 序
中国近两个世纪的社会发展经历着一种转变——交往生活的公
共性转变。在这种转变中,中国的村社社会基础逐步改变,农民作
为身份的制度痕迹在逐步消失,公民社会及其实践的公共领域在逐
步发育。寻求中国公民社会和公共领域中的生活规范——公民伦理
的健全发展,是一个有价值、有意义的实践目标。
人们曾习惯于把经历这种转变的发展看作必定要我们远离自
己的精神家园,这种见解今天已经不再令人信服。我们文化传统
的精髓仍然保持它弥久常新的生命力,并且有待我们继续发现它
的价值。但是,中国社会当前仍然在经历交往生活的公共性转变
的阵痛。一个公民社会及其实践领域的发育健全可以从三个方面
来判断:私人交往与公共交往领域的适度界分,法律的可依赖程
度和社会在公共交往领域的确信程度。健全的公民伦理是公民交
往生活的相互有效性要求,是一个政治社会维持公民间的自愿交
往和持久和平的合作与协商所需要的准则和规范储备。作为一种
生活的或普遍实践的伦理,健全的公民伦理是一个公民社会及其
实践领域的健全发展的伴随物,它随着这种发展而发育,并促进
着这种发展。在这样一种公共交往生活伦理基础上,公共交往将
被习惯地视为不同于私人交往的领域,法律的可依赖程度将比较
高,对公共交往行为的公信将可以期待。中国的伦理传统,尤其
是儒家伦理传统,是否能经受住这种阵痛,取决于它是否能容纳
一种私人交往和公共交往领域适度界分、在公共交往领域中重视
法律的可依赖性,并基于此而形成社会公信的公民政治伦理文化,
成为对它自身的必要补充,与它共同生长为一种新的伦理文化传
统,并同时在私人交往领域中保持它的影响人心的文化生命力。
对于儒家学说这一有持久生命活力的传统,我们或许有理由期待
这样一种发展。
这三本小书是对于这一主题的一种尝试性的探讨。但它们不
构成一种体系性的系列。每本书的主要撰稿人都在独立地阐述自
己对这一主题的系统思考。但是它们之间又有所分工。《交往生活
的公共性转变》是借助历史学和社会学材料对这一主题的哲学省
思,构成对它的一种预备性的研究。同样基于对历史的、社会的
材料的省察,《公共生活与公民伦理》着重从理论上探讨一种适合
中国的这种发展的健全公民伦理的内含。它构成整个系列的主体
部分。《公民伦理教育的基础与方法》将对一种健全公民伦理的理
解引申到教育的方面,探讨一个逐步成熟的公民社会怎样能够使
这种伦理成为它的成员们和新一代的成员的生活观念,以及怎样
能够通过这种教育鼓励他们去发展和追求各自的、更高的生活
价值。
这个系列研究仍然仅仅是初步思考的结果。它所述引的材料
远不够充分,它的观察和所形成的判断与观点都具有尝试性。在
把它呈献给学界同事和读者时,我们唯一希望的是关心这一主题
的同事和读者对它提出批评意见,以期引出对这个主题的更冷静、
更清晰的探索与思考,因为这对于中国的今天与未来是重要和有
益的。
廖申白
于北京师范大学
**节公民佗理的现状
一、任务与问题
当代中国所提倡和力主建设的公民道德体系其实是一种国家伦理
体系,是由党和国家提出并倡导的针对全体公民的道德要求,具体来
说就是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
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
要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团结
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对以上这些内容进行了重申和概括,凝炼为公民基本道德20字规范,
即“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公民
道德”概念本身在这种语境下就不得不作为一种总体性的社会道德体
系和伦理秩序来予以理解和阐发。所以,确切地说,目前的公民道德
建设并不是真正的公民的道德建设①,充其量只是试图重构伦理秩序
的道德建设的公民化努力。所谓公民化,指的是作为公民道德建设运
动的主体意识到了当前社会道德水准和伦理秩序出现了必须纠正的问
题和倾向,必须依托社会的主体——公民们的普遍参与和广泛教育来
予以改善,即全民参与。这里需要追问的是,公民伦理道德现状究竟
如何,我们的道德水准和伦理秩序究竟存在着哪些亟待改善的不良现
象和问题,以至于我们必须展开持久、广泛、系统的公民伦理道德建
设运动?
由于当前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元化导致的社会文化多元化、人
们的道德价值取向的多元化,集体主义、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个人
主义、利己主义同时存在于人们的生活领域与精神领域。虽然传统道
德标准、道德价值仍受大多数人的推崇和认同,但已失去了往日的稳
定性和普适性,重理想、重精神的道德价值追求在相当一部分人的头
脑中已经淡化。甚至于“共有的价值体系已名存实亡,生活的伦理秩
序失去了一致性,各种利益行为的冲突和某些极端的利益行为已在把
社会推向道德失序状态”①。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偏离于社会主
导价值取向和道德范畴的道德失范现象:社会性的道德冷漠比较普
遍;个人功利主义和利己主义价值取向盛行;社会腐败和公职腐败如
溃疡般泛滥。虽然这只是经验层面的一种现象性描述,但也有其客观
性和真实性。其发生根源在于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方式本身发生了深
刻的变化,导致既有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生活世界失去了存在的
合理性根据。这种变化不断地冲击曾经长期有效地调节社会生活的价
值规范体系,出现了公民道德的失范现象。但是,无论是何种原因所
导致的道德失范和伦理秩序失衡,不可避免地都会给社会伦理生活尤
其是社会公共生活带来或多或少的不利影响,一些非伦理和反伦理的
公共生活现象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人们对于道德价值的追求。
二、表象种种
我国社会公民伦理道德存在着诸多弊病。具体表现在以下诸多
方面:
**,道德评价失范、价值取向紊乱。道德评价即道德主体基于
对行为合理性、正义性、崇高性的理解,对高尚的道德行为、优秀的
道德品质、崇高的道德理想因产生“敬意”而作出的肯定,对卑下的
行为、庸俗的品质、低级的趣味因产生“耻感”而作出的否定。在生
产关系相对稳定的传统社会中,由于社会经济结构的单一化、政治结
构的专制化以及文化结构的一元化,舆论一致、道德标准统一,道德
价值整合度较高,人们很少有道德选择的困惑。人们对何者为荣、何
者为辱,何者为善、何者为恶,何者为美、何者为丑是一目了然的,
或者是约定俗成的,不假思索即可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随着思想
的解放、社会的发展、中西方文化的碰撞,人们的道德评价由统一的
标准体系走向多重标准的评价。当今社会风气以及公众心态的错综复
杂,已使人们很难对某行为的善恶作出一致评判,涉及社会不同层
面、不同领域的问题,公众的评价标准往往截然不同,有生产力标
准、市场经济的标准、传统道德的标准、具体利益标准、抽象的政治
标准等等,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评价找到合理、合法的依据。
在新旧交替激烈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在道德转型的过渡时代,人们受
到双重标准或多元标准的影响,似乎无论哪一种标准都有一定的“合
法性”,而任何一种标准的背后,又都可以找到反向标准,它同样具
有存在的合理性。同样,人们对自身或他人的任何一种行为,似乎都
可以找到一种或多种价值观的肯定赞扬或否定批评的评价依据,甚至
截然相反的行为也可以找到对自身有利的文化支撑。这种评价标准的
多元性、宽容性、模糊性,造成了人们道德认识的极大混乱,导致了
实际生活中道德行为的各种偏向。在双重或多元标准的社会评价系统
中,任何一种活动、行为、现象,都会因价值标准不同而得到不同评
价。而评价失范必然导致道德选择迷惘和价值取向紊乱。任何一种选
择,似乎都可以获得一种价值观的文化支撑,而在受到一种价值标准
的肯定和赞扬的同时又会受到另一种价值标准的否定和批评。这种道
德选择的矛盾冲突,今天已渗透到社会结构的各个层面,人们常常感
到它的存在。例如人们的职业选择、婚姻选择、人际关系选择、行为
方式选择、理想人格选择,总难以找到一种*具充足理由的方向。选
择失衡使人们普遍对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丧失信心和诚心,职业道
德失去了昔日的稳定性。道德价值取向紊乱严重干扰着人们的敬业精
神和工作质量,导致社会工作低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