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洋法 本书特色
海洋在历史上具有两种重要功能,其一,作为交流沟通之媒介;其二,为全世界*大的资源保存者,而这两种功能也成为现代国际海洋法律体制发展的基础。自现代国际法之父格老秀斯提出海洋自由论以来,国际海洋法律思潮至今仍在变动及发展中,以往海上强权国家因开采海洋资源而奉为圭臬的“公海自由原则”已被“人类共同的遗产”的概念所取代。海洋资源的开发与养护已不再拘泥于以往强调必须在单一国家管辖权限范围之内,相对地,跨国性的国际合作开发计划成为近顷联合国大会关注之焦点。
国际海洋法 目录
**章关于海洋法律性的历史认证 第二章现代海洋法的发展 第三章基线 第四章内水 第五章领海 第六章海峡 第七章群岛 第八章毗连区 第九章大陆架 第十章专属经济区 第十一章海域划界 第十二章公海 第十三章国际海底区域 第十四章航行 第十五章海洋渔业 第十六章海洋污染的预防和海洋环境的保护 第十七章海洋科学研究和技术转移 第十八章内陆国与地理不利国 第十九章海洋的军事使用 第二十章争端触决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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