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本书特色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增补本2010)》是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民出版的。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内容简介
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于20世纪70年代引入我国,经历了由部门规章到国务院条例,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为单项法颁布的发展过程。30年的实践,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体系,对合理产业布局、优化项目选址、控制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调整、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且随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深入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在促进科学发展中竹作用越来越显著。
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及其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环境影响评价人员除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外,还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环保政策。为了方便环境影响评价人员了解和应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于2005年编辑出版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并分别于2007年、2008年和2009年进行了三次增补,系统归纳整理了l982年至2008年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目录
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33号)
二、行政法规与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59号)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62号)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61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5 1号)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138号)
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18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第七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国函[2009]152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吉林松花江三湖等l6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国办发[2009]5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9]45号)
三、环境保护鄙令与规范性文件
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6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
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发[20091150号)
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环发[2009】127号)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确定防护距离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091224号)
关于学习贯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9]96号)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0号)
关于加强《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环发[2009]22号)
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及《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号)
四、其他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
关于制革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工信部消费[2009]605号)
关于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平板玻璃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原[20091591号)
关于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水泥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原[2009]575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 141号)
关于印发钢铁行业烧结烟气脱硫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节[2009]340号)
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年修订)(工联产业[2009]第48号)
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的通知(建城[2009]23号)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节选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增补本2010)》内容简介: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于20世纪70年代引入我国,经历了由部门规章到国务院条例,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为单项法颁布的发展过程。30年的实践,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体系,对合理产业布局、优化项目选址、控制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调整、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且随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深入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在促进科学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相关资料
插图:(一)加强组织和协调。现代物流业是新型服务业,涉及面广。要加强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组织和协调,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发挥由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研究协调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和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加强对地方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协调。(二)改革物流管理体制。继续深化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货代等领域的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建立政企分开、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物流综合管理体系,完善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规范运输、货代等行业的管理,促进物流服务的规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改革仓储企业经营体制,推进仓储设施和业务的社会化。打破行业垄断,消除地区封锁,依法制止和查处滥用行政权力阻碍或限制跨地区、跨行业物流服务的行为,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物流服务市场,促进物流资源的规范、公平、有序和高效流动。加强监管,规范物流市场秩序,强化物流环节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对物流企业的交通安全监管机制,督促企业定期对车辆技术状况、驾驶人资质进行检查,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完善物流政策法规体系。在贯彻落实好现有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抓紧解决影响当前物流业发展的土地、税收、收费、融资和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引导和鼓励物流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施兼并重组,尽快做强做大。针对当前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制定系统的物流产业政策。清理有关物流的行政法规,加强对物流领域的立法研究,完善物流的法律法规体系,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四)制订落实专项规划。有关部门要制订专项规划,积极引导和推动重点领域和区域物流业的发展。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煤炭、粮食、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应急物流等专项规划,商务部会同供销总社等有关部门制订商贸物流专项规划,国家标准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物流标准专项规划。物流业发展的重点地区,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物流业规划.指导本地区物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