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心里咨询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内容简介
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国家职业标准——心理咨询师(试行)》。这一标准的颁布,对于推动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2005年,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与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组织专家对试行的《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在此基础上,修订完成了《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一心理咨询师》(以下简称《教程》)系列教材。
《教程》紧贴《标准》,内容上,力求体现“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指导思想,突出职业培训特色;结构上,针对心理咨询职业的活动领域,按照模块化的方式,分为三级心理咨询师、二级心理咨询师、一级心理咨询师3个级别进行编写。《教程》的基础知识部分的内容涵盖《标准》的“基本要求”;技能部分的章对应于《标准》的“职业功能”,节对应于《标准》的“工作内容”,节中阐述的内容对应于《标准》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内容。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三级)》适用于三级心理咨询师的培训,是职业技能鉴定的推荐辅导用书。
2011心里咨询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目录
**章 心理诊断技能
**节 初诊接待与资料的搜集、整理
**单元 如何进行初诊接待
第二单元 摄入性会谈
第三单元 正确使用心理测验
第四单元 一般临床资料的整理与评估
第五单元 了解求助者的既往史,寻找有价值的资料
第二节 初步诊断
**单元 确定造成求助者心理与行为问题的关键点
第二单元 确定求助者的问题是否属于心理咨询的工作范围
第三单元 对求助者形成初步印象,对一般心理健康水平进行分析
第四单元 一般心理问题的诊断
第五单元 严重心理问题的诊断
第六单元 提出心理评估报告
第二章 心理咨询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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