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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台湾两岸法律大解析

  2020-06-10 00:00:00  

投资台湾两岸法律大解析 本书特色

大陆企业投资台湾**,精通两岸相关法律的台湾法学专家撰写,清华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刘震涛教授,深圳台商协会出版委员会主委林琦翔,专文推荐。
  与其他法律书籍不同,作者对两岸经济关系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收集和整理之后,分别作了扼要、深入浅出的解析,分析内容有理有据,分析重点比较突出,对读者起到了重要的提示作用。作者在解析之余,又对相关文件全文摘录,将涉及两岸双向投资的主要法律、法规条文一一列举,内容丰富。
  两岸之间的法律、法规存在不少差异,大陆企业赴台投资是个新生事物,如果搞不清楚“游戏规则”而贸然前往,将面临很大的风险。此书的出版恰逢其时,为投资者提供了降低投资风险的法律“宝典”。
            ——清华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刘震涛教授

投资台湾两岸法律大解析 内容简介

本书内容由“认识篇”“大陆法律篇”和“台湾法律篇”三个部分组成 ,作者从陆资的具体定义着手,详细分析了目前台湾官方对于陆资赴台投资的态度,以及*新的政策与法规,同时详细收录了台湾针对陆资来台发布的各种法律法规。
  与同类书籍相比较,《投资台湾两岸法律大解析》具有三大特点:一、是目前大陆**本完整收录台湾相关法律的书籍。二、其中收录的相关法律是*新的。三、所收录的台湾配套法律是国内相关图书中*全的。因此,本书堪称投资台湾的“全攻略”!

投资台湾两岸法律大解析 目录

**部分 认识篇
 第1章 “陆资”的定义与陆资来台的立法
  陆资的定义
  陆资来台之立法
 第2章 大陆投资台湾的现状
 第3章 台湾对陆资的吸引力
  投资台湾不动产的限制与展望
  投资台湾股市的限制与展望
第二部分大陆法律篇
 第4章 中国大陆企业境外投资法规解读与分析
  大陆企业到台湾投资项目需经商务部审批核准
  大陆企业在台湾投资的项目如具一定政治性,则投资项目需符合两岸经济发展特点和需要
  大陆企业到台湾投资需符合一定资格与申请程序
  大陆企业到台湾投资的项目审批未过,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大陆政府可随时停止投资台湾项目的情况
  大陆政府不予核准大陆企业投资台湾的项目
  大陆企业在台湾投资项目若要转让或终止,需经商务部核准
  大陆企业在台湾投资项目需遵守大陆政府之境外投资行为规范
  大陆企业在台湾投资项目核准后的权利义务
  大陆企业投资台湾的项目企业进行再投资需经过备案
  大陆企业申请投资台湾违反法律规定的罚则
  大陆规定两岸直航船舶需拥有“两证”
  大陆免除台湾船公司在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之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组织台湾观光团的大陆旅行社需在银行存入品质保证金
  组织台湾观光团的大陆旅行社在台旅行之禁忌行程与违法行为
  大陆旅行社选择的台湾接待旅游企业应具合法资格和接待服务能力
  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或设立非企业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三部分台湾法律篇
 第5章 台湾规范陆资配套法规的认识、分析与建议
 第6章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第7章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条文
 第8章 大陆地区之营利事业在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许可办法条文
 第9章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实施细则
 第10章 大陆地区投资人来台从事证券投资及期货交易管理办法总说明
 第11章 大陆地区投资人来台从事证券投资及期货交易管理办法
 第12章 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
 第13章 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
 第14章 邀请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活动须知
 第15章 跨国企业内部调动之大陆地区人民申请来台服务许可办法
 第16章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商务活动许可办法
 第17章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
 第18章 各类所得扣缴率标准
 第19章 境外航运中心设置作业办法
 第20章 大陆地区物品劳务服务在台湾地区从事广告活动管理办法
 第21章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贸易许可办法
 第22章 大陆地区产业技术引进许可办法
 第23章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民用航空运输业间接联运许可办法
 第24章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金融业务往来许可办法
 第25章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保险业务往来许可办法
 第26章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证券及期货业务往来许可办法
 第27章 大陆地区出版品、电影片、录像节目、广播电视节目进入台湾地区,或在台湾地区发行销售、制作、播映、展览观摩许可办法
 第28章 大陆地区古物运入台湾地区公开陈列展览许可办法
 第29章 大陆地区发行之币券进出入台湾地区限额规定
 第30章 大陆地区发行之货币进出入台湾地区应遵行事项办法
 第31章 人民币非法交易案件移交海关处理作业要点
 第32章 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取得设定或移转不动产物权许可办法
 第33章 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
 第34章 大陆地区人民在台申请专利及商标注册作业要点
 第35章 在台公司大陆地区股东股权行使条例
 第36章 台湾地区金融机构办理大陆地区汇款作业准则
 第37章 台湾地区银行办理大陆地区进出口外汇业务作业准则
 第38章 货品进口救济案件处理办法
附录
 附件1 大陆企业投资境外证书
 附件2 境外投资申请表样式
 附件3 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附件4 境外中资企业境外投资备案表样式

投资台湾两岸法律大解析 作者简介

吴学媛,1982年出生于台北,台湾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民商法硕士,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   2008年,大陆首次对台湾开放律师司法考试,这是号称中国最难的司法考试,总共高达37万人报考,其中包括来自台湾拥有显赫学历和法律经历的大学法研所所长、资深名律师、前法官、前立委等800多人。共有37个台湾人被录取,录取率是万分之一,而其中最年轻的是年仅26岁的吴学媛。

投资台湾两岸法律大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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