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研究 内容简介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研究》主要内容包括: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概述、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实物保障政策、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货币补贴政策、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效果、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模式、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模式的政策取向、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实施的重点环节、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顶层设计等。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研究 目录
引言:住房保障政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一、居住权是一项基本人权
二、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共识
三、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选择
四、住房保障政策是缓解当前我国城市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
五、住房保障政策是我国公共政策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参考文献
**篇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概述
第1章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实物保障政策
1.1 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1.2 限价商品住房政策
1.3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政策
1.4 廉租住房政策
1.5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研究 相关资料
引言:
住房保障政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衣、食、住、行一直被认为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素。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先后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成为现阶段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中心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可见,能否实现“住有所居”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的和谐程度,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住房价格快速攀升的背景下,丰富和完善城镇住房保障政策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被视为我国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一个重要途径。
一、居住权是一项基本人权
居住权利不仅是人类生存权最基本的物质条件,而且是人类社会运行的保证。《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五条就规定:“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其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及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根据这一共识,世界各国尤其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纷纷颁布法律,保障和维护公民的居住权。西班牙宪法第47章就明确规定:凡西班牙公民都有权获得适当和足够的住房,政府要创造条件、制定规则,保障公民的这一权利得以实现。荷兰宪法第22章规定:政府有责任确保公民得到住房。葡萄牙宪法第65条规定:为了健康和舒适,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家庭生活,每个人都有权利为自己和家人谋求住房。[1]
可以说,居住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可,并以法律的形式得到保障。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更是把保障公民的居住权利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1996年,我国政府在联合国人居大会上指出:“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是一项最基本的人权,是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住房保障法也已经纳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基本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形成,对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标准、范围、方式,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住房租赁补贴,土地、财政、税收与金融支持,基本住房保障的组织落实,农村住房保障制度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研究 作者简介
蔡荣生,1965年出生。198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2年和200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获经济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曾任职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招生就业处处长。主要研究方向为产业组织理论、产业政策设计等,著有《大型流通企业的国际化发展之路》等学术专著,在《新华文摘》、《财贸经济》、《中国软科学》等国内著名期刊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多项科研课题。
吴崇宇,1983年出生。200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美国华盛顿大学,获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201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职于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现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学、信用管理等,参与编写《朝阳社会服务管理与社会信用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等著作,在《新华文摘》《财贸经济》、《管理科学》等国内著名期刊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并参与多项科研课题。